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000931 更新日期:2008-05-26◇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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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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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汉森|
| |维康投资有限公司提供2,700万元短期借款,借款期限至2008年3月|
| |31日。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汉森维康以其持有的哈|
| |尔滨中关村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质押给中关村建设作为|
| |上述借款的担保。哈尔滨中关村20%股权对应价值约为3,998.54万|
| |元。若截至2008年3月31日,汉森维康未能偿还该笔借款,则其承 |
| |诺将所持哈尔滨中关村20%股权过户至中关村建设,中关村建设将|
| |合并持有哈尔滨中关村90%股权。 |
| | 2008年5月20日,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中 |
| |关村建设合并持有哈尔滨中关村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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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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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07|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5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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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四环医药对益民康诺出资为150 万元,占|
| |总出资额的10%;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华素制药对益民康诺出资|
| |为1,35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90%。本公司同意四环医药和华素制 |
| |药依照法定程序、按净资产值将对益民康诺的全部出资转让给北京|
| |鹏润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款一次性付清,合计15,004,804.19 |
| |元。上述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股权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 |。 |
| | 本项交易按标的的净资产值转让,因此对本公司不形成直接获|
| |益或损失。公司减少股权投资,回收资金,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
|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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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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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1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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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建|
| |行北京分行)的存量流动资金贷款12,700万元已于2007年12月13日|
| |到期。公司同意偿还1,500万元贷款本金后,向建行北京分行申请 |
| |续贷11,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同意在2008年|
| |6月30日前再向建行北京分行偿还1,500万元贷款本金。 |
| | 此笔贷款的原担保方式为:以本公司自行开发的中关村科贸中|
| |心6,894.82平方米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以本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的|
| |四环医药4,000万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由四通集团公司提供第三 |
| |方连带责任保证。此笔续贷11,200万元的担保方式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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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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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19|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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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将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
| |责任公司(下称:四环有限)99%股权作价39,600万元转让给第一大 |
| |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投资);本公司之控|
| |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公司)拟|
| |将其持有的四环有限1%股权作价400万元转让给鹏泰投资。交易完 |
| |成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再持有四环有限股权。 |
| | 本次交易受让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故此本次交易行为构成|
| |重大关联交易,转让协议于2007年10月25日正式签署。 |
| | 本次交易尚待中国证监会批准和债权人同意后生效。 |
| | 2008年1月19日公告,董事会决定暂缓出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 |所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向中国|
| |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 |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条件成熟时将以|
| |不低于40,000万元再次收购四环有限,若有其他潜在投资者参与竞|
| |价,则以价高者得为原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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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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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2-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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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决定向第一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2亿元,期限为 |
| |三个月。 |
| | 按现行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预计利息约328.50万元。本次借|
| |款无须公司以资产或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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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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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2-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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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经第三届董事会2007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控|
| |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建|
| |设)向北京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仑房地产|
| |,中关村建设持有其20%股份)提供59,341,503.2元短期借款,期|
| |限至2007年9月30日。美仑房地产公司大股东北京汉森维康投资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森维康)以其所持美仑房地产70%股权向中|
| |关村建设提供质押担保。若截至2007年9月30日,美仑房地产未能 |
| |偿还该笔借款,则其承诺将所持美仑房地产70%股权过户给中关村|
| |建设。 |
| | 鉴于美仑房地产到期后未能偿还借款,根据借款时的安排,中|
| |关村建设与汉森维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零对价受让其所持|
| |美仑房地产70%股权。2007年12月20日,美仑房地产营业执照变更|
| |完毕,中关村建设合并持有美仑房地产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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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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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5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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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同意按照法定程序将中关村科贸中心5层5,232.99平方 |
