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538 更新日期:2008-01-23◇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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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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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420万元借|
| |款,期限1年,该项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
| |司持有公司的部分限售流通股作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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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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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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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下称:中行北海分行)|
| |申请人民币2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下称:第一项借款);公司控股|
| |100%的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发医药)向中行北海分|
| |行申请人民币1800万元借款(下称:第二项借款);公司控股78.4% |
| |的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湖南国发)向中行申请 |
| |人民币26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下称:第三项借款)。上述借款期限|
| |均为一年。 |
| | 公司同意以持有的湖南国发股权和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为上述第一项及第三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以公司资产为上述|
| |第二项及第三项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
| | 截止2007年8月22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1200万元,对控 |
| |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600万元,担保总额为9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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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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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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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
| |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
| |本金将达到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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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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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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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将持有的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3.11%(1248万股)的|
| |股权以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进行适当溢价,按每股2.5元 |
| |转让给广西田园经营班子及员工。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广|
| |西田园股权减少为1392万股,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下降为2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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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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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2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4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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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北海国发清华海洋|
| |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99%的股权以20|
| |06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作价440.35万元转让|
| |给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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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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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2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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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99.9%的子公司北海国发海洋生物农药有限公司(下称|
| |:北海农药)以2700万元、300万元的价格收购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
| |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国发南珠宫珍珠首饰制造有限公司各|
| |自持有的北海世尊海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 |
| |币,下称 :北海世尊)90%、1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北海农药持|
| |有北海世尊100%的股权。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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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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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2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6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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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
| |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348.8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15%)同|
| |意将其持有的广西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 |
| |民币,下称:能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以能源公司经评估 |
| |的净资产值6821.57万元作为定价依据,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6821 |
|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能源公司100%股权。广西|
| |国发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2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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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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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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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在公司归还银行借款后,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同意|
| |向以下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
| | (一)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81|
| |0万元借款,期限1年,该项借款由公司的控股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 |
| |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部分限售流通股作质押。 |
| | (二)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人民币|
| |6,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1年。 |
| | (三)同意以公司资产作抵押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
| |行申请人民币1,4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期限1年。 |
| | (四)同意以公司资产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 |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990万元借款,期限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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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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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2-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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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同意以承债方式按人民币500万元的价格收购王丽和黄殿 |
| |凯分别持有的北海裕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90%|
| |和10%的股权。经评估,至2006年10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为518万|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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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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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0-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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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并将以下两个控股子公司变更|
| |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人民币168万元收购北海国发清华海 |
| |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国发清华)持有的公司控股90%的 |
| |子公司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万元)10|
| |%的股权、以人民币40万元收购国发清华持有的公司控股95%的子公|
| |司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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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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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0-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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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在归还了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分行借款后,向该银行申|
| |请流动资金借款48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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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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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0-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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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并将以下两个控股子公司变更|
| |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人民币168万元收购北海国发清华海 |
| |洋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国发清华)持有的公司控股90%的 |
| |子公司北海国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万元)10|
| |%的股权、以人民币40万元收购国发清华持有的公司控股95%的子公|
| |司钦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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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04-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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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董事长决定用公司资产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 |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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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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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2-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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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4500万元|
| |人民币壹年期流动资金借款,该项借款由长征电器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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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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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2-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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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以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部分股份作质押向|
| |交通银行北海分行申请1810万元人民币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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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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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2-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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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申请12600万元人 |
| |民币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其中9600万元以公司资产作抵押,3000 |
| |万元由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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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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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0-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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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1日召开五|
| |届四次董事会及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交通银行北|
