☆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900950 更新日期:2008-05-22◇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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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17|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0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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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控股95.8%的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
| |:常州新城)于2008年5月15日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
| |限公司全资拥有的江苏新城经典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
| |议》,常州新城将其持有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常州新城广场置业有限|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和常州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的100%股权转让予经典置业,经协商确 |
| |定以上述两公司截止2008年4月底的股权资产评估值1044.55万元、|
| |1000.12万元为转让价格。转让后经典置业将承接上述两公司的全 |
| |部权益和负债。 |
| | 该事项属关联交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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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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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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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将无锡新城万嘉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万|
| |元增加至人民币22000万元,股东投资比例不变。 |
| | 无锡新城万嘉现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 |
| |资10000万元人民币,占100%股权。本次将注册资本金增至 22000 |
| |万元,其中: |
| | 本公司出资 22000 万元,占 100%,需追加投资1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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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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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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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将苏州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万|
| |元增加至人民币 22000 万元,股东投资比例不变。 |
| | 苏州新城万博现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 |
| |资10000万元人民币,占100%股权。本次将注册资本金增至22000万|
| |元,其中: |
| | 本公司出资 22000 万元,占 100%,需追加投资 12000 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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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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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6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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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促进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业务发展|
| |,满足项目开发的自有资金需求,拟扩充其资本金。同意将常州新|
| |城房产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0000万元,各 |
| |股东投资比例不变。 |
| | 常州新城房产现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2|
| |8740万元人民币,占95.8%股权,自然人股东王晓松出资1260万元 |
| |人民币,占 4.2%股权。本次将注册资本金增至110000万元,其中 |
| |: |
| | 本公司出资 105380万元,占95.8%,需追加投资76640万元; |
| | 自然人股东王晓松出资4620万元,占 4.2%,需追加投资 336|
| |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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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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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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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将上海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000|
|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1000 万元,各股东投资比例不变。 |
| | 上海新城创置现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 |
| |资 1300 万元人民币,占 10%股权,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出|
| |资 11700万元人民币,占 90%股权。本次将注册资本金增至 21000|
| |万元,其中: |
| | 本公司出资 2100 万元,占 10%,需追加投资 800万元; |
| | 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18900 万元,占90%,需追加|
| |投资 72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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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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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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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常|
| |州市武进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农行武进支行借款人民币1500|
| |0万元,其中:6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3月20日起至2010年3月4 |
| |日止,借款利率为年利率7.56%,按月结息,由常州新城拥有的龙 |
| |游路西侧地块(即"新城逸境"项目地块),土地证号为常国用(20|
| |07)第0224651号、面积为35598.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
| |;8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3月20日起至2010年1月20日止,借款 |
| |利率为年利率7.938%,按月结息,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
| |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总额内。 |
| | 上述借款的用途为常州新城"新城逸境"项目建设。常州新城和|
| |本公司分别与农行武进支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和《|
| |最高额保证合同》。 |
| | 本公司持有常州新城95.8%的股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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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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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5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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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
| |司在嘉定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
| |,以总额人民币35049万元的价格竞得上海市嘉定区新城中心区B01|
| |-1(32171.3平方米)、B01-2(24621.8平方米)、B02-1(36669.9平方|
| |米)三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居住、商业、办公。 |
| |有关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签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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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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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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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
| |公司(下称:常州新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 |
| |称:工行常州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向工行常州分行借款人 |
| |民币6000万元,第一年的利率为年利率7.56%,第二年及以后各年 |
| |的利率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利率依法确定,借款期限为2008年3 |
| |月3日起至2010年5月2日止,借款用途为该公司"新城长岛"项目建 |
| |设。 |
| | 上述借款由常州新城拥有的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地|
