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股改☆ ◇港澳资讯900915 更新日期:2008-04-27◇ 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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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股) |2008-03-31|2007-12-31|2006-12-31|200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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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 | 26565.94| 26565.94| 26565.94| 26565.94|
|流通A股 | 19665.94| 19665.94| 19665.94| 19665.94|
|实际流通A股 | 3392.51| 3392.51| 3392.51| 2242.51|
|限售的流通股 | 16273.43| 16273.43| 16273.43| 17423.43|
|流通B股 | 6900.00| 6900.00| 6900.00| 6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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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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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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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13 | 26565.94| 19665.94| 3392.51|有限售条件的|
| | | | | 流通股上市 |
| 2005-12-13 | 26565.94| 19665.94| 2242.51| 股权分置 |
| 2003-02-13 | 26565.94| 1495.00| 1495.00| 股权转让 |
| 1997-07-18 | 26565.94| 1495.00| 1495.00| 送转股 |
| 1994-01-28 | 23100.82| 1300.00| 1300.00| A股上市 |
| 1993-11-04 | 23100.82| 1300.00| - | B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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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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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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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海中路(集 |13733.17|2007-12-13| 2656.59|限售价格13.98元/股 |
| |团)有限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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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海市国有资| 2540.26|2007-12-13| 2540.26| |
| |产监督管理委| | | | |
| | 员会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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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每10股流通A股获得5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26565.94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26565.94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1495.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2242.51
限售流通股(万股): 17423.43
保荐机构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5-10-10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5-11-0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5-11-09 至 2005-11-16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5-11-16 至 2005-11-18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5-11-18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5-10-10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5-10-2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5-11-09
股改实施上市日: 2005-12-13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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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娇 | 22.48| 赞成 |
|陈雅娟 | 20.43| 赞成 |
|姜新业 | 32.03| 赞成 |
|封丽 | 30.51| 赞成 |
|宋毅 | 34.83| 赞成 |
|卢迷标 | 22.35| 赞成 |
|沈雅琴 | 18.91| 赞成 |
|句凤女 | 14.76| 赞成 |
|上海时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2.53| 赞成 |
|吴凤珍 | 27.85|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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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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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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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 14364.00| 13733.17| 51.69|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上海轻工 | 2656.94| 2540.26| 9.56|
|控股(集团)公司管理) | | | |
|募集法人股 | 1150.00| 1150.00| 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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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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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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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 13.98| 增持股份 | 未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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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承诺在上海永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若出现上海永久A股二级市场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4.50元,将自其下一个交易日开始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在4.50元/股以下的价格(含4.50元)择机购买上海永久A股,直至两个月期满之日收盘价不低于4.5元/股或累计买足500万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06年2月13日公告,2005年12月1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至今已满两个月,在此期间,公司A股二级市场价格未出现触及4.50元/股或以下的情况,未触发增持条件,因此中路集团的股份增持承诺不再需要履行。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51.69
实际控制人:陈荣
间接持股比例(%): 39.36
(3) 方案详细说明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所有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A股获付5股,支付股份总数为7,475,000股,支付完成后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公司募集法人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方案中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1)中路集团的承诺事项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做出如下承诺:
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③承诺在第①条承诺期满后八十四个月内,在公司A股最高历史价以下不减持。A股最高历史价为20.97元(2002年6月28日),当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该价格相应调整为自然除权价格13.98元[最高历史价/(1+每股获付比例)]。
当上海永久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价格按下述公式调整。
设送股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的价格为P,调整前的价格为Po。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息:P=Po-D
④承诺在上海永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若出现上海永久A股二级市场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4.50元,将自其下一个交易日开始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在4.50元/股以下的价格(含4.50元)择机购买上海永久A股,直至两个月期满之日收盘价不低于4.5元/股或累计买足500
万股;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06年2月13日公告,2005年12月1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至今已满两个月,在此期间,公司A股二级市场价格未出现触及4.50元/股或以下的情况,未触发增持条件,因此中路集团的股份增持承诺不再需要履行。
⑤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上海永久股份数量,每达到上海永久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的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对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做出如下承诺:
①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中路集团和轻工控股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