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提示☆ ◇港澳资讯200037 更新日期:2008-04-28◇ 灵通V4.0
★本栏包括【1.最新公告】、【2.最新报道】、【3.最新异动】、【4.最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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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主要指标★ |08-03-31|07-12-31|07-09-30|07-06-30|07-03-31|
|每股收益(元) |0.0716 |0.2200 |0.0756 |0.0468 |0.0020 |
|每股净资产(元) |3.2200 |3.1500 |2.9720 |2.9400 |2.8980 |
|净资产收益率(%) |2.22 |6.85 |2.55 |1.59 |0.06 |
|总股本(亿股) |5.4797 |5.4797 |5.4797 |5.4797 |5.4797 |
|实际流通A股(亿股) |1.6225 |1.6225 |1.6225 |1.6225 |0.8005 |
|流通B股(亿股) |1.5612 |1.5612 |1.5612 |1.5612 |1.5612 |
|限售流通A股(亿股) |1.4584 |1.4584 |1.4584 |1.4584 |2.2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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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31 每股资本公积: 0.664 主营收入(万元): 98494.64同比增 65.39% |
|08-03-31 每股未分利润: 0.951 净利润(万元): 3922.62同比增3890.70%|
|★最新公告:04-26日公布2008年一季报。(详见后) |
|★最新报道:04-04日深南电A子公司调整电价并获补贴。(详见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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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分红扩股和未来事项: |★特别提醒: |
|【分红】 2007年度 10送1派0.| |
|3(含税)(预案) | |
|【分红】2007中期 中期利润不 | |
|分配(实施) | |
|【未来事项】2008-05-08召开股| |
|东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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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公告】
2008-04-26公布2008年一季报
深南电A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716元,稀释每股收益0.0716元,每股收益(扣除)0.063元,每股净资产3.22元,净资产收益率2.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4433419.68元,营业收入984946449.8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9226154.6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764245591.61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8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8年第一季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08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613,916.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6,424.5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4,155.1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22.629万元。
三、审议通过《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最新报道】
2008-04-04深南电A子公司调整电价并获补贴
深南电A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时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的通知》,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对电力供应的影响,提高全省电力机组发电积极性,决定从2008年3月1日起对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所有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用以补贴省内现有部分9E、9F级燃气蒸气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其中,公司控股的中山南朗电厂、东莞高埗电厂从2008年3月1日起的发电收入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电费收入,即从广东电网公司取得的结算电价由原执行的临时电价0.457元/千瓦时(含税)调高到为0.62元/千瓦时(含税),由广东电网公司按照电厂上网电量及结算电价直接向电厂结算;另一部分为燃气、燃油加工费补贴,补贴标准为0.30元/千瓦时,该部分根据相关规定不计征企业所得税,由电厂所在地财政部门支付。
【3.最新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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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动时间 | 2008-03-14 | 成交量(万股) | 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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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动类型 | 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 |成交金额(万元)| 5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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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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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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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证券交易单元(239200) | 250.56| 60.31|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建宁路| 151.46| 0.00|
|证券营业部 | |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肇庆西江北路证券营| 144.47| 2.12|
|业部 | | |
|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田地街证券营业部| 108.92| 0.00|
|长江证券北京新源西里营业部 | 97.27|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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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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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万元)|卖出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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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专用 | 0.00| 294.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二七路证券营业| 1.38| 192.06|
|部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兴中道证券营业| 0.00| 106.18|
|部 | | |
|长江证券武汉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 5.14| 96.71|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 23.09| 82.27|
|业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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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新运作】
【公告日期】:2008-02-05 【类别】: 价格调整
【简介】: 广东省物价局于2008年2月2日下发了《关于提高9E机组结算收入的通知》,决定在2008年一季度,鼓励9E燃机顶峰发电,提高发电收入不低于0.92元/千瓦时(含税)。深南电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发电机组,由现行临时电价0.457元/千瓦时到0.62元/千瓦时之间的差额由广东电网公司结算;0.92元/千瓦时与0.62元/千瓦时之间的差额由当地政府(中山、东莞)通过"高来高去" 调峰电力认购和财政补贴等方式落实。
根据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可增加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约3,300万元人民币。
【公告日期】:2007-12-15 【类别】: 对外投资
【简介】: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按30%、70%的比例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即江西中电投新昌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公司"),建设、经营江西新昌2台66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新昌项目"),总投资人民币492,182万元,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以最终审定的工程决算为准)。首期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以现金出资2,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合资期限为三十年。各股东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比例分期增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2-15 【类别】: 对外投资
【简介】: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自2006年开始着手开展南山热电厂循环经济项目的开发规划,其中污泥干化项目即利用南山热电厂机组发电后排放的废弃余热,对南山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公司拟投资1.6亿元(±10%)实施污泥干化一期项目,一期湿污泥处理能力为400吨/日,项目选址在南山热电厂内。拟由公司出资90%、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10%建设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0-27 【类别】: 收购兼并
【简介】: 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是由本公司与南港动力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港公司")于2004年2月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中,本公司持有60%股份,南港公司持有40%股份。为加强对工程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分享工程公司未来在海外燃机市场的发展前景,本公司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德盛公司")以752万元人民币收购南港公司持有的工程公司40%股权,使工程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权收购将由于收购价低于该项股权对应的帐面净资产,而增加本公司当期收益2,422.02万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南港公司不再享有工程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及2007年的分红。
深圳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是由我公司与香港兴德盛公司、香港新元有限公司、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高埗工业总公司于2004年10月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电力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为3,504万美元,经营范围是筹建天然气发电站的建设、经营,其中新元公司持有15%的股权。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香港兴德盛公司拟以4,94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新元公司持有的15%股权,收购价为评估价的89.51%。
【公告日期】:2007-09-29 【类别】: 收购兼并
【简介】: 根据2003年8月8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市电力开发公司签订的《关于中山发电厂和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资产、债务重组的原则协议》和本公司与电力开发公司待签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市电力开发公司关于转让中山发电厂有限公司7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市电力开发公司关于转让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7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电力开发公司同意以零价格将其持有的其下属企业中山发电厂有限公司和中山中发电力有限公司各7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同意受让前述协议股权。
2007年9月29日公告,目前公司与兴中集团正在就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的债务重组事宜与各贷款银行进行协商,且进展顺利。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债务重组前的债务总额为9.23亿元,重组后债务总额降为7.27 亿元。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尚未就上述债务重组方案与各贷款银行签订相关债务重组协议,而且债务重组方案需要取得各贷款银行的总行的批准方可实施。
为支持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债务重组,公司与兴中集团的将按各自持有中发电力的股权比例向中发电力提供股东借款,期限为一年,其中公司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46亿元,兴中集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上述安排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2007年9月20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的企业转型计划。
在完成上述债务重组后,债权银行将释放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24台柴油发电机组、占地48 亩(为商住用地)的专业油库码头及400 亩商住用地等资产。公司下一步将全面实施资产盘活方案。
中山发电厂和中发电力的企业转型计划所涉及的用地与规划事宜仍有待中山市国土与规划部门的进一步研究解决,本公司将根据债务重组、资产盘活及企业转型计划的实施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2、授权公司与中发电力签署《终止余热技改协议的协议书》。
【公告日期】:2007-07-20 【类别】: 政策优惠
【简介】: 深南电A全资子公司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关于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同意新电力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从2007年度至2009年度止,给予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该政策在新电力公司延续先进技术企业资格的前提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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