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600067 更新日期:2008-05-22◇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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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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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
| |有限公司(下称:太阳宫)于2008年3月19日同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 |
| |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福建丰榕)签署了《借款协议》,由太阳 |
| |宫向福建丰榕借入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福建丰榕同|
| |意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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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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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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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 |
| |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40%股权,下称:冠城正业)日前与北京 |
| |华油服务总公司(下称:北京华油)、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下称:北 |
| |京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北京华油委托北京分行向冠城正 |
| |业提供贷款人民币6亿元,贷款期限为18个月,年利率为2.3%。冠 |
| |城正业以太阳星城(太阳宫新区)B组团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
| | 截至2006年7月4日,冠城正业已收到该项贷款人民币3亿元。 |
| | 2008年1月5日公告,根据《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下称:服务 |
| |总公司)、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 |
| |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委托 |
| |贷款协议》,房地产公司的6亿元委托借款于2008年1月2日到期, |
| |现经委托人服务总公司审查同意予以展期,展期至2009年1月1日,|
| |借款展期期间的利率为年息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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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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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0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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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
| |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 |
| |北京鑫阳)股东会审议,同意北京鑫阳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海东 |
| |支行(下称:农行海东支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农行海东支行申|
| |请2亿元贷款,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三年,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 |
| |即按照每笔借款提款日所对应的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
| |率,该笔借款将用于北京鑫阳位于北京广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A区 |
| |二期的开发。本次借款由北京鑫阳使用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崇文区广|
| |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抵押期限至2|
| |012年4月2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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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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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2-06|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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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7年12月3日与关联企业-森帝木业(深圳)有限公司( |
| |下称:森帝木业)签署的《土地开发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 |
| |实施对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93号土地(即原森帝木业生产用地 |
| |,共计10157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18年12月22日止;扣|
| |除应交还政府的10.5%款项后,该项目土地评估权益值为人民币626|
| |50万元)的前期整理,由公司出资18000万元作为该地块土地前期整|
| |理相关费用,以换取公司享有的28.73%土地补偿权益。并在该块土|
| |地挂牌交易后,双方联合参与该地块的竞拍,若本次项目土地最终|
| |由双方共同竞买到,双方同意另行投资组建项目公司以开发项目土|
| |地,其中公司占项目公司70%股权,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及投资总 |
| |额根据项目土地挂牌的最终成交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同意在对|
| |上述土地前期整理所得进行清算确认后,直接转入项目公司作为拟|
| |成立的项目的投资款。 |
| | 上述交易属重大关联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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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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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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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北京京冠")于2007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会,与会股东经认真|
| |审议,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160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太阳宫 |
| |水星园9#楼的开发建设。并于2007年10月18日与交通银行签订了《|
| |借款合同》,本次借款总金额为16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一年(自2|
| |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0月22日),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本次 |
| |借款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冠城正业使用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提|
| |供第三方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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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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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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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太阳宫") 于2007年10月16日召开股东会,与会股东经认 |
| |真审议,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以下|
| |简称"交通银行")申请240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太阳宫金星园( |
| |太阳星城)二期8#楼开发建设,并于2007年10月18日与交通银行签|
| |订了《借款合同》,本次借款总金额为24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一 |
| |年(自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0月22日),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 |。本次借款由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冠城正业")使用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提供第三方|
| |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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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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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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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7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 |
|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同意公司与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和北|
| |京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分别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合同,|
| |公司拟受让北京海开房地产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
| |股份有限公司9%的股权和北京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公司所持有|
| |的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2%的股权。 |
| | 上述两《股权转让意向》合同,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