| |块(面积为68139.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与工行常 |
| |州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抵押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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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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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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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子公司常州新城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城置 |
| |地)与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城中支行(下称:城中支行)签署《借款合 |
| |同》,向建行城中支行借款人民币122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 |
| |率,借款期限为:7200万元自2007年12月21日起至2009年12月20日|
| |止;5000万元自2007年12月21日起至2008年9月28日止。该借款由 |
| |新城置地拥有的"新城尚东区"项目地块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
| |7200万元额度抵押;同时由公司持股95.8%的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 |
| |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新城置地100%的股权,下称:新城房产)拥有的|
| |"前后北岸"项目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5000万元额度抵押,相|
| |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已签署。 |
| | 新城置地与中国农业银行武进支行(下称:武进支行)签署《借|
| |款合同》,向武进支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基准利 |
| |率,借款期限为:8000万元自2008年1月3日起至2010年1月3日止;|
| |2000万元自2008年1月3日起至2009年12月3日止。该借款由新城置 |
| |地拥有的"新城尚东区"项目地块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8000万|
| |元额度抵押,由公司提供2000万元额度担保,相应的《最高额抵押|
| |合同》和《保证合同》已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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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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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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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常州分行(下称:交行 |
| |常州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向交行常州分行借款人民币6000万 |
| |元,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借款期限为:3000万元自2008年1 |
| |月4日起至2009年1月4日止;3000万元自2008年1月8日起至2009年1|
| |月8日止,借款的用途为新城房产"新城蓝钻"项目建设。该借款由 |
| |公司持股80%的子公司常州新龙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常 |
| |州新北区新桥镇地块提供全额抵押,并由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新城|
|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8.86%的股权)提供全额担保。相应的|
| |《最高额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已签署。 |
| | 新城房产与中国农业银行武进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向武进|
| |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4|
| |000万元自2008年1月4日起至2009年11月4日止;10000万元自2008 |
| |年1月4日起至2010年1月4日止;6000万元自2008年1月4日起至2009|
| |年12月4日止,借款的用途为新城房产"蓝钻景庭"项目建设。该借 |
| |款由新城房产拥有的证号为常国用(2007)第0196636号、第0215979|
|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10000万元额度抵押,由公司提供10000万元|
| |额度担保。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已签署。 |
| | 新城房产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下称:招行常州分行)签署《借|
| |款合同》,向招行常州分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基准|
| |利率,借款期限自2008年1月7日起至2008年7月7日止,借款的用途|
| |为新城房产"新城公馆"项目建设。该借款由新城房产"新城公馆"项|
| |目的定期存单质押。 |
| | 新城房产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下称:工行常州分行)签署|
| |《借款合同》,向工行常州分行借款人民 |
| |币10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5000万元自200|
| |8年1月11日起至2010年7月1日止;3000万元自2008年1月11日起至2|
| |010年6月2日止;2000万元自2008年1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4日止,|
| |借款的用途为新城房产"新城长岛"项目建设。该借款由新城房产拥|
| |有的夏雷村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全额抵押,相应的《最高额|
| |抵押合同》已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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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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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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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
| |司于2007年12月26日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
| |让活动中,以人民币2.36亿元的价格竞得地块编号为2007G104的南|
| |京市江宁区地块,地块总面积为80726.3平方米,其中代征绿地面 |
| |积8408.6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72317.7平方米,地块使用性质 |
| |为居住、办公、商业,建筑容积率为1.8-2.0。 |
| | 2008年1月10日公告,新城创置现已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
| |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总额为人民币2.36|
| |亿元,分四期付清。合同约定地块在2008年7月15日前以净地方式 |
| |交付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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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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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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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
| |司于2007年12月6日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 |
| |让活动中,以人民币1.12亿元的价格竞得地块编号为2007G89的南 |
| |京市栖霞区合班村地块,地块使用性质为居住,地块总面积约3408|
| |3.8平方米,扣除规划道路面积和绿地面积后实际出让土地面积为2|
| |3324.1平方米。相关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签署。 |
| | 2008年1月10日公告,新城创置现已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
| |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总额为人民币1.12|
| |亿元,于2008年1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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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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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6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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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
| |司于2007年12月30日在嘉定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
| |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4.66亿元的价格竞得地块编号为2007|
| |1306的上海市嘉定区新城中心区A11-1(面积约24500平方米)、A12-|
| |1(面积约27000平方米)、A13-1(面积约19700平方米)三宗地块,土|
| |地用途为居住、商业、办公。相关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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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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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2-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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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下称:常州新城房产)以协议受让方式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受让了|
