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200019 更新日期:2008-04-23◇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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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59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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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7年10月11日,深深宝A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 |
| |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函告公司,农产|
| |品及深投控与汇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1日签署了|
| |《股份转让协议书》。 |
| | 农产品、深投控向汇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6,407,69|
| |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 |
| |更为汇科公司。 |
| | 本次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63元,标的股份转让 |
| |总价款为人民币659,398,425.11元。 |
| | 2008年4月3日,深深宝A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抄送的批复,相关内容如下: |
| | 一、同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46,914,843股|
| |股份中的37,818,689股股份转让给汇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 |
| | 二、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181,923,088股。其中 |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9,096,15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 |
| |汇科系统(香港)有限公司持有76,407,69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2|
| |%。 |
| | 公司股份转让事项尚须履行国家商务部等有权部门的审批程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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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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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3-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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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决定将所拥有的深圳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10%股权以|
| |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但不高于人民币1.1亿元的价格转让给百事(中|
| |国)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最终双方签署的有关股权转让协议|
| |为准。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深圳百事30%的股权。本交易不构 |
| |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为本公司直接带来近7,000万元的收 |
| |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 2006年12月28日,深深宝A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
| |《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百事(中国)投资有|
| |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款项人民币5400万元。 |
| | 转让深圳百事10%股权事项的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
| |办理完毕,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人民币|
| |105,000,000元已全额收讫。公司现持有深圳百事30%股权,百事 |
|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百事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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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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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2-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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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深深宝A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2月12日召开,通 |
| |过了关于与广东华城食品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时对深圳市深宝华|
| |城食品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
| | 公司决定与深圳市深宝华城食品有限公司另一方股东广东华城|
| |食品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同时对深宝华城追加投资,即公司对深宝|
| |华城增资2,245.13万元,广东华城对深宝华城增资2,100万元。深 |
| |宝华城目前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其中公司占51.67%,广东华城 |
| |占48.33%。增资后,深宝华城注册资本变更为10,345.13万元,公 |
| |司与广东华城对深宝华城的持股比例维持不变。 |
|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增资协议并办理相关增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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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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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5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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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深深宝A决定在惠州市汝湖镇以不超过人民币75,724,200元的|
| |价格购买199,800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惠州深宝 |
| |生产加工物流园(暂定名)。该价格包含土地使用权的所有征地补|
| |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青苗赔偿、拆迁补偿、土地盘整;|
| |完成委托办理投资惠州深宝生产加工物流园的一切有关手续的劳务|
| |费;办理项目用地国土使用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
| |配套费、各种税款及其它行政收费等。款项的支付将根据项目的进|
| |度分期支付。 |
| | 日前,惠州市惠城区发展与改革局同意项目开展规划选址、落|
| |实项目用地、环保评价等前期工作。 |
| | 本项目用地尚须与当地的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 |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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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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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2-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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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日前,深深宝A获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贷|
| |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 |连带责任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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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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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2-1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26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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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G08511-4(6)号工业用地 |
| |之土地使用权以550元/平方米的价格转让给控股股东深圳市农产品|
| |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土地面积为《房地产证》记载土地面积44,231|
| |.60平方米减去因市政河道改造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土地面积2|
| |,996.40平方米,即41,235.20平方米(以最终核算数为准)转让总|
| |价款为22,679,360元。 |
| | 另,该地块中有2996.40平方米的土地面积因市政河道改造需 |
| |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目前相应《房地产证》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
| |续。本公司此次出售土地使用权给控股股东,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根据国家及深圳市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政策的新要求,上述工|
| |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挂牌交易。现公司与农产品协商解除上|
| |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
| | 公司向农产品一次性退还全部价款22,679,360元及相应的补偿|
| |金,结清公司和农产品因上述事项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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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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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7-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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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基于充实发展公司主业,调整产品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 |;为深宝公司未来工业发展布局打下基础;常州三井油脂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三井油脂)资产优良,其中部分土地使用权具有较大的|
