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678 更新日期:2008-05-27◇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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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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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收购攀枝花大地环业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
| |人民币,下称:大地环业)股权的预案:公司于2008年5月25日与攀|
| |枝花大地水泥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大地水泥拟|
| |将其持有的大地环业51%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以相关评估报 |
| |告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目前资产评估尚未完成)。股权转让完成后,|
| |公司将成为大地环业第一大股东。本次收购资产事项在相关评估审|
| |计工作完成后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 | 截止公告日,股权转让方尚未取得大地环业另一股东攀枝花环|
| |业冶金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函件,本次收购|
| |资产仍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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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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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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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泰山投资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泰山金顶 |
| |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泰山金顶)和峨眉山水泥控股有限公司(下称 |
| |:峨眉山水泥)三方于2007年11月20日签署了《四川金顶(集团)峨 |
| |眉山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折合为13.320|
| |2万美元,下称:合资公司)增资认购协议书》,增资扩股及改制后|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28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2786.6798 |
| |万美元。其中:公司认购增资的实物出资价值为人民币22961.28万|
| |元,认购1414.6798万美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增资后累计持有合资 |
| |公司51%股份。各方出资与认缴出资额的差额,以验资当日中国人 |
| |民银行公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换人民币,作为股本认购溢|
| |价计入资本公积。 |
| | 合资三方于同日签署了修订后的合资公司合同和章程。根据有|
| |关评估报告,公司将以转让总资产作价人民币29561.28万元注入合|
| |资公司,其中人民币22961.28万元视为公司约定出资,剩余的差额|
| |人民币6600万元将由合资公司按各方书面同意的方式向公司偿付。|
| | 公司于2007年12月17日接四川省乐山市商务局转来四川省商务|
| |厅有关批复,同意泰山金顶和峨眉山水泥股权并购合资公司(公司 |
| |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同意公司与泰山金顶、峨眉山水泥签 |
| |订的合同、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原章程同时废止;合资公司|
| |同时获得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股权并|
| |购后,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67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800万美元,|
| |其中,公司出资1428万美元,占51%;经营期限为50年。 |
| | 截止2008年1月3日,合资公司第二期出资即实收资本1372万美|
| |元也已分别由金顶控股、水泥控股缴足。2008年1月18日,合资公 |
| |司在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为2800万美元;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为2800万美元;股东( |
| |发起人)为公司、水泥控股和金顶控股;其他公司登记事项无变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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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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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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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继续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攀枝花市金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 |部分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
| |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9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采取按月付息、到|
| |期还本方式,还款来源为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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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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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72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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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7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十八次董事 |
| |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 |
| |称:二滩水电)签订重大水泥买卖合同,二滩水电向公司采购中热 |
| |硅酸盐42.5水泥(散装)约106万吨,双方约定交货单价为人民币445|
| |.82元/吨(含税)。合同履行期限为2008年8月至2013年6月。交易双|
| |方拟定于2007年9月28日签署相关合同。 |
| | 本合同履行期从2008年8月开始,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上 |
| |述合同假设以均衡量供给测算,影响本公司未来五年各会计年度的|
| |净资产、净利润分别增加约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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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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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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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收购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攀枝花市金帆工|
| |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下称:金帆公司)98%股权 |
| |。以上述股权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值5787.13万元为作价依据,最终 |
| |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总金额为5750万元人民币。金帆公司另一股东自|
| |然人章建宁已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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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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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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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峨眉山市、夹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申请社团流动资|
| |金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上述借款采取按季付息、到期|
| |还本方式,还款来源为公司营业收入及其他营业收入。 |
| | 上述借款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伦 |
| |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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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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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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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将所持四川金顶集团成都散装水泥有限公司(公司出资218|
| |5万元,持有其95%股权,下称:成散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自然人 |
| |唐宜军,双方已于2007年6月1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成 |
| |散公司95%股权对应净资产值8678521.62元为作价基础,确定本次 |
| |股权转让价格为1180万元人民币。预计本次股权转让将获取当期收|
| |益约5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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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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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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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7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十五次董事 |
| |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再向乐山市商业银行(目前注册资 |
| |本14810万元,下称:乐山商行)追加投资入股2000万股,总金额20|
| |00万元。乐山商行本次增资15200万股后,总股本将达到30010万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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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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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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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7年5月21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其与成都 |
| |中铁二局铁达物资有限公司(买受人)签署的有关《水泥买卖合同》|
| |,在2007年5月15日至2008年5月15日期间,公司陆续向买受人提供|
| |20万吨散装P.O.42.5R水泥专供成都地铁项目工程,合同总价款为6|
| |800万元。 |
| | 合同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向买受人垫资100万元(|
| |以实物水泥 |
| |价值体现),水泥货款以月度为结算周期,买受人须在每月底前支|
| |付当月发生的水泥货款。买受人须在次年元月15日前付清当年所有|
| |货款和垫资(不得以物资抵扣货款)。合同还约定,本合同的水泥|