| |常州常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新城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司(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常州新城房产占其66.67%股权,下称: |
| |常州新城置地)33.33%的股权。受让后,常州新城房产持有常州新 |
| |城置地100%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07年12月21日办理完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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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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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2-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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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其95.8%的股权,下称:常州新城)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
| |公司常州分行(下称:华夏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华夏银行借|
| |款人民币42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7.47%,期限为24个月,自2007 |
| |年12月3日始至2009年12月3日止。该笔借款将用于常州新城"新城 |
| |长岛"项目建设。 |
| | 上述借款由常州新城拥有的湖塘镇夏雷村地块(面积为25395.3|
|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常州新城与华夏银行签署了相应 |
|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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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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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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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下称:常州新城)于9月3日通过公开竞拍方式竞得常州市"灯芯绒 |
| |厂地块"(出让面积为77820平方米,用途和年限为住宅70年,建筑 |
| |容积率为2.8),现常州新城已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
|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4.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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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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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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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常州新城于2007年10月9日与 |
| |常州嘉枫市场调查有限公司(下称:常州嘉枫)的两位自然人股东王|
| |国妹和陈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常州嘉枫拥有的全部房|
| |地产权,收购价格根据有关资产估值报告确定为人民币28000万元 |
| |,收购价款以现金方式在2007年12月31日前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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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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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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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
| |公司(下称:常州新城)与中国农业银行武进支行(下称:农行武进 |
| |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农行武进支行借款人民币7300万元, |
| |利率为基准年利率7.2%,按月结息,借款期限为2007年9月5日起至|
| |2009年8月29日止,借款用途为常州新城"新城长岛"项目建设。上 |
| |述借款由常州新城拥有的湖塘夏雷村地块(面积为55578.3平方米) |
|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与农行武进支行签署了相应的《抵押合|
|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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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9-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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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常州新城于2007年9月3日通过公开竞拍方式以总额人民币4300|
| |0万元竞得常州市劳动东路南侧、红梅南路西侧地块,地块用地面 |
| |积为7782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使用年限为70年。上述地块竞拍 |
| |已取得《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尚未正式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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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8-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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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在苏州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苏州市国有 |
| |土地使用权挂牌竞标活动中,以人民币9.2亿元的价格竞得位于苏 |
| |州市吴中开发区面积分别为192747.6平方米、109355.4平方米及82|
| |81.3平方米的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待公司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
| |置正式土地出让合同后再行公告。 |
|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通过挂牌竞标获 |
| |得位于苏州市吴中开发区3个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司已与 |
|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个地块 |
| |面积分别为192747.6平方米、109355.4平方米和8281.3平方米,用|
| |途和年限分别为居住70年、居住70年和商业40年,建筑容积率分别|
| |为1.5、1.5、2.5,建筑密度分别为≤30%、≤25%、≤50%,绿地比|
| |例分别为≥37%、≥37%、≥25%;地块在2007年12月26日前平整后 |
| |交付公司。3个地块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9.2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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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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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17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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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在无锡市国土资 |
| |源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41791万元的价 |
| |格竞得第三针织厂地块(编号为锡国土2007-29),该地块面积为118|
| |821.9平方米。公司尚未签置正式土地出让合同。 |
| | 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通过挂牌竞标获得位于无锡市312国道南|
| |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司已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面积为118821.9平方米,用途和年限|
| |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建筑容积率为2.2,建筑密度小于25%,绿|
| |地比例大于40%,地块于2008年7月10日前以净地交付公司。该地块|
| |出让金总额为人民币4179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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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8-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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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通过拍卖方式获得位于常州市常新路1|
| |38号原常州客车厂相关位置的部分房地产权,考虑到该项目未来开|
| |发的持续性,公司拟收购相邻位置的常州嘉枫市场调查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常州嘉枫公司")拥有的全部常州市常新路110号、138号|
| |的房地产权。常州嘉枫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拥有的房地产|
| |权为:常新路110号房地产,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73513.6平|
| |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32703.86平方米;常新路138号房地产,出 |
| |让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68015.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79796.|
| |47平方米。常州嘉枫公司除拥有上述房地产权外至今未开展任何经|
| |营活动。公司拟在不超过总额人民币3亿元前提下收购上述房地产 |
| |权,具体收购价格和方式双方将在评估报告出具后另行商定,并授|
