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236 更新日期:2008-03-19◇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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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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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08年3月17日与福建 |
| |闽北亿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力投资)签订了《福建安丰水|
| |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下称:安丰公司)股权转让|
| |合同》,公司收购亿力投资所持有的安丰公司1980万元出资额(占 |
| |安丰公司注册资本的66%),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64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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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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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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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与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政府就该县大樟溪 |
| |流域梯级电站开发事宜达成共识,签订了《大樟溪梯级水电站开发|
| |合同》,永泰县将依法处理大樟溪刘岐、岩前、莒口三级水电站开|
| |发权问题,收回开发权后,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优先转让给公|
| |司开发;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组成工作班子进驻永泰|
| |,同时在永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核准后3个月之内开工 |
| |,按期建设完成。 |
| | 本次在福建省股权收购的完成,将实现公司新增优质水电开发|
| |容量近300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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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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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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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受让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的2600万元出资额,该|
|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0%。转让后公司将拥有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
| |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款为4450万元。 |
| |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将拥有大樟溪流域上游3个梯级电站(总 |
| |装机容量为12.4 万千瓦)的开发权、设计成果以及相关的政府批 |
| |文。 |
| | 2008年3月19日公告,根据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 |
| |于2008年3月18日与泉州亿兴能源投资中心(下称:亿兴能源)、 福|
| |建省集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集兴能源)签订了《福建省集兴|
| |龙湘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人民币,下称:龙湘水电)|
| |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分别收购亿兴能源、集兴能源所持有的龙湘|
| |水电56.75%、43.25%的股权,交易价格为445000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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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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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59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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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合山 |
| |公司)在合山发电厂原地建设两台60万千瓦级超临界或超超临界燃 |
| |煤机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2006年价格水平测算,工程静态投|
| |资为419702万元,动态总投资为439416万元。当上网电价为 0.303|
| |16 元/(kW.h)时,相应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0.44%,项目|
| |建设总工期30个月,计划2008年6月核准开工, 2010年全部建成投|
| |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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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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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8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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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红水河大化水电站扩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 |》,在原有的大化水电站进行扩建工程,装机容量为1×110MW。在|
| |上游电站龙滩水电站投产正常蓄水位400/375m情况下,多年平均 |
| |可发电量增加1.46~1.33亿kW.h,减少弃水调峰电量2.68~3.02亿|
| |kW.h,计及减少的本电站调峰强迫弃水等电量后,扩建工程项目总|
| |计增发电量3.07亿kW.h,按2007年上半年价格水平测算,工程静态|
| |投资为62,558万元,动态投资为66,198万元,当上网电价0.357元/|
| |kW.h时,相应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55%。项目建设总工期1|
| |8个月,计划2008年8月核准开工,2009年建成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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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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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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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 |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参股广西北部湾银行(由 |
| |南宁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后更名,总股本20亿元), |
| |参股份额为1.8亿股,重组后占股比9%,出资额为3.6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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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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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0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3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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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购买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
| |)持有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0%的股权(目前,岩滩公司|
| |拥有四台单机容量30.25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
| |21万千瓦),采取桂冠电力向大唐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与支付现金 |
| |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支付现金的金额约为目标资产评估价值的1/3 |
| |。桂冠电力向大唐集团非公开发行不少于13,000万股、不超过25,0|
| |00万股股票,按照目标资产的预估值(约为36亿元左右),桂冠电|
| |力需向大唐集团支付现金约12亿元。公司最终发行股数和支付现金|
| |金额将根据评估机构对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并获国资监管部门核准|
| |的数据确定。 |
|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后将|
| |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按发行数量上|
| |限2.5亿股测算,不考虑2007年9月30日后公司可转债的转股,大唐|
| |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从2007年9月30日的47.59%增加到55.|
| |46%。 |
| | 本次发行后公司合并报表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
| |资产结构得到优化。同时,公司合并报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 |、每股收益均将有所提高。本次发行购买目标资产将在提高公司总|
| |资产和净资产规模的同时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发行后的资产负|
