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项☆ ◇港澳资讯000005 更新日期:2008-05-21◇ 灵通V4.0
★本栏目内容:【1.资本运作】、【2.风险提示】、【3.其他事项】
【1.资本运作】
【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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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4-3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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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本司与深圳市天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共同乙方),|
| |共同与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协议甲方)签订了三(门峡)淅(川)|
| |高速公路三门峡段项目的前期工作合作框架协议: |
| | 本司与深圳市天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作为共同乙方,出资|
| |3000万元启动三淅高速公路三门峡段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甲方同|
| |意乙方在三淅高速公路三门峡段项目的前期工作取得相关核准后,|
| |有优先获得该项目的开发及特许经营的权力。 |
| | 本次对外投资协议于2008年4月21日在三门峡市签署,本次交 |
|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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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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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8-09|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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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Head Crown International|
| | Ltd.(以下简称HCIL)已同美联发展有限公司Wachovia Developm|
| |en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WDC)和满宝国际有限公司Full Treasur|
| |e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简称FTIL)达成协议共同投资、合作开 |
| |发珠海港龙豪庭不动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广东省珠|
| |海市吉大区吉大路与情侣路交界处(现国际会议中心东侧),地块|
| |处于滨海一线最佳位置,拥有绝版港湾景观,已批准的土地使用面|
| |积为8512.11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已获批准的总建筑面 |
| |积不超过110000平方米。 |
| | HCIL以出资1.14亿元港币收购ACL25%的相关股份及相关债权的|
| |形式来间接拥有项目的开发权益。 |
| | 本次对外投资相关协议包括《关于澳成公司的股份出售协议》|
| |、《项目管理合约》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相关协议将于30日内签|
| |署,相关股权及其它权益将于2007年8月15日正式交割。本次交易 |
| |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美联银行香港分行已向项目公司发放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 |
| |亿元的港币三年期的项目贷款,该笔外债已经外汇主管部门核准登|
| |记。 |
| | 本司作为项目公司管理人,须为项目公司借得的该笔贷款追加|
| |附加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的累计金额|
| |为人民币4.9亿元,无其它对外担保。期限为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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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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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07-11|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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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ST星源全资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Head Crown Internation|
| |al Ltd.(以下简称HCIL)已同美联发展有限公司Wachovia Develo|
| |pmen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WDC)达成协议共同增资并购、合作开|
| |发长沙市天景名园(又名太阳星城)不动产项目。 |
| | HCIL与WDC约定的合作方式为: |
| | 双方各按50:50股份比例持有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首冠|
| |发展有限公司Head Crown Development Ltd.(以下简称HCDL), |
| |双方以HCDL为不动产开发的合作平台,对拥有长沙市土地的项目公|
| |司(即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公司)以增资的方式进行并购,取得|
| |项目的开发权益,享受项目开发收益,双方各出资1.2亿元人民币 |
| |(或等值外汇)。 |
| | 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亿元,其中 |
| |首冠发展有限公司(HCDL)出资2.25亿元占90%股权,邓文平、苏 |
| |宇贞出资2500万元占10%股权,各方均以现金出资。 |
| | 该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大道中段北侧,已批准的土地|
| |使用面积为533987平方米,规划的住宅开发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1|
| |0000平方米,在未来四年内兴建3000个商品住宅单位和不低于4000|
| |0平方米的商业配套。预算的累计投资为13亿元,计划分三期投入 |
| |。 |
| | ST星源及其子公司在项目的整个开发周期中,作为项目经理人|
| |对项目进行管理,收取人民币2100万元的项目管理费的同时,对超|
| |出项目预算额的支出承担责任。 |
| | HCIL与WDC在项目公司清还所有HCIL或WDC向其提供的贷款本金|
| |及利息后,最终利润分配将按70:30的比例进行分配,但HCIL须保|
| |证在项目已售面积达85%或项目开发周期超过五年时,给予WDC提 |
| |前退出项目的选择。 |
| | 本次对外投资相关协议包括《合资经营及增资协议》、《股东|
| |合同》、《合资经营及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东合同之补充|
| |合同》,相关协议已分别于2007年6月7日和2007年6月29日在深圳 |
| |签署,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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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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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4-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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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4-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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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撤消退市风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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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2,166,930.49元,已消除退市风险。经本|
| |公司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自5月18日起撤消退市 |
| |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星源"变更为"ST星源",股 |
| |票涨跌幅仍限制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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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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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3-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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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3-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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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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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由于本司2001年、2002年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
| |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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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原定于2003年5月8日起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
| |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改为2003年5月12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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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03-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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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3-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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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类型| 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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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原因|2001年、2002年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净利润为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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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03年5月8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 |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T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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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0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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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资金占用方 | 占用方式 |与本公司关系|期末余额|占应收账|
|号| | | | (万元)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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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圳金海滩旅游度|向关联方提供资| 联营公司 | 4225.3| 83 %|
| |假俱乐部有限公司| 金 | | | |
| 2|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提供| 控股股东 | 1146.5| 22 %|
| | | 资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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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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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1-24|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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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随债务重组进程,ST星源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全部债务|
| |本金及利息均已结清,原先以(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
| |公司总股份的20.14%)提供的作为质押担保的4321万股限售流通股|
| |已于2008年1月21日解除质押冻结。 |
| | 同时,为简化农行债务重组的程序,(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
| |司又将其持有的公司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予深圳市凯厦商贸 |
| |有限公司。 |
| | 截止公告日,(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有5100万股限售流|
| |通股被质押冻结。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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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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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7-10-20|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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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为简化及加快农行债务重组的程序和进度以及支持公司项目融|
| |资的需要,ST星源第一大股东(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最近将其|
| |持有的公司4600万股限售流通股,分别质押予农行深圳分行(2000|
| |万股)、广发银行田贝支行(600万股)、(香港)银泰中国有限 |
| |公司(2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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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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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6-07-25|是否关联交易| |交易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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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明 | ST星源下属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华乐|
| |星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于2002年9月和2003年1月向招商银|
| |行和兴业银行申请了人民币2000万元和1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 |,由(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公司法人股2128万股和3000万|
| |股为上述两笔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两笔贷款自2003年8月起开 |
| |始逾期,并于2003年起进入诉讼和法院执行程序,2006年1月16日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两笔质押的股份合并拍卖,拍卖了其|
| |中的3728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6%),拍卖款项用于抵 |
| |偿上述银行借款及利息,该部分法人股当日全部由深圳市东海岸实|
| |业发展有限公司竞投取得。 |
| | 2006年7月21日,该笔法人股中的1600万股的过户手续已由市 |
| |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 |毕,其余2128万股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该笔法人股过户后中国|
| |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将由244767542股变为207487542股,占公司总股|
| |份的29.2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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