| |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国发|
|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31.58万股股权为公司向交通银行北 |
| |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190万元人民币提供质押,期限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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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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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4-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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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北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
| |款,期限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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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4-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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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
| |金贷款,期限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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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4-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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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
| |金贷款,期限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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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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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4-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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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将珍珠贝免疫与代谢调控因子生产技术的独家使用权以|
| |67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广西防城港市兴泰海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 |公司1998年购进该技术独家使用权的转让费为512.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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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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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3-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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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中国银行北海分行申请90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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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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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0-2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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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每月每平方米40元的价格将公司药业大楼闲|
| |置的1666.9M2办公室出租给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期限3年。|
|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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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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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8-25|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28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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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以总价格12862.74万元人民币将公司所持有下列控股或参|
| |股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股份2678.1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24.17%,): |
| | 1、以5062.71万元将公司持有广西国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95% |
| |的股份转让给国发集团公司; |
| | 2、以854.54万元将公司持有广西国发珠宝制造有限公司99%的|
| |股份转让给国发集团公司; |
| | 3、以6805.49万元将公司持有北海国发南珠宫珍珠首饰制造有|
| |限公司99%的股份转让给国发集团公司; |
| | 4、以100万元将公司持有深圳市芙浪特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5.15%的股份转让给国发集团公司; |
| | 5、以40万元将公司持有北京银河世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20%|
| |股份转让给国发集团公司。 |
| | 上述五项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再持有广西国|
| |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西国发珠宝制造有限公司、北海国发南珠|
| |宫珍珠首饰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银河世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
| |市芙浪特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股份;并且公司也不再间接持有|
| |四川国发永泰珠宝有限公司的股份。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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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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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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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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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西国发投资集团| 股权转让 | 控股股东 | 1162.7| 20 %|
| |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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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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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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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由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了交通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下称:北海分行)181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北海分行的 |
| |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24.6万股,于2007年1月30日解除 |
| |质押。 |
| | 国发集团继续以其持有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24.6万|
| |股为公司向北海分行申请181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出|
| |质,质押期限从2007年1月31日至2008年1月15日。 |
| | 上述质押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 |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 | 2008年1月19日公告,由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 |
| |司归还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下称:北海分行)2420万|
| |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 |
| |公司(下称:国发集团)质押给北海分行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
| |通股1524.6万股,于2008年1月17日解除质押。国发集团继续以其 |
| |持有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公司向北海分行申请2420万元|
|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出质,质押期限从2008年1月18日至2|
| |009年1月16日。上述质押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 |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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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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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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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由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了交通银行股份|
| |有限公司北海分行(下称:北海分行)458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发集团)质|
| |押给北海分行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824.212万股,于20|
| |07年5月17日解除质押。 |
| | 国发集团继续以其持有的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公司|
| |向北海分行申请的458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出质,期|
| |限1年。 |
| | 上述质押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 |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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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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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2-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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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由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了交通银行北海|
| |支行181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国发投 |
| |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发集团)质押给交通银行北海支行的公司|
| |转增前部分法人股605万股(占公司转增前总股本5.46%),于2005年|
| |6月15日解除质押。 |
| | 国发集团继续以其持有公司转增后部分法人股1089万股(占公 |
| |司转增后总股本5.46%)为公司向交通银行北海支行申请1810万元人|
| |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出质,质押期限从2005年6月20日至200|
| |6年2月20日。 |
| | 上述质押已于2005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 | 2006年2月18日公告,由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 |
| |司归还了交通银行北海分行181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第|
| |一大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发集团)质押给交通|
| |银行北海支行的公司部分有限制条件的流通股1089万股,于2006年|
| |2月16日解除质押。 |
| | 国发集团继续以其持有公司部分有限制条件的流通股1089万股|
| |为公司向交通银行北海分行申请181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
| |担保出质,质押期限从2006年2月16日至2007年2月1日。 |
| | 上述质押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 |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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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6-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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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2|
| |678.1万股发起人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7%)全部质押给交通 |
| |银行北海支行,为公司向交通银行北海支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
| |贷款提供担保出质。该贷款用于归还公司即将到期的贷款,质押期|
| |限从2005年3月7日至2006年3月7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
| | 由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归还了交通银行北海|
| |支行181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国发投 |
| |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交通银行北海支行的公司转增前部分法人股|
| |605万股(占公司转增前总股本5.46%),于2005年6月15日解除质押 |
| |。 |
| |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国发投 |
| |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交通银行北海分行的公司部分法人股1000万|
|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014%),于2005年12月19日解除质押。 |
| | 上述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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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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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3-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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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将北海国发夜巴黎大酒店全部非货币性资产委托给北|
| |海裕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经双方协商,同意从2005年1 |
| |月1日起,将托管经营管理费由60万元/月提高到80万元/月。托管 |
| |期限仍至2006年12月15日止。托管期限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裕华科|
| |技可以优先继续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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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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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16|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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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公司于2003年12月15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大|
| |酒店全部非货币性资产委托给北海裕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 |的议案:北海裕华接管国发大酒店的全部非货币性资产并全权负责|
| |该酒店的经营管理,自负盈亏。本次资产托管期限三年,自2003年|
| |12月15日起至2006年12月15日止,托管期限内,按双方约定,北海|
| |裕华每月向公司支付人民币60万元托管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