| |出厂单价原则上不作调整,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水泥市场价格涨跌|
| |幅度在本价格的10%(含10%以上),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价格补充协|
|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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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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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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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拟将公司现有原价为6105.29万元水泥生产设备以5700万元价 |
| |格转让给浙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租赁公司)进行融|
| |资租赁。浙江租赁公司审查委员会同意为公司承租人,同时该笔融|
| |资租赁业务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
| |龙夫妇同时为担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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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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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7-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1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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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6月9日与浙江|
| |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股份转让合同》,上海华策将所持四川金顶4,883.383万股(占 |
| |总股本的20.99%)协议转让给浙江华硕。经双方协商,本次股份转|
| |让定价为2.08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0,157.4366万元人民币。|
| |合同约定,浙江华硕在合同股份过户前后分期支付所有股权转让款|
| |,转让后股份性质仍为社会法人股。 |
| | 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华策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浙江华硕|
| |将持有本公司4,883.383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9|
| |%,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
| | 本次股份转让尚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 |司完成过户手续后生效。 |
| | 2006年7月12日公告,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
| |-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华策)于2006年6月9日与浙江 |
| |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华硕)签署《股份转让合同》,|
| |将其所持公司4883.383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0.99%)转让给|
| |浙江华硕。 |
| | 2006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
| |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于2006|
| |年7月7日办理完毕。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浙江华硕持有公司4883.383万股股份,为公|
| |司第二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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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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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6-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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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0 |
| |日与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国资公司将所|
| |持公司4883.383万股 |
| |(占总股本的20.99%)以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上海华策,上|
| |海华策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合同双方协商,遵照国有股权|
| |转让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原则,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2.06元/ |
| |股,股份转让价款总计10059.769万元人民币。本次转让合同尚须 |
| |逐级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
| | 股份转让完成后,国资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海华策将|
| |持有公司4883.383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9%,成为|
| |公司第二大股东。 |
| | 2006年2月15日公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已于2006年1月15日以有|
| |关批复文 |
| |件,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
| | 2006年6月2日公告,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
| |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0日将其所持本公司4,883.383万股(占总股|
| |本的20.99%)国家股及其衍生所有权益转让给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上海华策")。本公司第五大股东--乐山资信产权|
| |经纪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6日将其所持本公司100万股国有法人股|
| |全部协议转让给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集团")。 |
| |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 |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分别于2006年5月29日、5月30日办理完|
| |毕。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23,266万股,其中,华伦|
| |集团合并持有6,960万股,占总股本的29.9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 |;上海华策持有4,883.383万股,占总股本的20.99%,为公司第二 |
| |大股东,上述股份性质属社会法人股。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 |司和乐山市资信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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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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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6-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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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5年4 |
| |月20日将其所持本公司4,883.383万股(占总股本的20.99%)国家 |
| |股及其衍生所有权益转让给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上海华策")。本公司第五大股东--乐山资信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于2|
| |005年4月16日将其所持本公司100万股国有法人股全部协议转让给 |
| |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集团")。 |
| |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 |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分别于2006年5月29日、5月30日办理完|
| |毕。 |
| | 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23,266万股,其中,华伦|
| |集团合并持有6,960万股,占总股本的29.9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 |;上海华策持有4,883.383万股,占总股本的20.99%,为公司第二 |
| |大股东,上述股份性质属社会法人股。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 |司和乐山市资信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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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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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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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以2005年12月20日为基准日,根据四川万年资产评估事务所对|
| |乐山市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的评估结果,本公司以90|
| |0万元出让所持远大房产公司38.44%股权。 |
| | 依照前次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于2006年3月29日与浙江华硕 |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 交易完成后,华硕公司 |
| |总计受让本公司所有远大房产85%的股份,本公司仍持有远大房产|
| |10%股权。 |
| | 本次转让定价以评估价值为计价基础,经双方协商最终以900 |
| |万元成交。 |
| | 本交易不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
| |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获得约520万元收益,本次出售股权所获 |
| |资金将用于公司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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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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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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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保证正常的生|
| |产运作,公司以部分土地、房产及铁路专用线等资产作抵押继续在|
| |乐山市商业银行峨眉山市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1,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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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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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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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乐山市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
| |公司部份股权的议案: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于2005年|
| |12月21日、2005年12月31日先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其《补|
| |充协议》,公司同意以1100万元价格向华硕公司转让公司所持远大|