| |债率水平仍将在合理的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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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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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819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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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拟租赁除位于柳州市红|
| |光小区退休房外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合山发电厂现有全部固定资产|
| |加备品备件及相关材料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每年8,200 |
| |万元;租赁期限为自2005年1月1日0时始至2014年12月31日24时止,|
| |期限为十年。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全部无偿转移至大唐 |
| |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
| | 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本公司占60% |
| |股比)第十二次股东会批准,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国|
| |电集团公司签署了《〈关于解决合山发电厂"一厂两制"问题的资产|
| |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租赁中国国电集团公司46 万千瓦 |
| |的合山发电厂,分10年支付的总租赁金额82,000.00万元,变更为 |
| |经折现计算后提前一次性支付。除2007 年以前已经支付的租赁款 |
| |外,原合同规定的2007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应支付的租赁金|
| |合计61500万元,经折现后支付租赁金额为48198.060244万元(折 |
| |现基准日为2007年7月1日),一次性由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
| |支付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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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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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7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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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拟以1,376,085,000.00元收购四川汇日电力有限公司持|
| |有的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99.50%的股权、汇日公司持有的对天|
| |龙湖公司的 258,238,274.04 元的债权以及当时尚未进入天龙湖公|
| |司的天龙湖水电站已建、在建和后续建设将形成的资产;以6,915,|
| |000.00元收购理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天龙湖公司0.50%的股 |
| |权。2004年12月22日、2004年12月30日,本公司分别与汇日公司、|
| |理县电力公司签订了《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2005年5月30日,本公司与汇日公司就收购天龙湖水电站有关事宜 |
| |签订了《茂县天龙湖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
| |06年5月18日本公司与天龙湖公司签订了《关于天龙湖水电站相关 |
| |事宜的协议书》。 |
| | 本公司拟以1,348,535,100.00 元收购汇日公司持有的茂县金 |
| |龙潭电力有限公司99.67%的股权、汇日公司持有的对金龙潭公司的|
| |81,969,681.16元的债权以及当时尚未进入金龙潭公司的金龙潭水 |
| |电站已建、在建和后续建设将形成的资产。另外,本公司持有52% |
| |股权的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拟以4, |
| |464,900.00元收购理县电力公司持有的金龙潭公司0.33%的股权。2|
| |005年2月1日,本公司与汇日公司、桂冠开投与理县电力公司分别 |
| |签订了《茂县金龙 |
| |潭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与《天龙湖股权协议》合称《股|
| |权协议》;2005年5月30日,本公司与汇日公司就收购金龙潭水电 |
| |站有关事宜签订了《茂县金龙潭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 |协议》; |
| | 2006年5月18 日本公司与金龙潭公司签订了《关于金龙潭水 |
| |电站相关事宜的协议书》。 |
| | 公司本次对天龙湖公司和金龙潭公司股权、债权(即,购买 |
| |时的两公司总资产)以及当时尚未进入天龙湖公司和金龙潭公司的|
| |天龙湖水电站和金龙潭水电站已建、在建和后续建设将形成的电站|
| |资产收购的总金额达2,736,000,000.00元,占桂冠电力截止2003年|
| |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 6,678,440,793.38元的40.97%, |
| |占净资产2,907,002,649.93元的94.12%。 |
| | 截止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已经支付转让款累计2,651,084,|
| |100.00元,汇日公司所持有的天龙湖公司99.50%股权已经于2004年|
| |12月30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并已由本公司全面接管天龙湖公司。|
| |汇日公司所持有的金龙潭公司 |
| |99.67%股权已经于2005年6月1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并已由本公司|
| |全面接管金龙潭公司。2005年1月、2006年5月汇日公司与本公司分|
| |别就天龙湖公司、金龙潭公司的资产、设备及员工进行现场交接,|
| |并签署了《交接完成协议书》及 |
| |《交接完成证书》,交接的资产包括已经投入运营的天龙湖水电站|
| |、金龙潭水电站厂房、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道、发电及输变|
| |电设备、输电线路、办公楼、进厂道路、桥梁及办公设备等,已经|
| |移交的资产囊括了天龙湖水电站、金龙潭水电站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 |。 |
| | 截至2006年9月30日,根据 《天龙湖事宜协议书》、《金龙 |
| |潭事宜协议书》,天龙湖公司、金龙潭公司已通过银行借款承接了|
| |2,198,117,570元债务。其中,偿还公司债权 340,207,955.2 元及|
| |未进入两公司的水电站资产对应的相应价款 335,432,807.95 元(|
| |合计为 675,640,763.15 元),承接公司本次资产购买的银行借款|
| | 1,522,476,806.85 元(该部分债务转移以天龙湖公司和金龙潭公|
| |司应收本公司 1,522,476,806.85 元的往来款方式做了账务处理,|
| |尽管无须本公司负担资金占用费用,但是没有改变未来合并报表后|
| |的资产负债结构)。债务重组后,交易标的由股权部分、债权部分|
| |、未进入两公司的水电站资产三部分转变成仅为股权部分,其对应|
| |的交易价款为 2,060,359,236.85 元(2,736,000,000.00 元-675,|
| |640,763.15元),其账面值为306,000,000.00元(2004年12月31日|
| |数)。自桂冠公司支付购买价款至2006年9月30日,如考虑公司为 |
| |本次资产购买而承担的财务费用 118,899,570.00 元,则股权部分|
| |对应的交易价款合计为 2,179,258,806.85 元,天龙湖公司、金龙|
| |潭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500,672,966.19元。 |
| | 截至2006年9月30日,签订 《股权协议》当时尚未进入天龙湖|
| |公司和金龙潭公司的天龙湖水电站和金龙潭水电站已建、在建和后|
| |续建设形成的电站资产已经全部进入天龙湖公司和金龙潭公司。 |
| | 收购完成后,桂冠电力拥有对天龙湖电站与金龙潭电站的完整|
| |的控制权。 购买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解决21.8亿元外,其余 |
| |以桂冠电力自有资金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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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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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7-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34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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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
| |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就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
| |责任公司电解铝一期年产10万吨工程项目增加资本金投入5215.0万|
| |元。该项目公司已投入资本金1819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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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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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6-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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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 |大股东广西电网公司(原广西电力公司)所持有公司的725074600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53.68%)将无偿转让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
| | 2006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有关批复文件,对中国大唐集|
| |团公司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同意豁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因|
| |行政划转而持有公司725074600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8%) |
| |的要约收购义务。 |
| | 公司于2006年6月9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 |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原控股股东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
