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203 更新日期:2008-05-26◇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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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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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以公开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国泰君|
|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万股股份的议案,转让底价不低于以2008 |
| |年4月11日为评估基准日作出的每股11.09元的评估现值,该转让事|
| |宜已获福建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处置时间为股东大会批准后六个月|
| |内实施。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4月11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 |
| |司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万股法人股评估现值为9,9|
| |81万元(折每股11.09元)。 |
| | 鉴于本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亏损,经营现金流日趋紧张|
| |,若本次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900万股股份成功,变 |
| |现的资金将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投资新项目,|
| |从而有利于提升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业绩,改善公司的资产状况,|
| |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加现金流,并保证新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以|
| |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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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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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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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申请3700万元人|
| |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下称:福州分行)申请50|
| |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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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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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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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将所持有的厦门集顺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33%股权按实际 |
| |投资额858万元人民币转让给该公司其他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
| |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厦门集顺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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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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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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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续申请3,800万元 |
| |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台江支行继续申请2,00|
| |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和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
| |度;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继续申请3,500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同时 |
| |,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
| |律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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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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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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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续申请6800万元人民币|
| |流动资金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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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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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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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向福州市商业银行杨桥支行申请新增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
| |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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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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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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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续申请5500万元人民币|
| |流动资金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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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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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7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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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增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该公司30664739 |
| |股股份)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311479|
| |2股股份)的议案:根据国泰君安证券和国泰君安投资2007年第一次|
|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文件,原股东有权按10:2的比例,以每股|
| |1.08元的价格认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并须同时以每股1.92元的价|
| |格认购国泰君安投资相同的股份,因此公司可分别认购国泰君安证|
| |券和国泰君安投资6132946股股份;同时,公司还获得以上述价格 |
| |分别向国泰君安证券和国泰君安投资认购2961839股股份的超额认 |
| |购权。经研究,同意公司分别认购国泰君安证券和国泰君安投资90|
| |94785股股份,合计投入增资资金272843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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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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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2-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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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 SUPERFORD HOLDING LIMITED (下称:超强集团)于200|
| |6年12月2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所持有的福建福强 |
| |精密印制线路板有限公司5%股权全部转让给超强集团,股权转让款|
| |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通过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可获股权转让收益|
| |915万元,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 |。 |
| |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 |会有关文件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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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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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1-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70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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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以2.787元/股的价格定向回购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持有的公|
| |司6114.59万股国家股。上述定向回购股份事项已获国务院国有资 |
|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6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 | 公司于2006年11月16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 |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福日集团持有的6114.59万股公司股份的回购注 |
| |销手续;同时,尾款161.18元已由福日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此外|
| |,上述占用资金在2006年4月1日至11月16日期间尚未收取的利息49|
| |2292.02元也已于2006年11月21日由福日集团支付给公司。目前, |
|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完成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清|
| |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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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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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8-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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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市台江支行继续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
| |流动资金借款和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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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08-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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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向中国银行福州市马江支行申请700万元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 |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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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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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8-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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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申请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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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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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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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续申请800万元人民币 |
