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900919 更新日期:2008-01-15◇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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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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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董事会同意以原上海大华器械有限公司房地产资产(按评估值)|
| |和公司部分货币资金投资组建上海茸大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注|
| |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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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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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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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7年4月26日,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源生 |
| |命产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华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
| |将所持有的上海华源生命科学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源生科)|
| |16.5%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华源,转让价格为2000万元。 |
| | 公司对华源生科初始投资为31776695.18元,2006年公司计提 |
| |华源生科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后,华源生科股权账面余额为16186008|
| |.44元。本次转让公司产生损益3813991.5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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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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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2-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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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与上海天邦饲 |
| |料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天邦)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将拥|
| |有的上海市松江区松江工业区洞泾路58号的原料仓库(3082平方米)|
| |、成品仓库(940平方米)、畜禽料车间(644平方米)、存放在畜禽料|
| |车间内的畜禽饲料流水线设备以及3个1000吨的圆筒仓转让给上海 |
| |天邦,转让价格为6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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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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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2-22|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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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与第一大股东|
| |绿庭(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庭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
| |绿庭")签订关于阜新大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下称"阜新|
| |大江")《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大江饲料 |
| |有限公司、上海大江肉食品厂、上海申德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大江|
| |肉食品二厂)与上海绿庭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上海绿庭 |
| |受让公司所持有的阜新大江56.47%股权和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对|
| |阜新大江的债权债务。以有关审计报告确认的阜新大江账面净资产|
| |1281.61万元乘以公司所持股权比例56.47%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格 |
| |为724万元左右;以有关审计报告确认的债权债务为依据,债权债 |
| |务的交易价格为1400万元左右。 |
|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阜新大江向阜新市建设银行借款|
| |4450万元的保证责任没有转移,担保类型由原来的对控股子公司担|
| |保转变为公司对大股东关联企业的担保。 |
| | 上述担保由两份合同组成,债权人均为建设银行阜新市分行,|
| |其中:金额为3450万元担保合同于2006年12月31日到期,该笔担保|
| |合同到期后,公司同意继续为阜新大江该笔银行借款合同续展提供|
| |担保,同时继续提供阜新大江的土地房屋抵押(主要指阜新大江食 |
| |品厂房屋,评估值4527万元;食品厂土地105亩,评估值1400万元)|
| |;金额为1000万元的担保于2007年4月30日到期。 |
| | 截止2006年12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
|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850万元。 |
| |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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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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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1-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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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和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江苏大江|
| |畜禽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江发展),注册资本为3300万元,其中|
| |公司以现金出资2100万元,占大江发展注册资本的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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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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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0-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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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决定投资组建全资子公司上海大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
| |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公司所属大江商厦按评估价出资,其|
| |余以货币资金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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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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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8-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12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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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上海市松江县饲料公司和上海市松江县畜|
| |禽公司于2004年11月13日分别与绿庭(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
| |转让协议》,上海市松江县饲料公司将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
| |172003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3%)转让予绿庭(香港)有限公司 |
| |,转让价格为0.74095元/股,上海市松江县畜禽公司将持有的公司|
| |国有法人股股份114669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6%)转让予绿庭(|
| |香港)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0.74095元/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
| |,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42.39%的|
| |股份。 |
| | 本次转让股份的比例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需要以要约 |
| |收购方式向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 |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已向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股份|
| |转让尚需国资委和商务部批准、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履行。 |
| | 2005年4月5日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意上海市松|
| |江县饲料公司和上海市松江县畜禽公司与绿庭(香港)有限公司签订|
| |的《股份转让协议》。 |
| |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上海市松江县饲|
| |料公司和上海市松江县畜禽公司于2005年11月9日与绿庭(香港)有 |
| |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和《共管协议补充协议》|
| |,双方同意在2005年10月3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继续履行200|
| |4年11月1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和《共管协议》。《股份转 |
| |让协议》原有条款和内容均保持不变,即上海市松江县饲料公司将|
| |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172003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3%) |
| |转让予绿庭(香港)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0.74095元/股,上海市松|
| |江县畜禽公司将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份114669139股(占公司总|
| |股本的16.96%)转让予绿庭(香港)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0.74095元|
| |/股;若完成股份转让,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 |
| |东,持有公司286672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9%)。 |
| | 2006年6月6日公告,香港绿庭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绿庭集团 |
| |有限公司向 |
| |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了总计陆仟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支持。双方决定|
| |资金占用费 |
| |年费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借款期限为款项到达公司指|
| |定的账户之 |
| |日起至香港绿庭收购公司的股权交割之日止。 |
| | 2006年7月15日公告,截至目前,此次股份转让已获得了国务 |
| |院国资委、商务部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批复。其后,转让方和收购|
| |方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份过户手续,然后由商务部对股权分置改|
| |革(下称:股改)方案进行审批,实施股改方案后公司A股股票复牌 |
| |。 |
| | 2006年8月15日公告,公司于2006年8月14日获得中国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确认书|
| |,上海市松江县饲料公司(现变更为上海松江饲料公司,下称:松 |
| |江饲料)和上海市松江县畜禽公司(下称:松江畜禽)分别将所持有 |
| |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72003709股和114669139股过户予绿庭(香港)有|
| |限公司(下称:香港绿庭),此次股份过户完成后,香港绿庭持有公|
