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900956 更新日期:2008-05-14◇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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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6-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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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0年5月20日,黄石市国资局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
|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关于黄石东贝|
| |冷机集团公司债权转股权协议》,该协议及方案于2000年11月15日 |
| |得到了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产业[2000]1086号文的批复,黄石市国资 |
| |局以冷机公司的净资产包括集团公司所持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
| |司50.04%的国家股股权作为出资,上述三家资产管理公司以拥有冷 |
| |机公司的债权作为出资,共同设立了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 |
| |司。 |
| | 本公司近日接到冷机公司及机电集团的通知, 冷机公司及机电|
| |集团已获国家国资委批复:同意将黄石东贝冷机实业公司(原黄石 |
| |东贝冷机集团公司)持有的股份公司11760万股国家股变更为黄石东|
| |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性质变更为国有法人股。因上|
| |述股权转让已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因此须经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 |
| |收购义务后,才能办理有关股份过户的法律手续。 |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8月28日下发的有关批复文件,|
| |同意豁免黄 |
| |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债转股持有1.176亿股公司股票(占|
| |总股本的 |
| |50.0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办理有 |
| |关股份过户 |
| |的法律手续。 |
| | 2006年6月2日公告,上述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且股|
| |份性质变更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过户后,机电集团持有公司1.|
| |176亿股股份,成为公 |
| |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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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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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0-25|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07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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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0月7日与实际控制人 |
| |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机电集团)签署了《股权转|
| |让协议》,公司出资购买机电集团所持黄石东贝机电集团太阳能有|
| |限公司(下称:太阳能公司)82.04%的股权,交易金额约为2074.98 |
| |万元,具体金额由经资产评估后的太阳能公司净资产值乘以相应的|
| |股权比例确定。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此|
| |次交易系由机电集团以非现金资产(太阳能公司82.04%的股权)抵偿|
| |其对公司的欠款,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尚需得到中国证监|
| |会的审核同意后才能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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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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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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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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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黄石东贝制冷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 966.09| 2.7%|
| |公司 | 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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