| |升值潜力;与大股东农产品联手,能有效控制三井油脂;长江三角|
| |洲地区巨大的发展潜力及常州市良好的经商环境等方面的考虑。公|
| |司决定以1,350.00万元的价格受让江苏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新天地)所拥有的三井油脂33%的股权,同时新天地同意|
| |其拥有的三井油脂2%的股权无偿赠与三井油脂的高管层作为激励 |
| |,该2%的三井油脂股权在向高管层办理转移手续之前先由公司持 |
| |有,待三井公司董事会通过相关决议并确认具体受激励高管层名单|
| |及具体股权分配方案后,由公司负责将该2%的三井油脂股权转移 |
| |至受激励高管层名下。 |
| | 关于G 深宝A以1,350万元的价格受让江苏新天地投资发展有 |
| |限公司所持有的常州三井油脂有限公司33%股权的事宜,现公司已|
| |支付第一期款600万元,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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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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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7-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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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5年8月2日,深深宝接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知,国务院|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深圳市国资委上报的《关于深圳市属|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请示》作了批复,现对批复内容摘要|
| |如下: |
| | 1、同意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股份划转方案,将深圳市 |
| |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53,990,145股股份划转给深圳市投资控股|
| |有限公司持有。 |
| | 2、上述股权划转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81,923,088股,其中|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53,990,145股,占总股本的29.68%,|
| |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
| | 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中,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触及|
| |要约收购义务。 |
| | 深深宝于2006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深圳分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
| |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所持有的公司53,990,145股(占公|
| |司总股本的29.68%)已全部过户至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 |
| |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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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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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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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深圳市中农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的股|
| |权作价6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在签署相关合同 |
| |后的三日内,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须一次性支付600万元给公 |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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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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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1-0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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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日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深|
| |圳市国资委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批|
| |划归深圳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之一。农产品|
| |公司持有公司61848466股,占公司总股本34%。农产品公司原第一 |
| |大股东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所持农产品公司88703978股国有股|
| |(占农产品公司总股本的22.88%)将划转由深圳市国资委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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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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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0-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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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日前,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宝三井食品饮料发展有|
| |限公司共获得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一|
| |年,其中本公司为其提供6000万元保证担保,其余2000万元为深宝|
| |三井公司以其定期存单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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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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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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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盛润公司")借款代偿纠纷一案[案号为(2007)深中法 |
| |民二初字第123号],已经一审开庭审理终结。 |
| | 日前,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
| |判决盛润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归还代偿款本金人民|
| |币2900万元及利息(自2006年12月3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
| |12%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盛润公司如未按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债|
| |务,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
|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6,800 |
| |元由盛润公司负担。 |
| | 如不服上述判决,盛润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如盛润公司超过法定期限没有提出上诉,上述判决发生法律效|
| |力。 |
| | 该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视案件的进展而定。公司将就案件|
| |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2008年1月15日公告,判决生效后,盛润公司未按判决规定的 |
| |期限履行债务,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盛润公司进行强|
| |制执行。 |
| | 日前,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
| | 该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视案件的进展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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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7-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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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为深圳市南方通发实业公司向深圳市商业银行担保贷款|
| |人民币3000万元逾期未还之纠纷案,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 |:被告南方通发尚欠原告商业银行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
| |应于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给付清结,逾期按民诉法|
| |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告本公司为被告南方|
| |通发偿还原告商业银行上述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本公|
| |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南方通发追偿。 |
| | 有关公司为深圳市南方通发实业公司向深圳市商业银行借款提|
| |供担保一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粤高法经二终字第11|
| |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南方通发未能依照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 |
| |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方通发|
| |资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南方通发的财产进行了|
| |查证:现南方通发下落不明;经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调|
| |查,南方通发因涉案较多,其名下房产全部被法院查封;经向中国|
|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南方通发也未开设证|
| |券账户。因此,南方通发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 |院已下达(2004)深中法执字第1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粤高法经二终字第111号民事调解书 |
| |。待中止情形消失后,公司可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 |
| | 2007年7月18日公告,关于深深宝A为深圳市南方通发实业公 |
| |司贷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一案,公司已按照有关要求代南方通|
| |发偿还本金、利息及一审诉讼费、保全费共计38,003,311.50元, |
| |履行担保责任完毕。 |
| | 日前,公司查知南方通发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