| |米房产出租给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双方签订13年租期(其间入住及|
| |租赁期需要装修,第1年免租,其后每年免租2个月,合计免租3年 |
| |。在免租期内,国美电器无需支付租赁费用,但仍需支付物业费)|
| |,租金总计8,595.18万元。房产承租人国美电器在房屋交付后五个|
| |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房屋租赁款。 |
| |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从出租房产款项中获得流动资金约8,600 |
| |万元,预计将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租期内每年将会对公司税前|
| |利润影响约625万元。此笔款项将全部用于偿还本公司对中国银行 |
| |总行的逾期贷款,达成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中与中国银行总行债务|
| |重组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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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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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29|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092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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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同意按照法定程序将中关村科贸中心6层7,897.22平方 |
| |米房产作价20,927.63万元出售给北京鹏泽置业有限公司。本次交 |
| |易行为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
| | 公司从出售房产款项中获得流动资金约2.1亿元,预计将影响 |
| |公司当期利润近1.2亿元。此笔房款将全部用于偿还本公司对中国 |
| |银行总行的逾期贷款,达成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中与中国银行总行|
| |债务重组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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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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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1-2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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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根据公司、中关村建设与光彩集团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
| |同意中关村建设以8,000万元的价格向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转让 |
| |所持王家墩公司8%股权(8,000万股),并以中关村建设对光彩集 |
| |团的8,000万元债务冲抵该项应收的股权转让款。上述转让行为不 |
| |构成关联交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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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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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9-1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2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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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董事会同意以合法持有的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启迪 |
| |控股]33.33%股权与北京鹏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鹏泰投资] |
| |合法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关村建设]|
| |48.25%股权进行置换。本次资产置换后,上市公司将合计持有中关|
| |村建设93.25%的股权,中关村建设将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
| |。 |
| |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关村建设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51|
| |,790.16万元,鹏泰投资拟置入的中关村建设48.25%股权评估值为2|
| |4,988.75万元。经双方协商,鹏泰投资同意以2006年3月的收购价 |
| |格23,600万元转让上述股权,本次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23,600万元|
| |。对于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的作价,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
| |告书,截至2006年12月31日,启迪控股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76|
| |,512.97万元,拟置出资产--启迪控股33.33%评估净值为25,501.77|
| |万元,双方协商在此次重组中拟置出资产作价以评估值为基础适当|
| |溢价,交易价格为26,200万元。本次资产置换中的差价2,600万元 |
| |,由鹏泰投资代公司偿还其对启迪控股欠款(本金1,924万元及衍 |
| |生利息)的方式支付,余款由鹏泰投资以现金方式支付。 |
| | 鹏泰投资于2007年6月27日与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 |
| |鹏泰投资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资产置换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 |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
| | 在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交易过程中同时由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
| |限责任公司(与上市公司系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以下简称:|
| |北京鹏房)对中关村建设实施债务重组,承接其对中国建设银行股|
| |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支行本金22,450万元债务及对鹏泰投资的本金|
| |5,000万元债务(本金共计27,450万元),以及截至协议签署日中 |
| |关村建设所欠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的利息、复利、违约金等;而|
| |中关村建设将其所持北京美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中|
| |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的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共计245,957,220.69元(以经双方核查后最|
| |终确认的数额为准),作为中关村建设支付北京鹏房承债的部分对|
| |价;该部分对价与北京鹏房承债总金额27,450万元及相关利息之间|
| |的差额部分则作为中关村建设对北京鹏房的负债。 |
| | 2007年8月,根据北京及哈尔滨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形势,公 |
| |司在经过重新测算以后,决定由中关村建设陆续启动上述三个项目|
| |,公司决定解除中关村建设解除与北京鹏房的《债务重组协议》。|
| | 根据资产置换方案的变化,应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申请将公|
| |司《重大资产置换》申报材料撤回更换,2007年9月10日,中国证 |
| |监会接收了公司重新报送的材料,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及时|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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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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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6-2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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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同意按照法定程序以460万元转让所持的深圳中关村创业 |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8%股权。此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 |
| |中关村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
| | 付款安排:深圳中关村股东深圳市富鼎太投资有限公司在《股|
| |权转让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完|
| |毕股权转让款。 |
| | 鉴于"中关村"、"Centek"已由公司进行了商标注册,此次股权|
| |转让完成后,深圳中关村在股权上将与公司无任何关系,经公司与|
| |深圳中关村、深圳富鼎太、深圳市集大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商达|
| |成协议,作为《股权转让协议》之附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1、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深圳中关村应尽快 |
| |向工商部门办理其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中、英文名称中不|
| |得再使用"中关村"、"Centek"字样,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手续最迟|
| |应当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180天完成。 |