| |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收购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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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8-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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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
| |公司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下称:常州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
| |向常州分行借款人民币13000万元,利率为浮动三年期基准利率, |
| |借款期限为2007年7月31日起至2009年1月30日止,借款用途为该公|
| |司"新城长岛"项目建设。上述借款由常州新城拥有的湖塘夏雷村地|
| |块,面积为98356.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与常州分 |
| |行签署了相应的《抵押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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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8-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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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通过 |
| |公开拍卖方式以总额人民币7950万元竞得常州市常新路138号部分 |
| |房地产权,包括A、B、C三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附着建筑物产权 |
| |,具体情况为:A、B地块均为国有划拨工业用地,面积分别为2142|
| |2.30平方米及11137.9平方米;C地块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为|
| |24500.80平方米,地块上建筑物面积14922.46平方米。上述拍卖物|
| |已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产权登记等手续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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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8-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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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下称:常州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常州分行借款人民币共94|
| |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2年期基准利率,期限为24个月,自双方 |
| |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借款的用途为公司"新城南都"项目建设。 |
| | 上述借款由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5.8%股权|
| |)拥有的土地证号为常国用(2003)第0012983号(面积为2838.4平方 |
| |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常州新城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 |
| |的土地证号为常国用(2007)第0206362号(面积为3647.01平方米)、|
| |0206382号(面积为3077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上述两|
| |公司分别与常州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手续|
| |。 |
| | 公司持有常州新城95.8%的股权,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持有常州新城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6.67%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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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7-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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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
| |公司(公司持有其95.8%的股权,下称:常州新城)与交通银行常州 |
| |分行(下称:交行常州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常州新城向交行常|
| |州分行借款人民币32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按1至3年期人|
| |民币基准利率,期限为2007年6月29日起至2008年11月29日止,借 |
| |款的用途为该公司"新城蓝钻"项目建设。上述借款由常州新城拥有|
| |的面积为1629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同时由公司第一 |
| |大股东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8.86%的股权)提供连|
| |带担保,两公司分别与交行常州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
| |同》和《保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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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7-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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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常州分|
| |行(下称:建行常州分行)签署《借款合同》,常州新城向建行常州|
| |分行借款人民币共20000万元,借款期限2年,其中6000万元期限为|
| |2007年7月18日起至2009年7月17日止;3900万元、4100万元和6000|
| |万元期限为2007年7月20日起至2009年7月19日止,利率均为按基准|
| |利率浮动,借款的用途为该公司"新城公馆"项目建设。上述借款由|
| |常州万方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的两宗|
| |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合计抵押面积约13.6万平方米,并与|
| |建行常州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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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6-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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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
| |司(下称:南京新城创置)通过挂牌竞价方式,以人民币40500万元 |
| |总价格获得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51号地块,该地块出让总面积为14|
| |04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年限为40年,规划建筑容积 |
| |率3.12,建筑密度小于52%,绿地率20%。 |
| | 南京新城创置于2007年6月8日和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
|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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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4-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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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7年3月底,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公|
| |司持有其95.8%的股权,下称:常州新城)通过公开挂牌竞价,以总|
| |额3900万元的价格获得位于常州市西瀛里东侧、怀德北路南侧的" |
| |惠商"地块,该地块总面积为30110平方米,地块用途为商办和住宅|
| |,年限分别为40年和70年,建筑容积率为7.0,绿地比例大于20%。|
| | 常州新城已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 |同》,合同约定2007年3月31日前将上述出让地块以现状交付给受 |
| |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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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4-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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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常州分行(下称:招行常州分行)于2007年4月10日签署了《 |
| |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常州新城向招行常州分行贷款6000万|
| |元,贷款年利率为5.67%,贷款期限自2007年4月10日起至2007年10|
| |月8日止,常州新城以其拥有的湖塘镇夏雷村地块的部分土地使用 |
| |权作抵押。贷款用途为金色新城西城区续建项目开发。 |
| | 上述《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所有其他应付|
| |费用全部偿清之日止。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4-0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000.00|
├────┼─────┴──────┴──┴───────┴─────┤
|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东郡房地产开|
| |发有限公司(下称:东郡房产)为"公园壹号"一期项目开发建设,与|
| |中国农业银行武进支行(下称:武进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向|
| |武进支行借款人民币1.2亿元,借款年利率为6.57%,其中4000万元|
| |期限为2007年3月30日起至2008年8月30日止,3500万元期限为2007|
| |年3月30日起至2008年5月30日止,4500万元期限为2007年3月30日 |
| |起至2009年3月30日止。 |
| | 上述借款由东郡房产拥有的东方大道北侧、面积84850平方米 |
| |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7500万元的抵押、常州市武进中环钢材有限公|
| |司提供4500万元的连带担保,并分别签署了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