| |现广西电网公司)将持有公司725074600股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
| |3.68%)已过户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次过户后,大唐集团持有公|
| |司725074600股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西电力不再持有公 |
| |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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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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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1-27|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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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共同出资|
| |设立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0万 |
| |元,其中公司将按每股人民币1元出资,出资比例2.5%,出资额人 |
| |民币12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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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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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7-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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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4年7月5日与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草签2004年度《购售|
| |电合同》,合同约定公司2004年度合同上网电量为29.28亿千瓦时(|
| |其中:大化水电站21.15亿千瓦时;百龙滩水电站8.13亿千瓦时),|
| |并对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处理做了相关约定。上网电价按有管理权|
| |限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 |。该合同尚待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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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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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1-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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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结果|公司2001年中期业绩大幅下降,但并未按规定及时发布中期业绩预|
| |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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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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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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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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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向上市公司提供| 同一母公司 | 5.20| 0.0%|
| |公司 | 资金 | | | |
| 2|大唐桂冠合山发电|向关联方提供资| 控股子公司 | 2.50| 0.0%|
| |有限公司 | 金 | | | |
| 3|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 同一母公司 | 0.68| 0.0%|
| |公司 | 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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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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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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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一、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曾与被告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
| |有限公司签订《基地定向开发建设协议书》(下称:协议书)及《基|
| |地定向开发建设补充协议书》(下称:补充协议书),公司委托被告|
| |建设办公楼,被告未按上述协议的合同工期等条款履约,公司曾多|
| |次督促其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合同工期,但是,被告一直拒不理会,|
| |施工进度和质量每况愈下,整个项目自2006年12月9日停工。现经 |
| |调查发现被告存在以下违约事实: |
| | 1、被告存在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以及违反抵押禁止义务等 |
| |多处严重违约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 |
| | 2、被告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给南宁市商业银行,根本违 |
| |反双方合同约定,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
| | 3、被告还存在拒不按约提供工程资料、挪用共管帐户资金等 |
| |违约行为。 |
| | 二、公司于2007年7月31日对被告上述违约行为依法向南宁市 |
|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
| | 1.判令解除公司与被告于2003年3月12日签订的《协议书》以|
| |及于2005年3月30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书》。 |
| | 2.判令被告返还公司已付投资款11050万元及利息1416.75万 |
| |元(暂算至2007年6月30日,应算至判决作出之日)。 |
| | 3.判令被告双倍返还公司定金100万元。 |
| | 4.被告承担本案一、二审等全部诉讼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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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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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1-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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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
| |司法划转通知》,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诉公司第二大股东广西|
|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一案,北京市高级|
| |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继续冻结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
| |司股份65761969股(国家股),冻结期限自2004年7月28日至2005年1|
| |月28日止。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又下发了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协助执行继续冻结上|
| |述股份,冻结期限自2004年1月27日至2005年7月26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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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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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7-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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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疏导广西电价予盾有关|
| |问题的 |
| |通知》,《通知》对广西境内发电企业机组(含已投产及未来投产)|
| |上网电价作出调整。以上电价调整自2004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 |。大化水电厂由原来的0.21656元/千瓦时调整为0.2357元/千瓦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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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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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7-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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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疏导广西电价予盾有关|
| |问题的 |
| |通知》,《通知》对广西境内发电企业机组(含已投产及未来投产)|
| |上网电价作出调整。以上电价调整自2004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 |。百龙滩水电厂由原来的0.335元/千瓦时调整为0.2357元/千瓦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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