| | 2、深圳中关村若未按约定的最后期限按时变更完毕公司的名 |
| |称,则应于该最后期限之次日起向公司按每年80万元的标准支付名|
| |称使用费。 |
| | 3、深圳富鼎太就上述支付义务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 | 此次股权出售,将形成本年度投资收益202.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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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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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5-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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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集团)委|
| |托中国工商银行向本公司发放的1亿元、1年期的委托贷款已于2007|
| |年1月27日到期,公司以所持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亿股股权为|
| |该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止至2007年3月31日,逾期委托贷款余 |
| |额为9,000万元。 |
| | 鉴于上述贷款已逾期,为解决此债务问题,经与自来水集团协|
| |商,本公司同意以中关村科贸中心15层、18层写字楼及5层部分商 |
| |铺,合计建筑面积6,023.10平方米的未售房产,全额抵偿自来水集|
| |团公司9,000万元逾期委托贷款本金,以及自双方签订《债务抵偿 |
| |协议》之日起至房产过户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
| | 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并经自来水集团批准后|
| |生效。《债务抵偿协议》尚未签署。 |
| | 双方协商同意5层商铺按均价25,000元/平方米、15及18层写字|
| |楼按均价13,700元/平方米作价,合计作价90,648,8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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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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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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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了理顺中关村建设的股权关系,公司同意以2,400万元应收 |
| |款项及96 万元现金收购大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的中关村建设2|
| |,400万股权(占中关村建设总股本的6%)。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合|
| |并持有中关村建设45%股权。本次受让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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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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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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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经与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集团|
| |)协商,本公司同意以中关村科贸中心15层、18层写字楼及5层部 |
| |分商铺,合计建筑面积6,023.10平方米的未售房产,全额抵偿自来|
| |水集团公司9,000万元逾期委托贷款本金,以及自双方签订《债务 |
| |抵偿协议》之日起至房产过户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不足部分本公司|
| |以货币资金补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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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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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4-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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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决定按原始出资额受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 |
|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98.|
| |27万元的投资。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四环医药99%的股 |
| |权。青创投对四环医药其余210万元的投资按原始出资额转让给本 |
|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 | 2007年4月16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 |
| |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经董事会审批的定价标准|
| |受让青创投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61%股|
| |权。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合并持有四环医药9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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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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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1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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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的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将 |
| |于2007年1月22日到期,公司拟偿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向该行申请|
| |续贷,该笔贷款由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以控股子公司北京|
| |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关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资产|
| |提供反担保,并将所持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本公|
| |司持该公司5,100万股,占总股本的51%)质押给电信科学技术研 |
| |究院作为反担保的补充。 |
| |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的8,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将 |
| |于2007年1月22日到期,公司拟偿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向该行申请|
| |续贷,该笔贷款由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集 |
| |团")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
| |通过,本公司同意以所持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
| |000万股股权(本公司持该公司19,191.73万股,占总股本的91.39%|
| |)质押给光彩集团作为反担保。 |
| |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的4,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将 |
| |于2007年1月22日到期,公司拟偿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向该行申请|
| |续贷,该笔贷款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经|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以所持启迪控股股|
| |份有限公司1.3亿股股权(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6,800万股,占总股 |
| |本的33.33%)质押给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 |
| | 截止至2007年1月11日,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3,521.|
| |60万元;对联营、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61,850万元。控股子公 |
| |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
| | 截止至2007年1月11日,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19,|
| |430.10万元;对联营、参股公司的逾期担保金额为344,000万元。控|
| |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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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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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0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09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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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6日中关村接法人股股东-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潜在 |