| |权抵押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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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2-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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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东郡房地产开|
| |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三份《借款合同》,为|
| |该公司"公园壹号"一期项目开发向工行常州分行共借款人民币1亿 |
| |元,借款年利率为6.3%,其中3000万元期限为2007年1月15日起至2|
| |008年11月14日止,4000万元期限为2007年1月15日起至2009年1月1|
| |4日止,3000万元期限为2007年1月15日起至2008年12月14日止。 |
| | 上述三份借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龙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
| |公司拥有的新龙地块827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常州鼎佳房地 |
| |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玉龙湾地块43104.8平方米中的17700平方米|
| |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两公司分别与工行常州分行签署|
| |了相应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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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7-02-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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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武进农村商|
|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向武进农村商业银行借|
| |款人民币5000万元,年利率为6.01%,按月结息,期限为2007年1月|
| |30日起至2008年1月15日止。借款用途为该公司"新城长岛"一期项 |
| |目开发借款。 |
| | 该份借款由该公司拥有的位于湖塘镇夏雷村证号为武国用(20|
| |06)第1204705号、面积为5852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借款抵|
| |押,同时由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并分别与武|
| |进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 |
| | 上述《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自合|
| |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
| |金、利息、复利等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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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1-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3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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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常州新城)|
| |和常州新城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常州新城置地)于2006|
| |年底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方式获得多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常州|
| |市万福路北侧地块,常州新城以人民币34900万元的价格竞得,并 |
| |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于2006年12月15日|
| |、2007年6月15日分二次付清,于2008年6月30日前交付土地。 |
| | 该地块用地面积为9210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出 |
| |让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地块分4号、5号、16号和18号四个地块|
| |,建筑容积率分别为4.8、4.5、2.8和1.6,建筑密度分别为40%、4|
| |0%、28%和25%,绿地比例分别为25%、25%、30%和30%,套型面积90|
| |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住房总面积比重≥30%。 |
| | 常州市竹林北路北侧地块,常州新城置地以人民币25000万元的|
| |价格竞得,并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于20|
| |06年12月10日、2007年3月15日和2007年6月30日分三次付清,于20|
| |07年7月31日前交付土地。 |
| | 该地块用地面积为6682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出 |
| |让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地块分A、B、C三个地块,建筑容积率 |
| |分别为2.0、3.5和2.3,建筑密度分别为25%、60%和30%,绿地比例|
| |分别为30%、25%和30%,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住房总 |
| |面积比重≥35%。 |
| | 常州新城以人民币23800万元竞得编号为20061203号地块,该 |
| |地块位于常州市大明路东侧、潞横路南侧,用地面积为181480平方|
| |米,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出让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 |
| |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至公告时尚未签署。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7-01-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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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底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获得1宗土地,现公 |
| |告如下: |
| | 本公司以人民币32500万元竞得公告号为20060313地块,该地 |
| |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战斗村,用地面积为79328平方米, |
| |用途为住宅,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 |
| | 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至公告时尚未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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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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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2-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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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常州新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由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独资|
| |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
| | 新公司于2006年12月13日经常州市武进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 |注册成立,经营期限均为成立起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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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12-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6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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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城创置房地产有|
| |限公司(下称:上海新城创置)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获得上海市青浦区|
| |新城区汇金路编号为2006年347号地块,并于2006年12月12日分别 |
| |与上海市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 |让合同》和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了《青浦区汇金路地块|
| |出让合同之配套合同》。该地块出让面积为267522.80平方米(约40|
| |1亩),用途为住宅和商业,年限分别为70年和40年;建筑容积率为|
| |1.1;绿地比例大于30%。上海新城创置以56180万元报价竞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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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12-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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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常州新城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
| |司和常州常发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人民币90|
| |00万元,其中新城房产出资6000万元,占66.67%股权。 |
| | 新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经常州市武进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 |注册成立,经营期限均为成立起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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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12-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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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常州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由公司和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