| |流动资金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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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04-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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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临时会|
| |议于2006年4月12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 |
| |一支行继续申请3,500万元人民币抵押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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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6-03-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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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向福州市商业银行杨桥支行申请新增1,500万元人民 |
| |币贷款额 |
|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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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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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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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4年12月21日公告,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 |
| |续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 |
| | 2006年3月7日公告,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 |
| |续申请4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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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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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2-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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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泉州汇升发展有限公司于同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公司将持有的福建华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95%股权转让给泉州汇|
| |升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12769410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基|
| |准日为200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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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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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12-15|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9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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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4年11月12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持有公 |
| |司股份18640万股,占股份总额的72.7%)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 |
| |。福日集团以拥有的"福日"整体商标,即福日集团拥有或即将拥有|
| |的所有与"福日"相关的注册商标及福日集团所有正在申请中的与" |
| |福日"相关的商标(评估价值为106000000元人民币)与公司拥有的对|
| |西安市西鑫贸易公司等33家单位的债权(截止2003年12月31日经审|
| |计的帐面价值为89735577.94元人民币)进行置换;根据《"福日" |
| |整体商标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确认的双方对"福日"商标价值的|
| |贡献情况所确定的分摊比例(福日集团分摊比为85%,即90100000元|
| |,公司分摊比为15%,即15900000元),经双方协商,同意福日集团|
| |资产以9010000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公司资产以89735577.94元的 |
| |价格进行交易,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364422.06元由公司以现金支 |
| |付。本次资产置换的交易完成后,福日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再使用" |
| |福日"整体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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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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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9-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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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对福建福日信息家电有限公司|
| |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福建福日信息家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
| |由4000万元人民币增至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6800万元人|
| |民币,占97.14%股权;福建福日电视机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出资20|
| |0万元人民币,占2.8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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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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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27|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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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六次临时会|
|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宝力(沈阳)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有的|
| |福建福嘉电子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900|
| |万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03年9月30日。与之相关的股权 |
| |转让协议于同日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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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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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16|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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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3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第五次临时会|
| |议,会议审议通过合资设立福建福顺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 |:同意公司与台湾友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福顺|
| |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拟为8000万元人民币,双方|
| |出资比例为3:7,即公司出资24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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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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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1-14|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62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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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信息家电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 |向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整体收购其下属的福建福日房|
| |地产开发公司。本次收购福日房地产公司的价格为62038036.03元 |
| |人民币;公司与信息家电公司的收购份额为51:49,交易金额分别|
| |为31639398.38元人民币和30398637.65元人民币,收购完成后,福|
| |日房地产公司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和信息家电公司分别|
| |持股51%和49%。与之相关的收购合同书于2003年11月12日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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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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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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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6-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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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撤消特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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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鉴于本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
| |值,且股东权益为正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 |于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
| |易所批准,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本|
| |公司股票于2006年3月20日停牌一天,自2006年3月21日起撤销“其|
| |他特别处理”并恢复交易,即公司股票挂牌简称由“ST福日”变更|
| |为“福日股份”,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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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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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5-04-18 |
├────┼─────────────────────────────┤
|实施日期| 200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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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撤消退市风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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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76.91万元,且股东权益为正值,表明导|
| |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股票挂牌 |
| |简称由“*ST福日”变更为“ST福日”,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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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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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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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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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ST |
├────┼─────────────────────────────┤
|处理原因|鉴于公司2002年度、200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实行退 |
| |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福日”,股票日 |
| |涨跌幅限制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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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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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日期 | 200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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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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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福州汇辰经贸有限|向关联方提供资|控股子公司的| | |