| |股东方-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和海 |
| |源控股有限公司通知,获悉住总集团于2006年7月20日分别与鹏泰 |
| |投资、粤文音像和海源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该协议|
| |,住总集团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法人股270,000,000.00股(占公司|
| |总股本的40.01%),转让给鹏泰投资185,644,133股,占公司总股 |
| |本的27.51%,转让价款合计14,407.0766万元;转让给粤文音像50,|
| |613,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转让价款合计3,927.9069万元 |
| |;转让给海源控股33,742,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价款合|
| |计2,618.6046万元。自上述协议签订之日起,住总集团分别于2005|
| |年12月7日与海源控股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和2006年4月4日与 |
| |鹏泰投资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 |
| | 本协议需经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和|
| |中国证监会批准。 |
| | 2006年11月9日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一)股权转让协议 |
| |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住总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中关村185,644,13|
| |3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7.51%),协议转让予鹏泰投资,本次|
| |股权转让后股份性质发生变化,转让前,住总集团所持有的中关村 |
| |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转让后,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 |二)加快重组的补充协议: 1、将住总集团所持中关村40.01%股权|
| |重新调整、分别转让,与鹏泰投资从原15%增加到现27.51%,与粤 |
| |文音像新增7.5%,与海源控股从原25%缩减到现5%;2、住总集团、|
| |海源控股和粤文音像努力协助中关村解决其系列历史遗留问题,而|
| |鹏泰投资作为潜在的控股股东负责对中关村未来的重组工作。 |
| | 本次收购完成后,鹏泰投资将合计持有中关村的法人股份199,|
| |644,133股, 占中关村总股本的29.58%,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 |。 |
| | 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获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
| |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尚需经中|
| |国证监会对本收购报告书全文审核无异议。 |
| | 2007年1月6日公告,上述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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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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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1-06|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8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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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获悉鹏泰投资于2006年4月10日分别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 |
| |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10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1.63%)和|
|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0.44%)签|
| |署《国有法人股转让协议》。收购价格与前次受让北京住总集团有|
| |限责任公司股份价格(合计7,855.82万元)一致,上述协议尚需经国|
| |资部门审核后生效。协议生效及过户完成后,鹏泰投资将合并持有|
| |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15,227,041股,占总股本的17.07%,为公司第 |
| |二大股东。目前,鹏泰投资正与本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实创高科技|
| |发展总公司(持有本公司50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0.74%)、北京中|
| |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持有本公司500万股权,占总股本的0.7|
| |4%)、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0万股权,占总股本 |
| |的0.44%)接洽,准备以相同或相若条件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 |。 |
| | 经咨询鹏泰投资,该公司目前未有任何对本公司进行业务重组|
| |、整合或资产转让计划。经咨询本公司目前第一大股东—北京住总|
|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与海源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
| |合同》未发生变化,该协议已获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政府批复,|
| |正在接受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审核。 |
| |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控制土地资源,本公司持股39%的参股公 |
| |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建安|
| |施工业务,不属于本公司合并范围。2004年度该公司经审计净利润|
| |为840.96万元,2005年预计将出现亏损。 |
| | 2006年12月29日,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北京住总集团有|
| |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185,644,133股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 |
| |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11,000,000股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6-10-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683.00|
├────┼─────┴──────┴──┴───────┴─────┤
| 说 明 | 本公司决定将北京云水山庄度假村有限公司99%股权全部按法|
| |定程序转让给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计1,683万 |
| |元,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将云水山庄|
| |公司1%的股权转让给健久生物。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及北京中实混|
| |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再持有云水山庄的股权。 |
| |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书》尚未签署。 |
| | 通过本次出售全部股权,可收回现金1,683万元,缓解本公司 |
| |现金流压力。可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避免进一步的亏损。预计可为|
| |本公司本年度带来约400万元的投资收益。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6-08-02|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3216.50|
├────┼─────┴──────┴──┴───────┴─────┤
| 说 明 | 公司决定将持有的中国光大银行7,425万股股权全部按法定程 |
| |序转让给浙江和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受让光 |
| |大银行资格的法人实体),转让价格为1.78元/股,转让价款总计13|
| |,216.5万元。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光大银行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6-08|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同意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的公司2.7亿股国有 |
| |法人股中的16,877.2959万股转让给海源控股有限公司。每股转让 |
| |价格应在不低于公司股票每股净资产值的基础上,以公司股票的每|
| |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场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 |
| | 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尚待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复。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4-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855.82|
├────┼─────┴──────┴──┴───────┴─────┤
| 说 明 |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4日与北京鹏泰投资有|
| |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该协议,住总集团将其持有|
| |的全部公司法人股101,227,041股转让给鹏泰投资,占公司总股本 |
| |的15%,转让价款合计7,855.82万元。 |
└────┴─────────────────────────────┘