| |还需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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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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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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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
| |公司(公司持股60%,下称:冠城正业)于2007年9月25日召开董事会|
| |临时会议,同意冠城正业于同日与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 |的借款协议,冠城正业向中诚信托借款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用于 |
| |北京太阳宫新区B组团(太阳星城火星)一期的开发建设。借款期限 |
| |为12个月(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利率执行浮动利率方式。|
| |由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6000万股股票作为质押担|
| |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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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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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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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Bright Honest Group Limited(下称:BHGL)于2007年9|
| |月21日签订关于太阳宫新区C区太阳宫广场(下称:太阳宫广场)合 |
| |作框架协议,本合同标的为太阳宫广场项目。该项目系公司持有51|
| |%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 |
| |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
| |司持有其51%股权,下称:冠城新泰)对太阳宫广场的开发建设,协|
| |议签署后BHGL将以其境内关联方的名义向冠城新泰提供人民币3.3 |
| |亿元委托贷款,贷款利率按每年6.318%计算;2007年11月30日前,|
| |BHGL将以其境内关联方名义向冠城新泰提供人民币不低于2亿元的 |
| |委托贷款,贷款利率按贷款发生地一年期的基准利率计算;委托贷|
| |款期限均为一年。BHGL拟在境内设立项目公司购买并持有太阳宫广|
| |场;冠城新泰同意在太阳宫广场符合预售条件时,将太阳宫广场整|
| |体作价大约人民币12.1亿元出售给BHGL指定的境内公司。具体以预|
| |售合同的约定为准。 |
| | 目前该项目的施工时期尚未最终确定。 |
| | 本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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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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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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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收购熊鹰所持有的北京冠城正业房地|
| |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5588.9万|
| |元,下称:冠城正业)20%的股权。上述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
| |并持有冠城正业6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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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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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0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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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下称:福州大通)日前|
|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 |福州大通同意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都支行不超过|
| |2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07年7月31 |
| |日至2008年7月18日。该事项已经福州大通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担保实施后,福州大通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2500万元,无|
| |逾期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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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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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7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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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 |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收购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持有|
| |的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下称|
| |:海科建)28%股权。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经审定的海科建净资产为|
| |基础,确定为人民币17808万元。 |
| | 通过上述股权受让,公司持有海科建28%的股权,由于公司全 |
| |资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此前已经通过协议方式 |
| |受让了海科建6%股权(该部分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因此本|
| |次受让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持有海科建3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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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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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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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公司将获得市财政约4300|
| |万元无息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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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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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7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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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福州市城市规划要求,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晋安区|
| |福马路81号漆包线生产厂将搬迁至福州马尾。公司于2007年4月30 |
| |日与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下称:土地中心)签订了《福州市国有土|
| |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书》,土地中心同意收购公司位于晋安区福马路|
| |81号土地(面积为67.85亩,工业用地),收购价格为7769.0965万元|
| |。经初步测算,该合同签订将使公司获得预期收益约1100万元;若|
| |搬迁工作在2009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则公司将另获搬迁奖励约388万|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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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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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10-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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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前与自然人|
| |史毓行、周建萍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太阳宫公司拟出资人民|
| |币8000万元对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进行增资|
| |。增资完成后,万盛置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太阳宫公司持有 |
| |其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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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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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9-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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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桂林鸿达置业发展有限公 |
| |司日前与桂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桂|
| |林鸿达竞拍购得3.94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住宅)|
| |,价格为人民币4600万元。该宗地交付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前。 |
|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用途四十年、住宅用途七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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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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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8-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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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