| |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90 |
| |万元,占90%股权。 |
| | 新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经常州市武进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 |注册成立,经营期限均为成立起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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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12-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87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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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18万 |
| |元,股权结构为:本公司出资9596万元,占95.8%的股权,自然人 |
| |陈婉芳出资422万元,占4.2%的股权。本次将注册资本增至3亿元,|
| |各股东投资比例不变,其中:本公司出资28740万元,需追加投资1|
| |9144万元,增资后占95.8%股权;自然人王小松按原价受让自然人 |
| |陈婉芳出资额422万元,追加投资838万元,实际出资1260万元,增|
| |资后占4.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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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12-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3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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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常州 |
| |新城")于2006年11月23日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方式成功获得常州市 |
| |区范围内的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常州新城以19300万元人 |
| |民币的价格竞得编号为20060901号地块,位于常州市龙游路西侧、|
| |浦南东路南侧,用地面积为7371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土地出让 |
| |年限为70年;常州新城以9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编号为200609|
| |10号地块,位于常州市常澄路西侧、建材路北侧,用地面积为2416|
| |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土地出让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 |
| |常州新城以56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编号为20060911号地块,位|
| |于常州市常澄路西侧、建材路北侧,用地面积为16290平方米,用 |
| |途为商业、住宅,土地出让年限分别为40年、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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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11-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37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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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 |
| |州新城")通过挂牌竞价,获得位于武进高新区北区编号为2006036|
| |、面积为233380.6平方米(约350亩)的出让土地,土地成交价款 |
| |总额为43758.86万元。该地块用途为住宅和商业,年限分别为70年|
| |和40年;建筑容积率为1-2.2。 |
| | 常州新城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
| |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10内支付人民币1亿元作为履行合同定金 |
| |并抵作土地出让金,于本年12月31日前再支付5000万元后首批土地|
| |约102亩可交付受让人;土地出让金剩余部分由竞得人与出让人协 |
| |商后支付,但在所有土地交付后10日内必须结清。合同约定剩余土|
| |地于2008年6月30日前交付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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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10-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5000.00|
├────┼─────┴──────┴──┴───────┴─────┤
| 说 明 |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武进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和《最高额|
| |抵押合同》,向农行武进支行分三期共借款25000万元,以公司拥 |
| |有的"新城南都"地块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其中:11370万 |
| |元借款期限为2006年8月18日起至2008年8月17日止;10280万元借 |
| |款期限为2006年8月18日起至2008年5月17日止;3350万元借款期限|
| |为2006年8月18日起至2008年2月17日止。上述三期借款年利率均为|
| |6.03%。 |
| | 上述《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自合同各方签字并盖|
| |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
| |等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6-08-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
| 说 明 | 常州新城东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
| |,本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有2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 |
| |新龙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持有80%的股权。公 |
| |司决定对常州新城东郡增加5000万元注册资本,均由本公司出资,|
| |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6000 |
| |万元,持有60%的股权,常州新龙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00|
| |0万元,持有40%的股权。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6-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0.00|
├────┼─────┴──────┴──┴───────┴─────┤
| 说 明 | 公司发起人股东常州市武进夏溪农机具修造厂(原名武进市夏 |
| |溪农机具修 |
| |造厂,持有公司非流通发起法人股股份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
| |16%,下称:夏溪厂)于2005年2月28日与华顺公司签署了《股权转 |
| |让协议书》和《股权托管协议》,夏溪厂以每股2.083元人民币的 |
| |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52.8万股转让予华顺公司,转让总价款合|
| |计110万元人民币;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至股权过户办妥期间, |
| |夏溪厂将其持有的股权委托华顺公司管理,并代为行使股东权益。|
| | 上述发起人股东的股权转让即将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6-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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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发起人股东常州市武进油泵油嘴厂(原名武进市油泵油嘴 |
| |厂,持有公 |
| |司非流通发起法人股股份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6%,下称: |
| |油泵厂)于2004年12月9日与境内企业法人常州市华顺建筑工程有限|
| |公司(下称:华顺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权托管协|
| |议》,油泵厂以每股1.89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52.8|
| |万股转让予华顺公司,转让总价款合计100万元人民币;在股权转 |
| |让协议签署后至股权过户办妥期间,油泵厂将其持有的股权委托华|
| |顺公司管理,并代为行使股东权益。 |
| | 上述发起人股东的股权转让即将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6-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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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发起人股东常州市武进戴溪有色金属铸造厂(原名武进市 |
| |戴溪有色金 |
| |属铸造厂,持有公司非流通发起法人股股份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 |0.20%,下称:戴溪厂)于2005年3月28日与境内企业法人常州市宜 |
| |煜铸造有限公司(下称:宜煜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和《|
| |股权托管协议》,戴溪厂以每股1.50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
| |司股权66万股转让予宜煜公司,转让总价款合计99万元人民币;在|
|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至股权过户办妥期间,戴溪厂将其持有的股权|
| |委托宜煜公司管理,并代为行使股东权益。 |
| | 上述发起人股东的股权转让即将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05-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71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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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
| |式,受让常州华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通过拍卖合法取 |
| |得的位于"常州市前后北岸"1-6#地块中的2#、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