| |司股份286672848股,占公司总股本42.3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 |至此,收购方香港绿庭和转让方松江饲料、松江畜禽完成了此次股|
| |份转让全部手续。 |
|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将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方案|
| |报商务部进行审批,获得其同意后实施股改方案,然后公司A股股 |
| |票申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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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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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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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盘活我公司位于松江区洞泾镇公司所属的洞泾孵化厂资产,|
| |及培育我公司今后的利润增长点,同意投资组建上海大江科创置业|
| |有限公司,来建设开发洞泾孵化厂土地,该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
| |,由我公司全额出资。该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
| |询,物业管理,商务信息服务,仓储(除危险品),绿化养护,五|
| |金配件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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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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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2-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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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受让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 |
| |的90%)股权:同意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大江得胜饲料厂(注册 |
| |资本为900万元,公司控股99.5%)所持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10%股|
| |份,受让价以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截止2005年12月31日|
| |帐面净资产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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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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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2-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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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受让上海大华器械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235.25万元,占注册资|
| |本的45.75%)股权:同意公司受让正大上海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大华 |
| |器械有限公司25%股份,受让价以该公司资产评估净值为依据,确 |
| |定为6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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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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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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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与上海大江得胜饲料厂共同投资组建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
| |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以公 |
| |司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饲料公司|
| |经评估后的厂房、土地、设备、流动资产等投入,资产评估净值小 |
| |于应缴出资额部分,由我公司现金补足;资产评估净值大于应缴出 |
| |资额部分,由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现金购买。上海大江得胜饲料 |
| |厂以现金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 |
| |的经营范围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和|
| |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
| | 完成上海大江饲料有限公司有关工商注册手续及资产过户后, |
| |注销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饲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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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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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2-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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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洞泾路68号南侧的部分资产原为我公司洞泾港堆场的一部分,|
| |位于原上海大江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北侧,占地面积35.96亩,为国 |
| |有工业用地。截止2004年12月31日,洞泾路68号南侧部分的固定资|
| |产净值493.44万元。根据我公司自身产业调整的需要,同意洞泾路|
| |68号南侧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及地面资产,以评估价值696.06万元转|
| |让予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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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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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1-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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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上海松江国际医药城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上海汉地|
| |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其中,公司以|
| |人民币现金出资918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1%,新公司经营期|
| |限为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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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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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1-13|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15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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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以方塔北路558号的资产经评估后的净值为依据,分别以46|
| |2万元、672.33万元和452.26万元(合计1586.59万元)转让给上海永|
| |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茸超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樊亿餐|
| |饮有限公司。由于该土地性质属工业用地,经营餐饮业务的上海樊|
| |亿餐饮有限公司无法实施资产过户,公司同意变更松江方塔北路55|
| |8号南侧资产的受让方,仍以方塔北路558号的资产经评估后的净值|
| |为依据,将方塔北路558号南侧土地及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以452.|
| |26万元转让给上海海缇工贸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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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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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1-2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6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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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4年11月19日,公司与第二大股东上海市松江县畜禽公司( |
| |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6.96%)签署了《资产购买协议》,公司将所持 |
| |有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76万股股份和上海松江出口加工|
| |区海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3.02%的股权,依据公司2004年中期经审 |
| |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的帐面净值分别以5125万元和1500万元的价格转|
| |让给畜禽公司,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6625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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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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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1-08|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2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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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决定将公司持有的上海丰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以2720万元 |
| |的价格转让予方自建和沈勇,并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其中向方|
| |自建转让上海丰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5%的股权,向沈勇转让上海 |
| |丰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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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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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4-28|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2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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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定由公|
| |司与方自建先生、沈勇先生共同出资组建上海丰瑞投资发展有限公|
| |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86.66万元,我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后改 |
| |为以公司自有现金出资)2778万元,占90%,方自建先生以现金出资1|
| |54.33万元,占5%,沈勇先生以现金出资154.33万元,占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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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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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4-28|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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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定由公|