| |公司(下称:太阳宫房产)日前与中国农业银行(下称:农行)签订《|
| |借款合同》,太阳宫房产向农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借款|
| |,借款期限为2006年8月25日至2007年8月15日,年利率为5.85%。 |
| |由太阳宫房地产公司以其F区1-5号楼部分及1-3、5号楼地下车库作|
| |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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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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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8-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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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
| |公司(下称:太阳宫房产)日前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下称:北京分 |
| |行)签订《借款合同》,太阳宫房产向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
| |0000万元的借款,期限壹年(2006年8月23日至2007年8月22日),年|
| |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上浮20%。由太阳宫房产以其 F区8|
| |#18#号楼在建工程及分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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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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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7-1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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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
|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 |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根据公司与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
| |中国海淀)初步协商结果,公司本次拟以向中国海淀全资子公司 St|
| |arlex Limited 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购买的资产为 Sta|
| |rlex Limited 拥有的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 |民币8000万元,下称:京冠公司)的100%股权,该资产的评估价值 |
| |约为3.6亿元。同时,公司拟向 Starlex Limited 非公开发行一定|
| |数量股份作为购买上述资产的对价,发行股份价格为本次董事会决|
| |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价,即每股5.71元。公|
| |司购买上述资产约需支付对价股份6300万股(具体对价股份数量待 |
| |相关审计评估完成后确定),差额部分将以现金调剂。上述事项属 |
| |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使本公司净资产由5.4亿元上升至9亿元以上|
| |;增加公司项目储备约为55万平方米;将为公司未来几年带来约40|
| |亿元的销售收入。 |
| | 按现行的会计准则,假定本次资产购买交易日为2006年9月30 |
| |日,在考虑溢价摊销的因素后,预计京冠公司对本公司2006年利润|
| |贡献为1,950万元。 |
| | 按照已经颁布的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的会计准则,|
| |在考虑溢价摊销因素后,预计京冠公司对本公司2007年、2008年的|
| |利润贡献分别为6,100万元、10,000万元。 |
| | 以上具体数据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盈利预测|
| |报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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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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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6-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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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日前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期限壹|
| |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合同主要内|
| |容如下: |
| | 1、借款金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
| | 2、借款用途:专项用于流动资金周转; |
| | 3、借款使用期限:2006年5月31日至2007年5月31日; |
| | 4、担保方: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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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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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5-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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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北京新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 |司(下称:北京新纪)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2|
| |00万元受让北京新纪持有的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 |
| |称:冠城新泰)11%股权。 |
| | 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受让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 |
| |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5%股权)持有的冠城新泰40%股|
| |权。 |
| | 通过上述股权受让,公司合并持有冠城新泰5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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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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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5-3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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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受让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 |
| |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5%股权)持有的冠城新泰40%股|
| |权。 |
| | 通过上述股权受让,公司合并持有冠城新泰5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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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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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1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5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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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关联交易公告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 |(下称:丰榕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受让丰榕投资持|
| |有的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公司 |
| |持有85%股权,下称:太阳宫公司)10%股权,双方同意以太阳宫公 |
| |司净资产评估值3.18亿元作为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交易价格|
| |确定为人民币2950万元。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 |通过。 |
| | 鉴于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对2005年12月31日以|
| |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分配,丰榕投资享有该部分权益,故双|
| |方同意将太阳宫公司10%股权受让价格做相应调整,由原2,950万元|
| |调整为1,544.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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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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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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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日前通过现场竞拍方式,受让福建华事达房地产公司(以|
| |下简称"福建华事达")100%股权和苏州华事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苏州华事达")100%股权,竞拍价格为人民币20,050万 |
| |元。双方随后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合同》。 |
| | 1、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和福建省国资委核准, |
| |福建华事达和苏州华事达公司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
| |值为5,767.72万元。 |
| | 2、现场拍卖价格20,050万元,在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的五个 |
| |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
| | 3、根据合同约定,自2005年1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止,福建华 |
| |事达、苏州华事达公司的债务约12,454.05万元及利息由本公司确 |