| |房产46.56%的股权。本次交易预计将获得约630万元收益。本次股 |
| |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还将持有远大房产48.44%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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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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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0-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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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5年10月27日分别与周国良先生、江金林先生签署了|
| |《股权转让协议》,以共计1,616万元出售所持金恒公司86%股权,定|
| |价依据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作溢价与股权受让方协商确定。|
| |本项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周国良最终按每1元出资作价0.9|
| |8元受让本公司所持金恒公司1,720万元出资中的59.30%,其转让金 |
| |额确定为1,000万元;江金林最终按每1元出资作价0.88元受让本公|
| |司所持金恒公司1,720万元出资中的40.70%,其转让金额确定为616 |
| |万元;经确认,受让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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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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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7-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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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知,该公|
| |司于2005年3月18日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合 |
| |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
| |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颁发的有关文件,授权中建公司作为公|
| |司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16843709.04元、中央级基本建 |
| |设经营性基金本息余额3320036.13元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出资人。上|
| |述两项转为资本金总额为20163745.17元。由于转国家资本金事项 |
| |尚未落实股权,中建公司拥有公司债权本息合计20163745.17元。 |
| | 经国资公司与中建公司双方协商,按照国有股权转让价格不低|
| |于每股净资产值的原则,国资公司以1.469元/股的价格将所持公司|
| |1372.6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转让给中建公司,股份转让 |
| |总价款为20163745.17元,中建公司以拥有公司相应债权作为上述 |
| |股份转让对价。 |
| | 股份转让完成后,国资公司将持有公司4883.383万股国家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20.99%,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建公司将持有公|
| |司1372.617万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为公司第三 |
| |大股东。 |
| | 该股份转让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的批|
| |准。 |
| | 截止2006年元月16日,上述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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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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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7-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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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控股企业-攀枝花环业冶金渣 |
| |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攀枝花金顶环业水泥有限公司,拟在攀|
| |枝花市兴建一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2005年6月1|
| |9日,合作双方草签了合资意向协议。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
| |,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2550万元,占51%。项目双方约定,新公司 |
| |成立后六个月内,双方按上述股本比例追加投资使新公司注册资本|
| |增至10000万元。如一方无法及时足额投入货币资金,另一方可按 |
| |对方所欠限额补足资金,双方最终持股比例以实际注资确定。项目|
| |完成后,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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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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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6-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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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5年6月17日与陈雪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 |
| |司以727.65万元价格向陈雪华转让公司所持成都水泥86.63%的股权|
|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获得450万元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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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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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1-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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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4年11月25日,公司与浙江万能通信器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 |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2050万元出售所持烟台金泉水泥有限|
| |公司51%股权,定价以经评估后的该项股权对应的资产净值为依据 |
| |并与股权受让方最终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获得约500万 |
| |元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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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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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7-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41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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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15日|
| |与华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国资公司将其持有|
| |的公司13116万股国家股中的6860万股转让给华伦公司,双方确定本|
| |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06元/股,转让的价款合计为14131.60万元。 |
| |本次转让完成后,华伦公司共持有公司68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 |29.4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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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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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6-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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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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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合营公司 | 1496.9| 8.9%|
| |公司 | 金 | | | |
| 2|华伦集团四川乐山|向关联方提供资|股东的子公司| 220.70| 1.3%|
| |灵通电缆有限公司| 金 | | | |
| 3|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合营公司 | 3551.7| 21 %|
| |公司 | 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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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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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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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5日接第一大股东-|
| |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4月30日共持有公司股份65098694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18.65%,下称:华伦集团)通知,华伦集团于200|
| |8年5月8日将其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905800股办理了质押登|
| |记[其中包括华伦集团于同日将原质押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
| |称:浙商银行)的公司股份办理质押解除后再次质押的4500000股] |
| |。华伦集团于2008年5月14日将原质押在浙商银行的公司有限售条 |
| |件流通股20400000股办理了质押解除,并于同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
| |质押登记。上述股权质押的质押权人均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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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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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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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浙江华硕投资 |
| |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华硕)通知,2008年3月3日,浙江华硕将|
| |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