| |用权。2#、3#地块位于常州市中心区域文化宫广场旁,是常州市政|
| |、商、文、娱核心圈。 |
| | 本次受让地块协议的内容概要: |
| | 1、经常州新城房产和华丰公司协商,本次受让的2#(面积394|
| |0平方米,客积率不大于5.3,用途为文、商、办)、3#(面积6470|
| |平方米,客积率不大于9.7,用途为文、商、办)地块土地使用权 |
| |经调整后,面积合计为10410平方米(实际面积最终以规划部门批 |
| |准同意的调整红线后的面积为准)。 |
| | 2、本次受让土地价款包括两部分:一是双方确认的土地使用 |
| |权转让价款,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1535000元,二是至协议签订时 |
| |,由华丰公司负责的上述地块拆迁未完成部分继续进行的拆迁补偿|
| |费和由此产生的间接费、财务费、管理费及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其他|
| |费用,该部分价款待华丰公司动迁工作全部完成后按实结算。 |
| | 3、土地转让价款的支付:一、协议签订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
| |笔转让价款5000万元人民币;二、第一笔支付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 |第二笔转让价款5000万元人民币;三、在地块拆迁完成,华丰公司|
| |向常州新城房产交付地块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5000 |
| |万元人民币;四、土地转让价款剩余款项在华丰公司向常州新城房|
| |产交付地块后4个月内全部付清。 |
| | 4、华丰公司在收取第二笔土地转让价款后15日内办理完毕土 |
| |地变更登记手续,确保常州新城房产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华丰|
| |公司保证于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上述地块的拆迁工作,并确保在 |
| |之后的一个月内将地块平整后交付常州新城房产。 |
| | 5、其他特别约定:在华丰公司确保2006年9月30日前向乙方交|
| |付地块的前提下,常州新城房产承诺在2006年12月前项目开工建设|
| |,并在三年内竣工。地块拆迁、建设中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 |执行。 |
| | 本次土地转让,已得到常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原则同意|
| |。本次国有土地转让的协议于2006年4月30日在江苏省常州市签订 |
| |。 |
| | 华丰公司为国有性质公司,与本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本公司|
| |持有常州新城房产95.8%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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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04-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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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
| |的股权,下称:南京新城创置)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城东支行(下称|
| |:农行城东支行)于2006年3月17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
| |同》,南京新城创置向农行城东支行贷款10000万元,贷款年利率 |
| |为5.76%,按月结息;贷款期限:3000万元自2006年3月17日起至20|
| |06年12月18日止、4000万元自2006年3月17日起至2007年12月18日 |
| |止、3000万元自2006年3月17日起至2008年12月18日止;南京新城 |
| |创置以其拥有的仙林地块土地使用权提供8000万元抵押担保,其余|
| |2000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
| |其95.8%的股权,下称:常州新城房产)提供保证担保,并与农行城|
| |东支行签订《保证合同》。 |
| | 上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自合同各方|
| |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
| |等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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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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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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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1、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东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
| |有其20%的股权,下称:常州新城东郡)通过挂牌竞价,获得位于常|
| |州市东方大道北侧编号为2005G30的宗地,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848|
| |5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2,土地成交价款总额为1.08亿元 |
| |;地块用途为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常州新城东郡已于近日和常|
| |州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 2、常州新城房产通过挂牌竞价,获得位于常州市清凉路东侧 |
| |编号为20060202的宗地,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36090平方米,建筑 |
| |容积率不大于1.8,土地成交价款总额为2700万元;地块用途为住 |
| |宅,出让年限为70年。常州新城房产已于近日和常州市国土局签订|
| |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12-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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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设立常州新城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因项目开发需要,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龙公司共同出资 |
| |设立“常州新城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城东方 |
| |”)。常州新城东方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该 |
| |公司注册资本的20%;新龙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 |80%。 |
| | 常州新城东方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
| | 以上登记事宜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12-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0|
├────┼─────┴──────┴──┴───────┴─────┤
| 说 明 | 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龙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注册 |
| |资本1000万元,公司占80%,下称:新龙公司)增资和变更该公司名|
| |称:本次股东增资仍按原比例出资,其中公司增资7200万元,增资|
| |完成后,新龙公司总股本10000万元,公司合计出资8000万元。公 |
| |司将新龙公司名称变更为"常州新龙房产开 |
| |发有限公司"。 |
| | 除上述两事项外,新龙公司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目前本公 |
| |司持有常州新城房产95.6%的股权,持有新龙公司80%的股权,常州新|
| |城房产持有新龙公司20%的股权。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5-09-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908.29|
├────┼─────┴──────┴──┴───────┴─────┤
|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31日接到江苏新城实 |
| |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境内法人股9744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 |
| |的29.3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常州泛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 |第三大股东)的通知及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新城集团拟 |
| |收购泛华投资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4893550股的全部(占公司总股本 |
| |的7.50%)。转让价格为1.57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全部用人民币现 |
| |金支付。以上收购尚需报请中国证监会对收购要约的豁免,如本次|
| |股权转让相关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未能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 |会批准,三方同意终止履行并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 |
| | 2005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1月4日|
| |下发的有关批复文件:豁免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增持公司|
| |股份而因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至此,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所需履行|
| |的各项审批程序均已完成。 |
|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
| |限公司通知,2005年11月2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常州环球房地产发|
| |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73021080股和第三大股东常|
| |州泛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24893550股已|
| |转让给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并取得了中 |
|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 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后,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
| |非发起人境内法人股195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86%,为公司 |
| |第一大股东。常州环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常州泛华科技投资有|