| |认后代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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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6-04-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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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自然人官伟源、王明生、郑启荣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 |,公司出资人民币431万元收让上述三个自然人持有的江苏大通清 |
| |江机电有限公司5%股权。其中出资172.4万元受让自然人官伟源持|
| |有的江苏大通2%的股权;出资155.16万元受让王明生持有的江苏 |
| |大通1.8%的股权;出资103.44万元受让郑启荣持有的江苏大通1.2|
| |%的股权。 |
| |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江苏大通公司55%股权,江|
| |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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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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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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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与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集团") 、江 |
| |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同意三方共同对|
| |江苏大通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海淀集团以折合人民币2500万元的等|
| |值港币增资江苏大通公司,本公司与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分|
| |别以江苏大通对截止2005年12月31日前利润进行分配的部分所得( |
| |其中公司为人民币385万元,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315万元)|
| |出资。增资完成后,江苏大通的注册资本增加到1亿元,名称变更为|
| |"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经营性质改为"中外合资公司", 海淀 |
| |集团以折合人民币2500万元的等值港币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25%|
| |。 |
└────┴─────────────────────────────┘
【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5-10-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4700.00|
├────┼─────┴──────┴──┴───────┴─────┤
|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0%股权,下称:冠城新泰)日前 |
| |与其股东方北京耕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冠城|
| |新泰向北京耕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4700万元,借款 |
| |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9-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301.58|
├────┼─────┴──────┴──┴───────┴─────┤
|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自然人黄旻枫签订《股权转让协|
| |议书》,拟将公司持有的福建易富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
| |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3%股权)43%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黄旻枫, |
|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01.58万元。此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9-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0|
├────┼─────┴──────┴──┴───────┴─────┤
|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人民币综合|
| |贷款额度借款合同》,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综合额度贷款总额|
| |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一年。额度有效期限自2005年9月2日起至|
| |2006年9月2日止。贷款利率:目前为4.65‰(月利率)。该合同有效|
| |期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
| |调整生效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合同项下未清偿贷款的|
| |利率。额度用途: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以及保|
| |函和信用证项下垫款的额度为7000万元;仅限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
| |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额度为1000万元。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9-07|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950.00|
├────┼─────┴──────┴──┴───────┴─────┤
| 说 明 | 公司日前与深圳市盈冠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盈冠投资)签订《|
| |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950万元受让盈冠公司持有的|
| |北京中科镓英半导体有限公司31.97%股权。 |
|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5-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
├────┼─────┴──────┴──┴───────┴─────┤
| 说 明 | 公司日前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
| |华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600万元,其中:2000万元流动|
| |资金的贷款期限为2005年4月28日至2006年4月28日,贷款年利率5.|
| |58%,担保单位为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5-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600.00|
├────┼─────┴──────┴──┴───────┴─────┤
| 说 明 | 公司日前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
| |华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600万元,其中:1600万元流动|
| |资金的贷款期限为2005年4月30日至2005年7月30日,贷款年利率5.|
| |22%,担保单位为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4-30|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5100.00|
├────┼─────┴──────┴──┴───────┴─────┤
| 说 明 | 公司日前与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公|
| |司拟与海淀集团成立中外合资公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暂定,|
| |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共同经营特种漆 |
| |包线及其他机电产品。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注 |
| |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以经评估后的福州马尾开发区的 |
| |新厂区资产(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等)作为出资。根据有关|
| |《资产评估报告书》,该项资产合计评估值为人民币16005.63万元|
| |,扣除未付款后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2777.01万元,经双方协商认|
| |定作价为人民币12757.31万元。公司以其中5100万元用于出资,持|
| |有合资公司51%股权,其余作为合资公司对公司的负债,在合资公 |
| |司偿还或公司将其转为对合资公司再投 |
| |资前由合资公司按一年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
| | 此次合资构成关联交易。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3-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700.00|
├────┼─────┴──────┴──┴───────┴─────┤
| 说 明 | 同意公司将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以及位于福州晋安区 |
| |福马路81号厂区所拥有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为公司新增5500|
| |吨变频电机用抗晕漆包线生产线技术改造、年新增4500吨自润滑漆|
| |包线和特殊用途自粘漆包线生产线技术改造等两个技术改造项目向|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闽都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柒仟柒佰万元提供抵|
| |押担保。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1-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100.00|
├────┼─────┴──────┴──┴───────┴─────┤
| 说 明 | 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闽|
| |都支行申请技改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100万元,|
| |借款期限为72个月,该笔贷款用于公司马尾开发区新厂区建设技术|
| |改造项目。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4-12-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5522.24|
├────┼─────┴──────┴──┴───────┴─────┤
| 说 明 |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
| |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北京市国|
|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决议:同意冠城新泰与北京市国土资源|
| |局签订《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朝阳区太阳宫新|
| |区C区西部组团项目土地(宗地出让面积:41700平方米,规划总建 |
| |筑面积166800平方米)使用权,合同地价款共计人民币21016.80万 |
| |元,土地用途:商业金融业,出让年限为40年;同意冠城正业与北 |
| |京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朝|
| |阳区太阳宫新区B区项目土地(宗地出让面积:133800平方米,规划|
| |总建筑面积200700平方米)使用权,合同地价款共计人民币14505.4|
| |35万元,出让年限:住宅为70年,商业为40年,土地用途:住宅、 |