| |债,公司已向南方通发清算组申报债权。经南方通发清算组审核,|
| |现下发《债权审核通知书》,确认公司债权为43,561,532.50元( |
| |其中代偿款为38,003,311.50元,利息为5,558,221元)。 |
| | 该破产案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视案件的进展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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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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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6-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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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日前,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于|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州办事处与国投先科光盘有限公司、深圳|
| |市投资管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 |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所持本公司A |
| |股53990145股及其派生的红股、配股已被依法冻结,冻结期间本公|
| |司不得办理该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 |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3990145股,占本公司总|
| |股本的29.68%,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关于 |
| |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深圳|
| |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
| |公司合并,组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 2005年10月28日公告,有关深深宝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管理 |
| |公司所持有的深深宝53,990,145股股权被司法冻结一案,2005年10|
| |月26日,公司接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称:(|
| |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85号民事裁判书已经生效。深圳市投资 |
| |管理公司、国投先科光盘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市|
| |办事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各方已签署《和解协议》并按照《和解|
| |协议》的规定履行完毕。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对深圳市投资管理公|
| |司所持有的深深宝53,990,145股股权的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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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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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2-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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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
| |行深圳市分行贷款人民币7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一案,2003年本公 |
| |司与建行签署《减免利息协议》后,本公司代深中华偿还人民币70|
| |0万元,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向深圳市中级 |
| |人民法院起诉深中华。2004年11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 |判决书送达公司,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
| | 被告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书发生|
| |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公司代偿资金人民币700万元及 |
| |其占有资金期间的利息。逾期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 |
| |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6255.61元,由被告深圳中华自行车(|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 | 公司于2004年12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
| |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申请。 |
| | 有关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中华自行车|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两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
| |1月14日向深中华送达民事裁定书和执行令,裁定查封、冻结深中 |
| |华财产(以人民币14,131,575.92元为限)及令深中华自执行令送 |
| |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逾期|
| |不履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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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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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7-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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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关于本公司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
| |行深圳市分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提供金额为80万美元的担保一案,经|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粤法经一终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 |,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前公司已累计代深中华偿还人民币|
| |6,631,575.92元(折合80万美元),履行担保责任完毕。根据广东|
|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日前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 |强制执行深中华偿还本公司代其支付的款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已受理本公司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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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质押】
┌────┬─────┬──────┬──┬───────┬─────┐
|公告日期|2003-09-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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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1998年12月,公司为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深|
| |圳市分行贷款港币3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至今,借款人盛润|
| |公司尚未偿还上述贷款本息。日前,该行要求公司为上述历史遗留|
| |的担保事项提供质押物。2003年9月22日,公司与该行达成协议, |
| |同意将公司拥有的深圳市深宝华城食品有限公司51.6%的股权质押 |
| |给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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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非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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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2-0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8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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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日前,根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以及深圳市国土资|
| |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收回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
| |权的决定》(深国房【2007】443号),因城市建设需要,深圳市 |
| |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偿收回公司位于横岗街道荷坳社区(宗地|
| |编号G08511-4(6)面积为38,526.6平方米(57.78亩)的土地使 |
| |用权,同时给予补偿总额共计48,231,920元。 |
| | 一、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公司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是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 |
| |荷坳社区G08511-4(6)号工业用地,该地块已领取深房地字第60000|
| |86986号 |
| | 《房地产证》,土地面积4423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仓储,|
| |使用年限50年,从1993年12月23 日至2043年12月23 日,该地块已|
| |平整。 |
| | 二、收地补偿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于近日签订了《收地补 |
| |偿协议书》,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收回公司位于横岗街道|
| |荷坳社区 |
| | (宗地编号G08511-4(6)面积为38,526.6平方米(57.78亩)的|
| |土地使用权,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采用作价补偿,不再提|
| |供其他补偿方式。根据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中心《房地产估价报告》|
| |(深房估字【2007】217号)的评估结果和深圳市政府办公会议纪 |
| |要2007(585)号的相关内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给公 |
| |司补偿总额共计 |
| |48,231,920元。 |
| | 三、本次收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 | 本次收地事项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进行的行政行为 |
| |。 |
| | 本次收地补偿为公司带来约3600万元的收益,最终以经审计 |
| |确认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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