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127 更新日期:2008-04-24◇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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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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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7年5月30日,公司与深圳市湘鄂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下称:餐饮投资)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书》,公司将在北京湘鄂 |
| |情酒楼有限公司(公司货币出资2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3.86%)|
| |的出资转让给餐饮投资,经协商,转让价款确定为2500万元。该事|
|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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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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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3-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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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健面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省临澧县|
| |安福工业园区,利用原临澧精米厂厂房,扩建一个日处理小麦300 |
| |吨的面粉加工厂。该项目总投资1060万元,计划于2007年6月底前 |
| |投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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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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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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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临澧国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下称:临澧公司)、公司及其控股|
| |子公司湖南金健粮油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健粮油)于20|
| |07年1月5日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受让临澧公司享有处分权|
| |的固定资产(完整的年加工能力7万吨的面粉生产厂房);金健粮油 |
| |受让临澧公司持有的金健米业(临澧)精米有限公司(总股份1000万 |
| |股股份,公司出资530万股股份)470万股权;临澧公司以总价650万|
| |元转让上述固定资产和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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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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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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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常德锦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锦天房产)签署《公司|
| |面粉厂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合同》,公司将面粉厂土地及地上建|
| |筑物转让给锦天房产。本次实际转让该土地面积45亩,预留办公用|
| |地2.5亩。该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土地权证属于公司,土地使用 |
| |年限至2044年。本次交易价格以公开招标流拍后的价格为依据,土|
| |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补偿等总价款为人民币2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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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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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6-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3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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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常德市粮油总公司(下称:粮油 |
| |总公司)函,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 |
| |规定,依法作出了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将粮油总公司持有的公司|
| |股票按第三次拍卖保留价(1.59元/股)抵偿给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 |
| |分行(下称:常德分行)营业部。该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故粮油|
| |总公司原所持有公司的14600万股法人股股权已转归常德分行,粮 |
| |油总公司已不再享有此14600万股法人股股权,常德分行已成为公 |
| |司实际上的控股股东。 |
| | 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4600万股已过户至 |
| |常德分行名下,并于200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
|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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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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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0-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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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软塑输液生产线扩改项目:决定投|
| |资5000万元对湖南金健药业软塑输液进行扩改,扩改完成后使单个 |
| |厂区每年可生产18000万瓶,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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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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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5-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7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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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1年通过增发募集资金78076.96万元人民币,对外披 |
| |露投资6335 |
| |9.54万元建设各承诺项目,实际投入42131万元,少投入21228.54万 |
| |元。其中11635万元用于了收购了常德沅水公铁两用桥公路桥经营 |
| |权,系使用募集资金。 |
| |公司于2001年10月收购了常德沅水公铁两用桥公路桥经营权,经营 |
| |期限为30年。收购价款为人民币贰亿柒仟陆佰叁拾伍万元(¥27635|
| |万元),公司一次性向出让方(常德市路桥建设开发公司)支付募集资|
| |金11635万元,其余资金由银行贷款和公司自筹解决。 |
| | 2005年10月12日公告,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 |
| |月1日与常德市路桥建设开发公司签署了《<常德沅水二桥经营权转|
| |让合同(下称:原转让合同)>终止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原转让合 |
| |同,将原转让合同约定的30年经营权剩余年限的权利返还给常德市|
| |路桥建设开发公司。双方同意按原转让合同转让价款27635万元扣 |
| |除大桥无形资产摊销款1954万元后的余额25681万元进行结算。上 |
| |述事项需经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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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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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5-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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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以油脂事业部合口油厂目前占用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27,754|
| |,688.88元、德山油厂目前占用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53,725,434.|
| |66元、石龟山油厂与 |
| |株洲油厂目前占用的流动资产11,842,294.49元。经评估后折合人 |
| |民币9,000万元出资,与湖南金健粮油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公 |
| |司出资额占湖南金健粮油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94|
| |.44%)共同发起设立"湖南金健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称)"。 |
| |拟设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本公司认缴的出资占注册资本总 |
| |额的90%,湖南金健粮油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
| |,认缴的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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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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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5-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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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1年通过增发募集资金78076.96万元人民币,对外披 |
| |露投资1000 |
| |0万元增资湖南金健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金健特色商贸城"|
| |,实际投入9000万元,2002年完成一期工程,没有产生经济效益。200|
| |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1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了公司所在金健置|
| |业的全部权益(含占金健置业公司80%的股权及其他债权),退出"金 |
| |健特色商贸城"项目。后用转让款购买"晓岛"经营款土地使用权,并|
| |于2004年6月10日经董事会三届一次会议通过,以该宗地的评估价84|
| |89万元增资入股金恒房地产。 |
| | 项目实施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5.44万平方米,居住用地面积8|
| |.4万平方米,一期开发住宅数449户,二期开发住宅数446户,总建筑 |
| |面积17万平方米。 |
| | 已开始实施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11709平方米。 |
| | 该项目将为公司带来3000-5000万元的投资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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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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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5-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5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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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1年通过增发募集资金78076.96万元人民币,对外披 |
| |露投资6335 |
| |9.54万元建设各承诺项目,实际投入42131万元,少投入21228.54万 |
| |元。其中8595.23万元用于收购金健工业城宗地工业用地土地使用 |
| |权(原柳叶湖土地使用权),系使用募集资金。 |
| | 公司于2002年10月审议收购了金健工业城宗地工业用地土地使|
| |用权(原柳叶湖土地使用权),该宗地面位于常德市丹阳路与柳叶西 |
| |路北角,宗地面积330585.64平方米(496亩),收购价款为人民币捌仟|
| |伍佰玖拾伍万贰仟叁佰元(¥8595.23万元),出让年限为50年,公司 |