| |商业。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4-12-2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447.13|
├────┼─────┴──────┴──┴───────┴─────┤
| 说 明 |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447.13万元收购衡阳华丰房地产开发有 |
| |限公司51%股权。其中:出资人民币1362.01万元受让自然人关森发|
| |持有的华丰公司48%股权;出资人民币85.12万元受让自然人曹建军|
| |持有的华丰公司3%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华丰公司|
| |51%的股权,华丰公司纳入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4-10-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0|
├────┼─────┴──────┴──┴───────┴─────┤
| 说 明 |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 |
| |年9月14日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中(长)期借款合同,该合同事 |
| |项已经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合同具体|
| |内容如下: |
| | 本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亿元整。借款期限为24个月,自2004|
| |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2日。借款年利率为:同期同档国家基准利|
| |率上浮10%,按年调整,一年一定。借款保证方式为土地使用权抵 |
| |押,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北京朝阳区太阳宫|
| |乡太阳宫新区F区二期住宅、配套、非配套地下车库用地使用权作 |
| |为本次借款抵押物。 |
| | 截止本公告日,本项贷款实际已发放3.1亿元;原F区一期贷款|
| |已归还1.5亿元。 |
| | 借款已于2006年8月10日还清。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4-08-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
├────┼─────┴──────┴──┴───────┴─────┤
| 说 明 | 公司近日与北京嘉凯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 |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受让嘉凯置业持有的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
| |的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 |
└────┴─────────────────────────────┘
【购销商品或劳务】
┌────┬─────┬──────┬──┬───────┬─────┐
|公告日期|2004-08-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60000.00|
├────┼─────┴──────┴──┴───────┴─────┤
| 说 明 | 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冠城新纪房地产开发|
| |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土地开发协议书》,由冠城正业委托冠城新纪|
| |实施太阳宫B区土地前期综合开发工作(包括拆迁及七通一平等), |
| |该项工作预计总费用为6亿元,冠城正业同意预付前期费用2亿元。|
└────┴─────────────────────────────┘
【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4-08-2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0|
├────┼─────┴──────┴──┴───────┴─────┤
| 说 明 |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股东借款方式向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
| |限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2亿元,用以北京太阳宫B区项目的开发,资|
| |金占用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3-12-25|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4250.00|
├────┼─────┴──────┴──┴───────┴─────┤
| 说 明 | 公司于2003年12月24日与北京恒兴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
| |订《房产转让合同》,公司将所有的厦门市开元区嘉莲里一号海山|
| |大厦1-6层、附属楼1-3层房产及其相应土地使用权转让予恒兴基业|
| |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4250万元。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3-11-13|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
| 说 明 | 公司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向中国|
| |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短期借款人民币壹亿元整,借款期限为2003|
| |年11月7日至2004年11月7日,年利率为4.779%。此次贷款已经公司|
| |第五届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
| | 公司控股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就上述公司借款与中|
| |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
| |任担保。 |
└────┴─────────────────────────────┘
【企业借贷】
┌────┬─────┬──────┬──┬───────┬─────┐
|公告日期|2003-09-23|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0|
├────┼─────┴──────┴──┴───────┴─────┤
| 说 明 |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
|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2年|
| |,利率为年5.8%的贷款。本次贷款将由北京冠海房地产有限公司提|
| |供连带责任担保。交款期为2003年9月25日至2003年9月28日;签约|
| |期为2003年9月28日至2003年9月29日。 |
└────┴─────────────────────────────┘
【2.风险提示】
┌─────┬─────────────────────────────┐
| 截止日期 | 2005-12-31 |
├─┬───┴────┬───────┬──────┬────┬────┤
|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
| 1|福州开发区联通电| 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1306.7| 5.5%|
| |工有限公司 | | 持75%股权 | | |
| 2|北京太阳宫房产开| 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655.0| -3 %|
| |发有限公司 | | 持85%股权 | | |
| 3|桂林鸿达置业发展| 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1040.3| 4.4%|
| |有限公司 | | 持75%股权 | | |
| 4|北京冠城新泰房地| 其他应收款 |子公司的附属| | |
| |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持40%股 | | |
| | | |权,实质控制| | |
| 5|北京冠城业地产开| 其他应收款 |子公司持40% | 20134| 84 %|
| |发有限公司 | |股权,实质控| | |
| | | | 制 | | |
| 6|北京京冠房地产开| 应收账款 |与冠城大通同| | |
| |发有限公司 | | 一法人代表 | | |
| 7|福州兆基进出口有| 其他应收款 |原控股子公司| 309.14| 1.3%|
| |限公司 | |,持56.17%股| | |
| | | |权,2005年已| | |
| | | | 转让股权 | | |
| 8|福州大通机电有限| 其他应收款 |控股子公司,| 257.53| 1.1%|
| |公司 | | 持51%股权 | |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5-1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
| |有公司股份147857352股,下称:丰榕投资)已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7000万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托),作|
| |为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诚信托借款七亿元人民币|
| |的担保,现因原质押物的市场价值下降,故丰榕投资增加质押其持|
| |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3500万股,质押期限至2009年1月5日,相关股|
| |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6885000 |
|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5.8%,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9%)。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1-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
| |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8,571,611股,下称:“丰榕投资”)通知,|
| |获悉丰榕投资已于2007年12月27日解除了其原质押给中诚信托投资|
| |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并在中国证券登|
| |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时丰榕投|
| |资于2007年12月27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
|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项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截止本公告日|
| |,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99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
| |总数的54.3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54%)。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8-01-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
| |股份128,571,611股,下称:“丰榕投资”)通知,获悉丰榕投资已 |
| |于2007年12月27日解除了已到期的原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的本公司4,400,000股限售流通股,并在中国证 |
| |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时丰|
| |榕投资于2007年12月27日办理了该笔股票的续押手续。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10-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 |128571611股,下称:丰榕投资)通知,获悉丰榕投资已于2007年10月|
| |2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99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工商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其中550万股作为下属控股子公 |
| |司-福州大通机电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借款担保,440万股为公司16|