| |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5-09-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464.31|
├────┼─────┴──────┴──┴───────┴─────┤
|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31日接到江苏新城实 |
| |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境内法人股9744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 |
| |的29.3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常州环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公|
| |司第二大股东)的通知及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新城集团 |
| |拟收购环球房产持有的公司境内社会法人股73021080股的全部(占 |
| |公司总股本的22.00%);转让价格为1.57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全部|
| |用人民币现金支付。以上收购尚需报请中国证监会对收购要约的豁|
| |免,如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未能获得中国证券监|
|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三方同意终止履行并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书》|
| |。 |
| | 2005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11月4日|
| |下发的有关批复文件:豁免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增持公司|
| |股份而因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至此,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所需履行|
| |的各项审批程序均已完成。 |
└────┴─────────────────────────────┘
【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8-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0|
├────┼─────┴──────┴──┴───────┴─────┤
|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
| |公司(公司持有其95.8%股权,下称:常州新城房产)与江苏省国际 |
|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就合作推出“金色新城(西城区)房地产项目信托|
| |资金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 |
| |自资金到帐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6.7%。常州新城房产以其 |
| |拥有的位于武进湖塘小庙村面积为67516.9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 |
| |权、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机场路北侧面积为55048平方米地块的土 |
| |地使用权、位于常澄路西侧面积为15800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 |和子公司常州新龙创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 |,常州新城房产持有其20%的股权)拥有的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面积|
| |为94380平方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 |
| |》。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新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董事长王振华个|
| |人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订《保证协议》。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07-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7670.00|
├────┼─────┴──────┴──┴───────┴─────┤
|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
| |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股权,下称:南京新城创置)通过挂牌竞价 |
| |,获得位于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南侧编号为2005G30的宗地 |
| |,该地块用地总面积为175117.2平方米,其中代征道路及绿化面积|
| |2866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146449.2平方米,土地成交价款总额 |
| |为27670万元,于2005年11月28日前付清;地块用途为住宅和商业 |
| |,年限分别为70年和40年。南京新城创置与南京市国土局已签订《|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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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6-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0|
├────┼─────┴──────┴──┴───────┴─────┤
| 说 明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清水颐园房地产有|
| |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股权,下称:清|
| |水颐园公司)与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合作推出“上海嘉定 |
| |清水颐园房地产贷款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
| |元额度(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资金|
| |到帐日起18个月,借款利率为固定年利率8.2%,按季结息。该项借|
| |款限用于清水颐园二期房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清水颐园公司以其拥|
| |有的上海嘉定区190街坊、编号为“沪房地嘉字(2005)第002384号 |
| |”地块和公司另一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拥有的|
| |位于上海成都北路333号、建筑面积为1004.68平方米的办公楼房产|
| |作为该项借款的抵押。公司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签订|
| |《保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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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04-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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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联合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常州 |
| |新城房产)收购泰州宝江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获得宝江公司 |
| |泰州坡子街商业中心地块项目。宝江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
| |元,截止2005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833.31万元,净资产266|
| |1.25万元。本次收购为原价收购,公司出资450万元受让自然人高 |
| |建国持有的15%股权;常州新城房产出资2250万元分别受让江苏江 |
| |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9%股权、常州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 |司持有的25%股权和自然人张忠明持有的2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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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3-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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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常州新城房产和上海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
| |的股权)共同设立的上海新城宝缘与中国银行上海宝山支行签署了 |
| |《人民币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上海新城宝缘向中行宝山支|
| |行贷款10000万元,以拥有的位于宝山区泗塘新村街道6街坊43350平|
| |方米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贷款年利率为5.184%,贷|
| |款期限为2005年2月18日起至2006年8月18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20|
| |05年3月21日。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3-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700.00|
├────┼─────┴──────┴──┴───────┴─────┤
| 说 明 | 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于2005年3月24日签署了《借款 |
| |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向工行常州分行贷款4700万元|
| |,贷款年利率为5.859%,贷款期限为2005年3月24日起至2005年12 |
| |月23日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
| |其95.8%的股权)以拥有的湖塘镇夏雷村地块60106.80平方米的土地|
| |使用权为公司作抵押担保。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4-12-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1074.61|
├────┼─────┴──────┴──┴───────┴─────┤
| 说 明 | 经公司三届四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和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
| |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5.8%的股权)与上海叶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 |
| |股东单位于2004年12月28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以总价款人|
| |民币218000000元受让上海叶城的全部产权,剥离办公楼价值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