| |权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 截止披露日,浙江华硕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364238|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其中37170000股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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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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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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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 |
| |公司)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10月3|
| |1日,共持有公司股份76893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3%)于2007|
| |年11月2日将原质押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银行)的 |
|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3165126股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34874股 |
| |股份办理了质押解除,并于同日将上述股份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800万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浙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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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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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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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2007年8月3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华硕 |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542492股,占公司总股本 |
| |的16.57%,其中限售流通股股份26909492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份11|
| |633000股)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900万股及普通股600万股办理了|
| |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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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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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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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接到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共持有公司股份3854.24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7%)于2007年|
| |6月22日将所持公司社会法人股2500万股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押权 |
| |人为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2007年8月25日公告,以上股权质押以于2007年8月23日办理解|
| |除质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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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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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7-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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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及《证券质押登|
| |记证明》:2007年7月1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 |
| |持有公司54300131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34%)将1|
| |465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求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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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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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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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
| |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4883.383万股,占公司总 |
| |股本的20.99%)所持公司社会法人股3854万股已于2006年8月7日办 |
| |理质押,质押权人为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 公司接到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共持有公司股份3854.24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7%)将质押在|
| |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商业银行)营业部的公司|
| |社会法人股3854万股于2007年6月21日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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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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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9-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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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公司6860万股法人股股权(占公 |
| |司总股本的29.49%)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从2004 |
| |年9月9日至2005年9月8日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证券质押登|
| |记证明》,持有公司6860万股法人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9.49%)|
| |的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6日将质押在浙商银行|
| |股份有限公司6860万股法人股权解除质押后,于当日分两笔各为34|
| |30万股再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及《证券质押登记证|
| |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9日将质押 |
| |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银行)的3430万股股权解除质|
| |押登记,并于当日将上述股份全部质押给浙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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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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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2-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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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公司第二|
| |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国家股6256万股,|
| |占总股本的26.89%)因涉及上海(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国营 |
| |建川机械厂、乐山市计划经济委员会一案,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
| |法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
| |有的公司6256万股国家股,期限自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1月30 |
|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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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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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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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恒丰银行成都分|
| |行授信5000 |
|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含已经实施的3,000 万元)办理短期流动|
| |资金借款,授信期限为壹年;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该项融|
| |资业务。本授信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
| |责任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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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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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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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13日签署决议,公司在恒丰银行 |
| |成都分行授信3000万元额度内办理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期限为|
| |一年。上述授信由华伦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于6月19日 |
| |收到该项授信额度下签署的有关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
| |,借款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自2007年6月15日至2008年6|
| |月14日,合同项下的借款月利率为6.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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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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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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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新增短期流动|
| |资金借款4000万元(涵盖前次2000万元借款)及承兑汇票2000万元( |
| |保证金50%,敞口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从2006年12月21日至|
| |2007年12月21日。该综合授信拟由攀枝花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
| |其C区生产厂房及土地作抵押担保,担保额度不足部分由公司第一 |
| |大股东华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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