| |00万元借款的担保。该项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 |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990万股( |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4.3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4.54%)。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7-09-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2007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将其|
| |持有的公司合计6000万股股份(其中:2000万股为普通股,4000万 |
| |股为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诚信|
| |托),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冠城正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
| |诚信托借款七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该项股份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相|
| |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 | 截止本公告日,丰榕投资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万股( |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6.6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48%)。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6-12-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450万|
| |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下称:工行),为公司向工行申|
| |请贷款人民币1600万元,以及丰榕投资向工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 |丰榕投资已于2006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 |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 此次股权质押之后,丰榕投资共将其持有的公司7085万股限售|
| |流通股进行质押。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9-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接第一大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将其 |
| |持有的公司70646246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厦门国际银行,以担保合|
| |同项下公司所欠厦门国际银行的全部债务的清偿。 |
| |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
| |法人股全部质押给福州市商业银行,该质押同时解除。 |
|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
| |下称:盈榕投资)通知,盈榕投资原将其持有的公司70646246股社 |
| |会法人股质押给厦门国际银行,现将其中的21646246股社会法人股|
| |解除质押。 |
| | 盈榕投资已于2005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 |
| | 截止目前,盈榕投资仍将其持有的公司49000000股社会法人股|
| |质押给厦门国际银行,剩余35775496股社会法人股未质押。 |
└────┴─────────────────────────────┘
【股权质押】
┌────┬─────┬──────┬──┬───────┬─────┐
|公告日期|2005-09-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第一大股东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70646246股|
| |社会法人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26.28%)全部质押给福州市商业|
| |银行,质押期限自2004年12月13日至2005年12月20日。福州盈榕投|
| |资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
| | 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2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
| |法人股全部质押给福州市商业银行,该质押同时解除。 |
| | 2005年9月8日公告,福州盈榕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3日 |
| |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全部质押给福州市商业银行,该质押同|
| |时解除。 |
└────┴─────────────────────────────┘
【3.其他事项】
【非常补贴】
┌────┬─────┬──────┬──┬───────┬─────┐
|公告日期|2007-05-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700.00|
├────┼─────┴──────┴──┴───────┴─────┤
| 说 明 |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财政对公司向金融机构|
| |申请的2700万元三年期贷款提供全额财政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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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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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1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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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光大银行(简称:光大银行)|
| |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1250|
| |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期限壹年(2006年12月27日至2007年12|
| |月27日)。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及韩国龙为本次授信的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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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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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4-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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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光大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
| |议》及《借款合同》,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19|
| |500万元的授信,其中:一般贷款为14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50|
| |00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2006年3月31日至2007年3月31日)。 |
| | 根据《借款合同》,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贷款人民币14500万 |
| |元,期限为2006年3月31日至2007年3月31日,贷款年利率为5.58% |
| |。 |
| | 上述事项由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已经公|
| |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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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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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1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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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中信银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书|
| |》、《授信额度质押合同》,公司同意以铜杆及漆包线等原材料为|
| |质押物向中信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专项授信,期限壹|
| |年(2006年3月13日至2007年3月13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 |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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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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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10-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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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民生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
| |同》,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
| |授信,期限壹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 |。授信期限为2005年9月27日至2006年9月27日;费率由双方在每项|
| |具体业务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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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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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5-2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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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中国光大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协|
| |议》,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
| |承兑汇票(含20%保证金),期限一年。授信期限为2005年5月24日至|
| |2006年5月24日。费率由双方在具体业务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并 |
| |以双方签署的每一笔具体业务合同为准。用于购买漆包线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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