【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2006-04-0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855.82|
├────┼─────┴──────┴──┴───────┴─────┤
| 说 明 | 中关村接法人股股东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源控股有|
| |限公司和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通知,获悉住总集团于2005年12月|
| |7日分别与海源控股和海德实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该 |
| |协议,住总集团将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法人股270,000,000.00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40.01%),转让给海源控股168,772,959股,占公 |
| |司总股本的25.01%,转让价款合计13,097.77万元;转让给海德实 |
| |业101227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价款合计7,855.82万元|
| |。 |
| | 本协议需经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和|
| |中国证监会批准。 |
| | 2006年4月5日公告,近日中关村接法人股股东北京住总集团有 |
| |限责任公司通知,获悉住总集团于2006年3月31日与重庆海德实业 |
| |有限公司签署了《终止协议书》,不再向该公司转让股权。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5-12-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74.00|
├────┼─────┴──────┴──┴───────┴─────┤
| 说 明 | 本公司为云水山庄控股股东,为理顺产权关系,进一步规范管|
| |理,公司决定按法定程序受让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
| |有的云水山庄的574万元投资(占其注册资本22%),转让价款总计|
| |574万元。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云水山庄99%的股权。股|
| |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中关村建设以应收本公司的股权转让款抵付|
| |该公司拖欠云水山庄的往来款,云水山庄将上述对本公司的债权抵|
| |付先前年度所欠本公司的往来款。 |
| | 定价情况:本公司委托北京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对云水山庄的资|
| |产进行审计,基准日为2005年9月30日,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经 |
| |审计的净资产2,087万元为依据,综合考虑该项目已取得重建相关 |
| |资质,土地存在升值潜力。经双方友好协商,对中关村建设所持云|
| |水山庄22%股权定价574万元。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5-08-1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800.00|
├────┼─────┴──────┴──┴───────┴─────┤
| 说 明 | 公司同意将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IDC机|
| |房整体资产按法定程序出售给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出售|
| |价款总计800万元,本次出售资产帐面净值2,031.73万元,此次资 |
| |产出售本公司亏损694.49万元。 |
| | 本次资产出售后,中关村数据公司继续存续,债权债务关系不|
| |随资产出售而转移,本公司将商中关村数据公司外方股东确定其未|
| |来发展。 |
| | 本次资产出售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回收了部分资金,同时将|
| |承担中关村数据公司2005年上半年经营性亏损322.29万元。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5-05-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10.00|
├────┼─────┴──────┴──┴───────┴─────┤
| 说 明 | 公司决定与栗源女士合作成立"北京中关村木业贸易有限公司"|
| |(暂定名,以下简称:中关村木业公司)。中关村木业公司注册资|
| |本1,000万元,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总|
| |投资额的51%;栗源女士出资490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9%。。视未|
| |来经营成果及市场走势,股东方可按投资比例对中关村木业公司同|
| |比增资至2,000万元。 |
└────┴─────────────────────────────┘
【以资抵债】
┌────┬─────┬──────┬──┬───────┬─────┐
|公告日期|2005-05-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0|
├────┼─────┴──────┴──┴───────┴─────┤
| 说 明 |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的4,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流|
| |动资金贷款 |
| |分别于2004年6月17日、7月2日到期。经与银行方面协商,公司决 |
| |定以中关村科贸中心写字楼11层、12层剩余部分和17层部分未售房|
| |产抵偿中国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合计9,000万元的贷款。此债务重 |
| |组完成后,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信用担保|
| |相应解除。上述协议尚未签署,需待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审批|
| |后生效。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5-01-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
| 说 明 | 公司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1亿元委托贷款。公司将所持中 |
| |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亿股股权继续质押给北京市自来水集团 |
|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自来水集团提供给公司的上述委托贷款的担保|
| |。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4-10-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000.00|
├────┼─────┴──────┴──┴───────┴─────┤
| 说 明 |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的9,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分别 |
| |于2004年5月31日、2004年8月31日和11月13日各到期3,000万元, |
| |目前已偿还3,500万。公司决定再偿还500万元,向该行申请额度为|
| |5,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继续对|
| |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本公司以所持北京清华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
| |司1.6亿股股权质押给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09-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5100.00|
├────┼─────┴──────┴──┴───────┴─────┤
| 说 明 | 2001年1月16日本公司与北京四通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微软 |
| |(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协议》,|
| |成立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
| |币,三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其中:本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注|
| |册资本的51%;四通新技术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微 |
| |软(中国)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该项目投|
| |资回收期为4.71年。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4-09-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7500.00|
├────┼─────┴──────┴──┴───────┴─────┤
| 说 明 |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的2.8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将 |
| |于2004年10月9日到期,公司决定偿还500万元贷款本金,向该行申|
| |请续贷2.75亿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四通集团公司继续 |
| |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 |
└────┴─────────────────────────────┘
【对外投资】
┌────┬─────┬──────┬──┬───────┬─────┐
|公告日期|2004-09-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3162.50|
├────┼─────┴──────┴──┴───────┴─────┤
| 说 明 | 公司决定以现金13,162.5万元(其中8,193万元为募集资金, |
| |其余资金自筹)认购中国光大银行增扩的6,750万股普通股,占中 |
| |国光大银行总股本的1.70%。本次投资回收期预计为10年,2001—2|
| |003年中国光大银行分别实现利润17,064.69万元、27,157.86万元 |
| |、43,340.60万元,经济效益良好。中国光大银行连续三年实施分 |
| |红,2001年每10股送1股,2002年、2003年分别以现金方式向股东 |
| |分红,本公司累计获得投资收益520万元。本次投资光大银行是公 |
| |司涉足金融业的良好契机,有助于建立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获取|
| |稳定的投资回报。 |
└────┴─────────────────────────────┘
【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2004-09-21|是否关联交易| 是 |交易金额(万元)| 15583.00|
