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373 更新日期:2008-01-24◇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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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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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经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
| |公司已经以3505.2万元的价格取得上饶县滨江西路总面积为125.1 |
| |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该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 |,规划容积率≤1.6,绿地率≥42%,建设高度≤28%。现土地证已 |
| |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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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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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9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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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
| |议通过的同意竞买位于南环路002号老线材厂区土地的议案,公司 |
| |已以2980万元的价格取得出让面积为47299.1平方米国有土地的使 |
| |用权。 |
| | 接饶府办有关抄告单,公司将位于南环路老厂区的74.58亩土 |
| |地性质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由市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后挂牌|
| |出让,所得收益全额返还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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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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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3-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9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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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参与竞买上饶县滨江西路土地,公司于2007年3月23日以2|
| |960万元的价格取得总面积为105.8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该土地用|
| |途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目前公司正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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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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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1-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1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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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经与上饶阳光汽车贸易租赁有限公司协商,同意公司将部分区|
| |域的客车销售代理权授于阳光公司,同时阳光公司收购公司部分应|
| |收账款,该部分应收账款账面净值30631555.26元,经双方协商同 |
| |意以评估值3183万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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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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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8-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81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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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通过公司上饶线材厂2万吨特种漆包线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议 |
| |案: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8137.2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5137万元, |
| |企业自筹8437万元,向银行贷款19700万元、国债专项资金1508万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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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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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8-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3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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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信江实业股份有限|
| |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130985股,占62.50%)签订《资产转让协议》|
| |,公司收购信江实业为公司生产、加工、配套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及|
| |负债,交易价格为13265494.76元。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公司原 |
| |与信江实业签订的《生产协作协议》自行终止;公司与信江实业原|
| |发生的购买、销售辅助材料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支付加工费)|
| |等经营性关联交易将停止,2005年公司与信江实业的各类日常关联|
| |交易总额预计为1150-1870万元将作调整。本次收购构成了关联交 |
| |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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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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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7-22|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4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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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2004年7月20日,本公司与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
| |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将所持控股子公司江西博能鑫新房地产开 |
| |发有限公司97.75%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博能实业集团|
| |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转让协|
| |议后,博能房产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购股款项30%,并 |
| |于年底内再支付30%,余款将于2005年第一季度全部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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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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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0-17|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37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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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至2003年9月30日公司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上饶信江实业集团有限 |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西博远实业有限公司购入原材料累计交易额为|
| |265.4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饶鸿裕客车有限公司从博远实业购|
| |入原材料累计交易额为105.6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鸿裕客车与|
| |博远实业累计发生的交易额为371.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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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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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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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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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母公司 | | |
| |公司 | 金 | | | |
| 2|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母公司 | | |
| |公司 | 资金 | | | |
| 3|江西博能集团实业|向上市公司提供| 其他 | | |
| |有限公司 | 资金 | | | |
| 4|江西博远实业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其他 | 35.96| 0.3%|
| |公司 | 资金 | | | |
| 5|江西博能集团实业|向关联方提供资| 其他 | 17.50| 0.1%|
| |有限公司 | 金 | | | |
| 6|江西博远实业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其他 | | |
| |公司 | 金 | | | |
| 7|江西博能房地产有|向上市公司提供| 其他 | | |
| |限公司 | 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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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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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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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
| |司(持有公司股份5701.51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12%,下称 |
| |:信江实业)函告,获悉信江实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
| |饶信州支行签订了819万股股权质押合同,质押期限为2007年9月7 |
| |日至2008年9月6日。该项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 截止日前,信江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99万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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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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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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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
| |司(持有公司股份5701.51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12%,下称 |
| |:信江实业)函告,获悉信江实业已于2007年7月30日解除了与中国|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信州支行在2006年8月18日签订的787万|
| |股股权质押合同。同时,信江实业与该银行重新签订930万股股权 |
| |质押的合同。上述股权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
| | 截止日前,信江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18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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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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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7-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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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
| |司(共持有公司股份63144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2%,下称: |
| |信江实业)函告,获悉该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 |:工行)上饶信州支行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公司的社会 |
| |法人股22120000股质押给工行上饶信州支行,质押期限为2006年7 |
| |月20日至2007年7月21日。该项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
|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 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701.|
| |51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12%,下称:信江实业)函告,获悉|
| |信江实业已于2007年7月16日解除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上饶信州支行曾签订的2212万股股权质押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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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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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7-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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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第一大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上饶信州支行重新签订了1250万股股权质押合同。上述股权质押|
|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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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非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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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2-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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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帮助企业加快长远发展,上饶县人民政|
| |府经研究并下达饶县政办抄字〔2006〕287号抄告单给予本公司陆 |
| |佰万元的奖励,财政部门已于2006年12月13日将资金拨付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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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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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2-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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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上饶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下达了《关于安排江西鑫新实|
| |业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助的通知》,从工业发展基金中给予了公司|
| |500万元财政补助,该财政补助已于2005年12月5日拨付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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