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002094 更新日期:2008-05-21◇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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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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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次青岛商行拟向境内外投资者增发9亿股,每股价格为2.6元|
| |。公司拟认购青岛商行股份数额为2000万股,认购股金为5200万元|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 | 此次投资青岛商行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报请中国银|
|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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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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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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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向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其所有的青岛市香港中路18|
| |号福泰广场B座25楼、26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参照 |
| |房屋所在地周边房屋租赁价格,租赁价格定为80万元/年,租赁期 |
| |限为三年,自2007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经与青岛金王集团 |
| |有限公司协商,公司向其一次性支付三年租赁费用合计为200万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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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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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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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的参股企业利津森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森化")|
| |于2007年4月13日与甘泉大明油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 |
| |泉大明")签署了区块开发合同:在陕西甘泉合作开发石油,首期开 |
| |发面积为5平方公里。计划完钻投产新井60口,单井投资约80万元, |
| |达产后预计年产油规模约17,000吨。按照合同约定80%的分成比例,|
| |利津森化每年可获得石油13,600吨。 |
| |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字生效日起七年,有效期至2014年4月13日|
| |。合作方式:甘泉大明提供风险勘探开发区域和相关资料,利津森 |
| |化负责区块所需资金、设备和技术等,合作期满,利津森化投资所形|
| |成所有资产归属甘泉大明。 |
| | 利润分成及结算方式:利津森化获得合作开发所产油气总量的|
| |80%,甘泉大明获得所产油气总量的20%;油井生产的原油数量应以 |
| |甘泉大明原油接转站出具的相关单据为准。甘泉大明为利津森化提|
| |供部门的单独核算,享有一致的销售价格和相关成本费用的结算价 |
| |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为利津森化代扣代缴税费。对于利津森化按 |
| |分成比例所得的油气销售后,扣除代缴的税费及其他生产操作费用 |
| |形成的净收益,甘泉大明每月结清利津森化上月油款,利津森化出具|
| |相应的票据。 |
| | 根据2007年4月27日公司与利津森化股东张德亮先生签署的《 |
| |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将持有利津森化40%的股权,按照财务分析,20|
| |07年度该油气项目将为公司贡献净利润约211万元,2008年达产后, |
| |该油气项目将每年为公司贡献净利润约5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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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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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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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与利津森化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 |
| |让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利津森化原股东张德亮将其持有的利津森|
| |化4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以审计报告确定的截 |
| |止2007年2月28日利津森化股东权益6,250.62万元为参照,双方最 |
| |终确定转让标的股权的价款为人民币3,600万元。公司将股权转让 |
| |款中的3,000万元作为保证金转入利津森化,双方约定三年内如利 |
| |津森化未完成约定利润数据,则在每一年度未完成的利润数额范围|
| |内,利津森化有权以上述保证金弥补未完成的利润数额;若上述保|
| |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当年未完成的利润数额,张德亮应以其自身财|
| |产继续向利津森化承当弥补义务。本次收购所需资金由公司以自有|
| |资金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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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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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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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 |
| |易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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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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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3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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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
| |务发展战略,公司将调整美国市场的开拓策略,拟将在美国的设立|
| |的全资子公司美国金王制造有限公司转让给关联方青岛金王集团有|
| |限公司。 |
| | 公司于2006年设立美国金王制造有限公司,已投入3,033,636.|
| |00美元,正在筹建当中。公司拟将持有的美国金王制造有限公司10|
| |0%股权按照其经美国Lundy Allard & Company,PLLC会计师事务所|
| |审计的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额3,033,636.00美元为作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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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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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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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金王运输”)的通知,金王运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10|
| |,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32%)分别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 |
|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用于其为|
| |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质 |
| |押担保。 |
| | 上述质押已于2008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08年4月22日 |
| |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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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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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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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7年6月19日,财政部、国有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低部 |
| |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青岛金王的主导产品蜡|
| |烛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此 |
| |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导致公司2007年下半年产品销售成本相应上|
| |升。对此,公司将通过调整经营战略,积极与客户沟通,并将通过|
| |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此次退税下调带来的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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