├────┼─────┴──────┴──┴───────┴─────┤
| 说 明 | 本公司于2000年6月16日就整体收购北京四环制药厂资产与北 |
| |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正式签署《资产收购协议》,收购价格为北|
| |京四环制药厂截止199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数15,583万元。本公司|
| |于2000年12月份支付首期款7,792万元,2001年6月份支付3,000万 |
| |元,2001年12月份支付2,400万元,2002年12月份支付1,200万元,|
| |2004年3月份支付1,191万元,截至目前收购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 |。本次收购属于关联交易。 |
| | 通过本次收购北京四环制药厂,有利于公司整合产业结构,进|
| |一步加大高科技含量,构筑生物医药平台,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08-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
| 说 明 | 公司决定将对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的2|
| |55万元投资按法定程序转让给该公司另一股东-王占文,转让价款 |
| |为零价格转让。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世纪进出口的股|
| |权。公司按股权比例承担2004年1-7月的经营性亏损130万元。 |
└────┴─────────────────────────────┘
【资产出售】
┌────┬─────┬──────┬──┬───────┬─────┐
|公告日期|2004-08-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579.09|
├────┼─────┴──────┴──┴───────┴─────┤
| 说 明 | 公司决定将对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 |
| |公司的5,700万元投资按法定程序转让给中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 |
| |转让价款总计4,579.09万元。此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
| |青创投的股权。本次股权出售,公司将获得的净资产溢价260.72万|
| |元,同时将承担青创投2004年1-8月份经营性亏损,预计193.8万元|
| |。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4-07-1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000.00|
├────┼─────┴──────┴──┴───────┴─────┤
| 说 明 |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的1.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
| |004年7月30日到期。公司决定偿还1,000万元贷款本金,向该行申请|
| |续贷1.1亿元、期限为2年。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继续为该笔贷款提|
| |供担保。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3-11-26|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20000.00|
├────┼─────┴──────┴──┴───────┴─────┤
| 说 明 | 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的2亿元贷款将于2003年11 |
| |月27日到期,公司决定向该行申请继续使用上述贷款,同时将所持|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91.39%)质押给该行|
| |作为此笔贷款的担保。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3-11-20|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7000.00|
├────┼─────┴──────┴──┴───────┴─────┤
| 说 明 | 公司2002年12月25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借款|
| |合同,借款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贷款到期前,民生|
| |银行以公司经营状况出现恶化、涉及多起诉讼为由,要求提前收回|
| |贷款,向法院提起诉讼。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3-09-30|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29000.00|
├────┼─────┴──────┴──┴───────┴─────┤
| 说 明 | 公司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建国支行申请续贷将于2003年10|
| |月10日到期的2.9亿元、1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拟由四通集团公司|
| |继续提供担保。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3-09-30|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9000.00|
├────┼─────┴──────┴──┴───────┴─────┤
| 说 明 | 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的1亿 |
| |元、1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03年10月3日到期,中关村建设公|
| |司到期偿还10%,其余9,000万元续贷,公司决定为其继续提供担保|
| |。 |
└────┴─────────────────────────────┘
【银行借贷】
┌────┬─────┬──────┬──┬───────┬─────┐
|公告日期|2003-09-30|是否关联交易| 否 |交易金额(万元)| 10000.00|
├────┼─────┴──────┴──┴───────┴─────┤
| 说 明 | 公司决定向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续贷将于2003年10月9 |
| |日到期的1亿元、1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将所持北京清华科|
| |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1.6亿股股权质押给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 |
| |中心,由该中心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 |
└────┴─────────────────────────────┘
【2.风险提示】
┌────┬─────────────────────────────┐
|公告日期| 2005-05-12 |
├────┼─────────────────────────────┤
|实施日期| 2005-05-13 |
├────┼─────────────────────────────┤
|处理类型| 撤消特别处理 |
├────┼─────────────────────────────┤
|处理原因|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57,949,273.38元,2004年度的生产经营状 |
| |况及财务指标符合有关规定,经*ST中科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批准,自2005年5月13日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特别处理,股 |
| |票简称恢复为"中关村",股票代码不变,日涨跌幅限制为10%。 |
├────┼─────────────────────────────┤
| 其他 | |
└────┴─────────────────────────────┘
┌────┬─────────────────────────────┐
|公告日期| 2004-04-24 |
├────┼─────────────────────────────┤
|实施日期| 2004-04-27 |
├────┼─────────────────────────────┤
|处理类型| *ST |
├────┼─────────────────────────────┤
|处理原因|由于本公司2002年度和2003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实施股票交易退市|
| |风险警示和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中科,日涨跌幅限制为5% |
| |。 |
├────┼─────────────────────────────┤
| 其他 | |
└────┴─────────────────────────────┘
┌────┬─────────────────────────────┐
|公告日期| 2005-04-23 |
├────┼─────────────────────────────┤
|稽查结果|1、2000年公司与摩托罗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逾26亿元 |
| |《CDMA项目设备购买合同》属于重大合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
| |露义务。2、2001年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31.2亿元 |
| |担保合同和2002年公 |
| |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签订的2.7亿元担保合同均属于重大合 |
| |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与广发行签订的担保|
| |合同,该行于2001年6月28日,2001年12月29日,2002年6月20日向|
| |被担保单位发放贷款25.6亿元,5.1亿元,5,000万元。2001年年报|
| |中,公司遗漏披露已形成的5.1亿元担保。2002年年报中,公司遗 |
| |漏披露已形成的5.1亿元和5,000万元担保。根据公司与天津建行签|
| |订的担保合同,该行于2002年3月26日向被担保单位发放贷款2.7亿|
| |元,2002年年报中,公司遗漏披露此笔担保。 |
├────┼─────────────────────────────┤
|处理决定|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以40万元罚款;对有关违法行为直接负|
| |责的主管人员董事兼总经理段永基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
| |相关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董事长郝有诗、原董事长袁振|
| |宇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董事荣自立 |
| |、张兆东、廖国华、郑中安和王云龙分别给予警告。 |
└────┴─────────────────────────────┘
┌────┬─────────────────────────────┐
|公告日期| 2003-12-16 |
├────┼─────────────────────────────┤
|稽查结果|公司于2001年12月至2002年6月期间为参股公司-北京中关村通信网|
| |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3笔,计8.3亿元担保。公司未就以上担|