| |一次性向出让方支付募集资金8595.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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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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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5-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8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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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1年通过增发募集资金78076.96万元人民币,对外披 |
| |露投资8000 |
| |万元建设"金健粮食工业城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入9605万元,其中|
| |部分变更为兴建科研大楼项目,计划投资6825万元,已投入6825万元|
| |。 |
| | 项目主要以粮油深度开发的技术研究为方向,同时对企业生产 |
| |经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攻关,将成为公司今后新产品的开发,新|
| |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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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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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0-10|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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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深圳开泰投资公司原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公司出资4500万 |
| |元,占注册资本的90%。截止到2003年9月30日止,深圳开泰投资公司|
| |的总资产为3,479.94万元,总负债为397.74万元,净资产为3,082.20|
| |万元,净利润为-210万元,货币资产为1,133.24万元,长期投资为2,0|
| |01.1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深圳开泰投资公司股东会决 |
| |议增资3000万元,将注册资本增加到8000万元,本公司认缴全部的增|
| |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93.75%,其他股东放弃增资认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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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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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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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结果|自1998年1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采用虚构购销业务的办法, |
| |将资产委托收入、大股东让利等共计11710.82万元非主营业务利润|
| |记入主营业务利润;在2000年9月19日公告的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 |
| |东大会决议和2000年12月19日公告的《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0年公募增发招股意向书》中,遗漏了与武汉大学签订的《补充 |
| |协议》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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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原董事长车世炎、郑治文分别处以|
| |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孙圣斌处以警告、并处5万元 |
| |罚款;对公司董事吴远海、原董事印生阶、周定贵分别处以警告、|
| |并处3万元罚款; |
| |对公司原董事刘丛友、孙庆杰处以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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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6-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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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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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向上市公司提供| 其他 | | |
| | | 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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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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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担保对象 | 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占总资|担保期限|履行|关联|
|号| | | (万元) |产(%)| |完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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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圳市开泰实业|连带责任保| 3000.00| 1.8%| |实施| 是 |
| |投资有限公司 | 证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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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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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2-0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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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应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营业部的财产|
| |保全申请,为便于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营业部与常德市粮油总|
| |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的执行,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有关民|
| |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460|
| |0万股,时间6个月(2004年12月16日至2005年6月15日),其中继续 |
| |冻结8900万股,追加冻结5700万股。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 |以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继续冻结被执行人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
| |有的公司股票国有法人股14600万股,时间6个月(2005年6月14日至|
| |2005年12月13日)。 |
| | 2005-12-06公告,公司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
| |,因申请 |
| |人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营业部向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申请继续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湖南省张家界|
|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继续冻结被执行人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有|
| |的公司股票国有法人股14600万股,时间6个月(2005年12月1日至20|
| |06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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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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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0-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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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因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 |请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
| |民法院以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有的公|
| |司股票国有法人股9506万股,时间1年(2005年10月11日至2006年10|
| |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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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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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0-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95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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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9日向常德市中级人 |
| |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偿还所欠公司款项,全|
| |部案件的诉讼标的额共19581万元,并向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
| |冻结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计9506万股。 |
| | 2005年12月8日公告,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常德市中 |
| |级人民法院(2005)常执字第99-105-1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申请执行|
| |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借贷纠纷系列案,于2005年11月1日经该院审结 |
| |,该系列案(2005)常民二初字第99-10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
| |效力,并立案执行,该院于2005年11月7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 |
| |知书,责令被执行人于2005年11月10日履行,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
| |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有关条款的规定,于2005年|
| |11月30日已对被执行人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的股票进行|
| |了拍卖,因无人应价而流拍。现申请人公司同意接受该股票。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条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
| | 对被执行人常德市粮油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9506万股以每|
| |股拍卖参考价1.7236元,总计16384.54万元抵偿给申请人公司,以|
| |清偿其所欠债务。抵偿后常德市粮油总公司尚欠公司余款为3196.4|
| |6万元。同时,对于抵偿债务的9506万股股票,公司将依据相关法 |
| |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予以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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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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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2-23|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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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决定向长沙市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壹亿元,常 |
| |德市粮油总公司同意提供部分股权质押担保,期限为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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