| |公司 | 金 | 控股子公司 | | |
| 2|福建福日空调设备|向上市公司提供|母公司的控股| | |
| |有限公司 | 资金 | 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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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止日期 | 2003-09-30 |
├─┬───┴───┬─────┬────┬───┬────┬──┬──┤
|序| 担保对象 | 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占总资|担保期限|履行|关联|
|号| | | (万元) |产(%)| |完否|担保|
├─┼───────┼─────┼────┼───┼────┼──┼──┤
| 1|利嘉实业(福建)|连带责任保| 5000.00| 2.9%| |实施| 否 |
| |集团有限公司 | 证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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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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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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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从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下 |
| |称:福日集团)处获悉,福日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9653578股股份 |
| |解除质押[该股份曾于2007年2月14日质押给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 |
| |下称:担保公司)],并将其持有的公司125254100股股份中的4208 |
|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49%)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为福建|
| |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息集团)的银行融资提供|
| |担保。上述股权解押及质押事项已于2007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 |
|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10-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从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下 |
| |称:福日集团)处获悉,福日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9320万股股份解 |
| |除质押(该股份曾于2005年9月27日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并将 |
| |其持有的公司125254100股股份中的596535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 |的24.80%)质押给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下称:担保公司),为担保 |
| |公司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融资担保提供质|
| |押反担保。上述股权解押及质押已分别于2007年2月13日及14日在 |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 | 2007年10月8日公告,上述股份已于2007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
|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押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10-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从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下 |
| |称:福日集团)处获悉,福日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9653578股股份 |
| |解除质押[该股份曾于2007年2月14日质押给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 |
| |下称:担保公司)],同时,福日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1003|
| |13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7%)质押给担保公司,为担保公司 |
| |对信息集团的银行融资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上述股权解押及质押|
| |事项已于2007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 |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8-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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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上诉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
| | 被上诉人: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乙方) |
| | 本案的起因: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于2006年4月签订了《货物装 |
| |卸仓储合同》 (合同编号为JSD060411),双方约定乙方(即被上诉|
| |人)只能凭甲方(即上诉人)开出的《提货单》发货,而后上诉人|
| |根据双方签订的仓储合同的规定,将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存 |
| |入被上诉人储罐内,被上诉人向上诉人出具了《入库证明》亦即仓|
| |单。截止2006年6月23日,被上诉人确认上诉人存入被上诉人处的 |
|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剩余库存数量为 807.795 吨,当上诉人|
| |在 2006年6月23日后开出提货单向被上诉人提货时,由于被上诉人|
| |的过错导致无货可提。 |
| |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赔 |
| |偿本公司经济损失6,553,336.81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 | 2007年6月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榕民初|
| |字第3 |
| |03号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应于本|
|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
| |失4,949,177.78元;驳回原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
| |讼请求。 |
| | 本公司不服以上判决,已依法向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 |
| |院提起上诉,目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受理过程中。 |
└────┴─────────────────────────────┘
【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7-08-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660.91|
├────┼─────┴──────┴──┴───────┴─────┤
| 说 明 | 1、本公司与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 |
| | 上诉人: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
| | 被上诉人: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乙方) |
| | 本案的起因: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分别于2006年3月30日、2006|
| |年4月26日签订了两份《货物装卸仓储合同》(合同编号为06XL020|
| |/WI0611A02-01和 |
| |06XL030),双方约定乙方(即被上诉人)只能凭甲方(即上诉人 |
| |)开出的《提货单》发货。而后,上诉人根据双方签订的仓储合同|
| |的规定,分别于2006年 4月12日和2006年5月30日将两批乙二醇存 |
| |入被上诉人储罐内,被上诉人向上 |
| |诉人出具了《货物入库单》亦即仓单。截止2006年6月16日,被上 |
| |诉人确认上诉人存入被上诉人处的乙二醇剩余库存数量为3,260.72|
| |3吨。当上诉人随后开出提货单向被上诉人提货时,由于被上诉人 |
| |的过错导致无货可提。 |
| |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赔偿本|
| |公司经济损失26,609,075.92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 | 2007年6月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榕民初|
| |字第302号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应 |
|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
| |日内赔偿原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6,183,819.82 |
| |元;驳回原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 | 本公司不服以上判决,已依法向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 |
| |院提起上诉,目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受理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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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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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2-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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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从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处获悉,福建福日集团公司|
| |已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86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7%)中的50|
| |%股份9320万股继续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
| |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该行申请融资提供出质,质押期限为2004年9月|
| |23日至2005年10月31日。上述股权解押及质押均已于2004年9月23 |
|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
| |续。 |
| | 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8640万股(占公司|
| |总股本的72.7%)中的50%股份9320万股继续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 |
| |,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该行申请融资提供出质|
| |。上述股权解押及质押均已于2005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
| | 2007年2月26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从控股股东福建 |
| |福日集团公司处获悉,福日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9320万股股份解除|
| |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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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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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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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申请2400万元人民币流|
| |动资金借款。 |
| |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下称:福建分行)|
| |申请短期借款13000万元人民币和国际贸易融资额度44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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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6-08-30|是否关联交易|美元|交易金额(万元)|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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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台江支行申请500万美元综合 |
| |授信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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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
|公告日期|2006-03-0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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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向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继续申请3,500万元人民币 |
| |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授信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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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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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7-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600.00|
├────┼─────┴──────┴──┴───────┴─────┤
| 说 明 |公司向中国银行福州马江支行继续申请66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
|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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