| |保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03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
|处理决定|深交所予以批评 |
└────┴─────────────────────────────┘
┌────┬─────────────────────────────┐
|公告日期| 2001-09-29 |
├────┼─────────────────────────────┤
|稽查结果| 公司于2001年6月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中关村通讯网络发展 |
| |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了25.6亿元的担保,占该公司净资产的14|
| |5%。公司对该事项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上述行为 |
|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7.4.|
| |3条的规定。 |
├────┼─────────────────────────────┤
|处理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
└────┴─────────────────────────────┘
┌─────┬─────────────────────────────┐
| 截止日期 | 2006-12-31 |
├─┬───┴────┬───────┬──────┬────┬────┤
|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
| 1|北京中关村开发建| 其他应收款 | | 30991| 14 %|
| |设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2|北京中关村开发建| 应付账款 | | 18725| 8.5%|
| |设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3|广东新长城移动通| 其他应收款 | | 156959| 71 %|
| |信有限公司 | | | | |
| 4|北京大中关幕墙装| 应付账款 | | 18725| 8.5%|
| |饰技术公司 | | | | |
| 5|北京中关村开发建| 其他应付款 | | 1591.8| 0.7%|
| |设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6|四通集团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3600.0| 1.6%|
| 7|北京中关村通信网| 预收账款 | | 165079| 75 %|
| |络发展有限责任公| | | | |
| |司 | | | | |
| 8|启迪控股股份有限| 其他应付款 | | 1924.0| 0.9%|
| |公司 | | | | |
| 9|北京中关村通信网| 其他应收款 | | 10388| 4.7%|
| |络发展有限责任公| | | | |
| |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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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3-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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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担保对象 | 担保类型 |担保金额|占总资|担保期限|履行|关联|
|号| | | (万元) |产(%)| |完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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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杭州天龙房地产| | 8000.00| 1.8%|2000年12|实施| |
| |开发经营公司 | | | |月14日至| | |
| | | | | |2005年12| | |
| | | | | |月14日止|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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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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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29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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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日前,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北京百键开发建设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百键公 |
| |司,原中关村建设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谷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07|
| |年7月6日名称变更为百键公司)以企业之间借款纠纷为由在法院起|
| |诉中关村建设,要求偿还欠款2,500万及利息4,922,527.31元,共 |
| |计29,922,527.31元。理由是:中关村建设向其转让对亚星腾飞计 |
| |算机软件发展有限公司的2,500万元债权的行为没有生效。 |
| | 2001年中关村建设为协助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谷成开发建设有限|
| |公司承接项目,为项目甲方亚星公司提供3,000万元担保,贷款到 |
| |期后亚星公司偿还500万元,中关村建设代偿2,500万元(其中从中|
| |谷成借款2,000万元)。中谷成签署《承诺函》:承诺受让中关村 |
| |建设对亚星公司的2,500万元债权,同时免除中关村建设对其的2,0|
| |00万元债务,并应付中关村建设500万元,由中谷成负担中关村建 |
| |设向亚星公司追索债权产生的全部费用。 |
| | 中关村建设正在积极搜集取证、准备应诉,本案将于2008年2 |
| |月22日开庭。鉴于本案尚未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2007 年 |
| |度业绩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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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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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3-0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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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5年1月18日,公司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应诉通 |
| |知书],该院受理了原告方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方委 |
| |托贷款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的担保纠纷诉讼,要求贷|
| |款方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与担保方公司作为第三人共同连带向其赔|
| |偿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衍生利息。2005年2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 |
| |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被告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
| |支行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处理。截止2004半年度报告,公司对该项担保计提了600万元预计 |
| |负债。2005年10月10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
| |决书》: |
| | (1)第三人华电房地产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所欠原告 |
| |托普天空借款本金1,392万元及利息及逾期罚息; |
| | (2)第三人中关村对第三人华电房地产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
| |清偿责任; |
| | (3)第三人中关村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华电房地 |
| |产追偿; |
| | (4)驳回原告托普天空的其他诉讼请求。 |
| | 公司正在研究,准备材料上诉。 |
| | 2006年2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闽民终字第|
| |531号《民事判决书》,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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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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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5-01-27|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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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0年9月29日,本公司为收购中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
| |中环新苑房地产开发公司而与其签订了《收购协议书》。原告本公|
| |司依约于2000年10月13日向被告中环集团支付了1,000万元。双方 |
| |于2000年10月17日对该收购事项和付款事宜签订了《关于收购协议|
| |书的补充协议》。根据原告2004年2月20日发给被告的确认函,截 |
| |止2003年12月31日,被告欠款1,000万元及利息125万元迄今未还。|
| |鉴于收购事项至今尚未完成,致使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
| |规定,要求解除《收购协议书》;判令被告返还本金1,000万元及 |
| |资金占用费125万元;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止2004半年度 |
| |报告,本公司对该项债权计提了40万元坏帐准备。 |
| | 2004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一中|