| |司与其他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上海咏天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 |
| |本为2578万元,我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后改为以公司自有现金出 |
| |资)2320.2万元,占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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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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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7-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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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7-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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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撤消退市风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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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鉴于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实现|
| |净利润25913263.5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901303.05 |
| |元。依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消除。|
| |经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5月28日 |
| |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A股、B股股票简称分别变更为|
| |“ST大江”、“ST大江B”,证券代码及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
| |5%)均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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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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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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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6-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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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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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鉴于公司2004和200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
| |润均为负值。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06年4月17日停牌一天 |
| |,2006年4月18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A股股票简称|
| |变更为"*ST大江";B股股票简称变更为"*ST大江B",股票代码保持|
| |不变。公司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 |
├────┼─────────────────────────────┤
| 其他 |如果公司2006年度继续亏损,则公司股票于2007年披露2006年年报|
| |后暂停上市;如果公司2006年度继续亏损,且2007年披露半年度报|
| |告显示亏损,则公司股票于披露2007年半年报后终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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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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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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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撤消退市风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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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基于公司2003年度净利润为正数,公司股票撤消退市 |
| |风险警示处理。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T大江"变为"ST大江",公司B|
| |股股票简称由"*ST大江B"变为"ST大江B",公司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
| |限制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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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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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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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3-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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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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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鉴于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和2002年度连续两个会|
| |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02年度的审计结果 |
| |显示公司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财|
| |务状况异常,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T大江" |
| |变为"*ST大江";公司B股股票简称由"ST大江B股"变为"*ST大|
| |江B",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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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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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03-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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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3-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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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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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鉴于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和2002年度连续两个会|
| |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02年度的审计结果 |
| |显示公司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财|
| |务状况异常,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大江股份"变为"ST大江"; |
| |公司B股股票简称由"大江B股"变为"ST大江B",股票报价的日涨|
| |跌幅限制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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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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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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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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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海绿庭集团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母公司的控股| 379.58| 8.9%|
| |公司 | 资金 | 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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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非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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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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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有关通知的意见,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
| |公司于2008年1月11日获得政府财政贴息10,60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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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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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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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对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保护的要求,上海大|
| |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末全部关停了位于松江区黄浦江|
| |水源保护区的家禽养殖场。松江区人民政府于2008年1月7日按照有|
| |关按期退养关闭的补贴奖励政策支付给公司500万元政府补贴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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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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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2-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4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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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26日收到上海市青 |
| |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抄告单,按照文件精神,公司获得地处青|
| |浦区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的青浦沈巷保卫肉鸡场、青浦泖洋肉禽|
| |场、青浦蒸淀徐南肉鸡场、青浦练塘朱家庄肉鸡场、青浦蒸淀大浜|
| |肉鸡场、青浦沈巷王金肉鸡场等6家肉鸡场退养关闭的补贴及奖励 |
| |资金为14124210元。 |
| | 截止2006年1月底,公司已关停了位于黄浦江水源保护区的畜 |
| |禽场18家。根据市政府有关政策,公司将获得关停黄浦江上游水源|
| |保护区畜禽场的补偿。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尽|
| |快落实公司其它已关停畜禽场的补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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