| |民初字第40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本公司冻结中环集团限额1,1|
| |25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相应价值财产的财产保全申请,同时本公|
| |司提供了等额担保。2005年1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 |
| |知本公司,该院已查封、冻结中环集团限额1,125万元财产,保全 |
| |届满期限为2005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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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4-12-03|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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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公司为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 |分行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的贷款提供担保,该笔贷款 |
| |已于2002年11月29日到期,债务人华运达公司未履行按时还款义务 |
| |。2003年12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华运达公司 |
| |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贷款行本金1.5亿元人民币及衍生利 |
| |息,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决生效后,华运达公司没有履行还|
| |款义务,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司于2004|
| |年6月30日代华运达公司偿还了其中的1,000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
| |本公司已累计计提1.5亿元人民币预计负债,故本公司已向北京市高|
| |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日前,法院受理了本公司要求华运 |
| |达公司支付代其偿还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的1,000万元人民币 |
| |逾期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承担案件|
| |执行费用的强制执行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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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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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9-2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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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1日受理北京托普天空科|
| |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纠纷诉讼,2004年9月6日,公司收到法院|
| |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本案将于2004年10月11日开庭。 |
| | 本案原告为托普科技公司,被告为本公司,纠纷起因是托普科|
| |技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闽都支行达成《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由该|
| |行以托普科技公司资金向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提供1,500万元贷款 |
| |,期限为2001年8月23日至2002年8月23日,本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
| |了担保。由于借款方至今未能偿还收回贷款,故此中信实业银行闽|
| |都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衍生利息。截|
| |止2004半年度报告,本公司对该项担保计提了600万元预计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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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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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0-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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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
|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
| |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起诉状。本案原告为民生银行,被告为公司,|
| |纠纷起因是公司2002年12月25日与民生银行签定了借款合同,借款|
| |金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贷款到期前,民生银行以公司|
| |经营状况出现恶化、涉及多起诉讼为由,要求提前收回贷款,向法|
| |院提起诉讼。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公|
| |司于2003年12月30日前向民生银行支付借款本金3,000万元;于200|
| |4年4月30日前支付借款余额本金4,000万元及全部余欠利息;民生 |
| |银行对公司质押的7,425万股中国光大银行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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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公告日期|2003-10-1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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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因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事宜,于2003年2月17日将 |
| |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月24日,法院正式受理此 |
| |案。本案原告为本公司,被告为北京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中|
| |瑞原汇控股有限公司。1999年12月公司与万佳公司签定协议,公司|
| |为万佳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垫资款作为其开发万佳花园的搬 |
| |迁费,万佳公司将该工程交由公司施工,垫资期限为1年,中瑞原 |
| |汇公司作为此笔垫资款项的担保人。期满后,万佳公司只偿还了其|
| |中的500万元人民币,剩余1,500万元人民币未予偿还,因此公司向|
| |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并要求中瑞原汇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
| |03年9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万佳 |
| |公司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偿还公司本金1,500万元人民币及支付相 |
| |应的利息,中瑞原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将对|
| |本公司的本期利润产生有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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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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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9-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4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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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2003年9月26日,公司之参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
| |限公司(本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为代表的投标联合体接到北京市海|
| |淀区政府、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项目|
| |法人招标中标通知》。通知中称,由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推荐,并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中关村建设|
| |联合体被确定为此项目的中标人。 |
| | 中关村建设联合体中标的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项目是北京|
| |市2008年奥运会篮球主场馆,北京市政府以国际公开招标方式的7个|
| |项目之一。该项目位于北京海淀区五棵松地区,占地50万平米,规划|
| |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45亿元,计划2003年年内开工,2006 |
| |年12月竣工。 |
| | 中关村建设联合体将于2003年9月30日与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和 |
| |北京市奥组委草签《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开发协议》和《篮球馆协|
| |议》。根据协议,中关村建设联合体将组建项目公司,由其负责承担|
| |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该项目公司将获得2008|
| |奥运会后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50年的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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