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股改☆ ◇港澳资讯000902 更新日期:2008-04-25◇ 灵通V4.0
★本栏包括【1.股本结构】、【2.股本变化】、【3.限售股份】、【4.股改情况】
【1.股本结构】
【股本结构列示】
┌─────────┬─────┬─────┬─────┬─────┐
|单位(万股) |2008-04-28|2007-12-31|2006-12-31|200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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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股本 | 21500.00| 21500.00| 21500.00| 21500.00|
|发起人国家股 |- |- | 11969.48| 11969.48|
|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 |- | 3030.52| 3030.52|
|流通A股 | 21500.00| 21500.00| 6500.00| 6500.00|
|实际流通A股 | 10860.00| 8190.00| 6500.00| 6500.00|
|限售的流通股 | 10640.00| 133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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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本变化】
【历次变更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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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总股本 | 流通A股 |实际流通A股 | 变更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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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28 | 21500.00| 21500.00| 10860.00| 追送股份 |
| 2008-03-26 | 21500.00| 21500.00| 10340.00|有限售条件的|
| | | | | 流通股上市 |
| 2007-03-26 | 21500.00| 21500.00| 8190.00| 股权分置 |
| 1999-04-08 | 21500.00| 6500.00| 6500.00| 新股上市 |
| 1999-01-21 | 21500.00| 6500.00| - | 新股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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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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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 上市日 |新增可上| 限售条件 |
|号| | (万股) | |市股份( | |
| | | | | 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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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汉帛公司 | 5704.22|2008-03-26|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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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恒天集团 | 4916.70|2008-03-26| 10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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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长城资产| 2689.08|2008-03-26| 1075.00| |
| | 管理公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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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改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
1) 方案简介:
对价方案:公司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及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向流通A股股东追加送股总数为520万股,每10股流通股可获送0.502901股.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2008年4月28日,追送对价股份到帐日:2008年4月29日。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21500.00 实施后总股本(万股): 21500.00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6500.00 实施后流通A股(万股): 8190.00
限售流通股(万股): 13310.00
保荐机构1: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2006-07-11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07-01-1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2007-01-19 至 2007-01-29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2007-01-25 至 2007-01-29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2007-01-29 股东沟通期停牌起始日: 2006-07-03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2006-07-20 股东大会停牌起始日: 2007-01-19
股改实施上市日: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表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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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联内燃机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241.34| 赞成 |
|张贺文 | 44.25| 赞成 |
|赵海龙 | 40.03| 赞成 |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9.22| 赞成 |
|李岱江 | 33.58| 赞成 |
|北京成富实业公司 | 240.19| 赞成 |
|诸金富 | 70.00| 赞成 |
|北京绿友天方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58.75| 赞成 |
|许文鸿 | 30.35| 赞成 |
|乐玉龙 | 134.80| 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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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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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方案实施前|方案实施后|占总股本|
| |股份(万股)|股份(万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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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 5540.98| 4916.70| 22.87|
|汉帛(中国)有限公司 | 6428.50| 5704.22| 26.5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3030.52| 2689.08|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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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特别承诺事项
┌────────────┬────┬────┬──────┬─────┐
| 股东名称 |承诺最低|承诺最低| 特别承诺 | 实施日期 |
| |所持比例|减持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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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帛(中国)有限公司 | | 6.00| 追送股份 |2008-04-25|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 | | 追送股份 |200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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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恒天集团及公司的潜在大股东汉帛公司承诺提升公司业绩,2006 年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2007年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否则向追送股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520万股,按目前的流通股规模计算,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追加0.8股(追加一次对价安排完成后,本承诺自动失效)。
(1)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触发条件
1)中国服装2006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
2)中国服装2006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3)中国服装未能在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
4)中国服装2007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低于2,000万元;
5)中国服装2007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6)中国服装未能在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年度报告。
符合上述六个条件之一,即被视为满足了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在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股票股利或者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对目前设定的追加对价股份总数进行等比例调整;在公司实施增发新股、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对价股份安排的总数不变。
(2) 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汉帛(中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26.53
(3) 方案详细说明
1、对价安排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吴江工艺织造厂、通化市人造毛皮联合公司及公司潜在非流通股股东汉帛公司为使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在A 股市场的流通权而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送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6股。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2、股份分置改革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方案实施后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中国服装股份为13,3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由实施前的69.77%降至61.91%;流通股股东持有中国服装股份由实施前的6,500万股增至8,1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由实施前的30.23%增至38.09%。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7年3月23日。
4、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年3月26日。
5、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3月26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S中服"变更为"中国服装"。该日公司A股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2008年4月17日公告,由于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02.17万元,低于承诺的2000万元,触发了追送条件,公司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及汉帛(中国)有限公司承诺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追加送股总数为520万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0.8股股份(追加一次对价安排完成后,本承诺自动失效)。
(4) 承诺事项详细说明
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1、参与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恒天集团及公司潜在大股东汉帛公司做出追加对价安排的承诺:
恒天集团及公司的潜在大股东汉帛公司承诺提升公司业绩,2006 年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2007年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否则向追送股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520万股,按目前的流通股规模计算,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追加0.8股(追加一次对价安排完成后,本承诺自动失效)。
(1)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触发条件
1)中国服装2006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
2)中国服装2006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3)中国服装未能在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6年年度报告;
4)中国服装2007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低于2,000万元;
5)中国服装2007年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6)中国服装未能在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年度报告。
符合上述六个条件之一,即被视为满足了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在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股票股利或者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对目前设定的追加对价股份总数进行等比例调整;在公司实施增发新股、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股本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对价股份安排的总数不变。
(2)实施追送对价股份的时间
恒天集团与公司潜在大股东汉帛公司在触发追送对价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披露后的10 个工作日内,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完成股份追送安排。
(3)追送对价股份的对象追送对价股份的对象为:实施追送股份安排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公告。
(4)追加对价安排股份的来源和履约安排在履约期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至2007 年年报披露后的第10 个工作日),恒天集团及公司潜在的大股东汉帛公司承诺,通过登记结算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将涉及实施追送股份的520 万股进行锁定,从技术上保证追加对价股份安排的股票来源。
3、公司潜在第一大股东汉帛公司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通过转让获得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36个月后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则出售价格不低于6.00元/股(因中国服装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除权调整)。
全体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承诺人郑重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008年4月17日公告,由于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02.17万元,低于承诺的2000万元,触发了追送条件,公司大股东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及汉帛(中国)有限公司承诺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向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追加送股总数为520万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0.8股股份(追加一次对价安排完成后,本承诺自动失效)。
2008年4月25日公告,中国服装200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02.17万元,未达到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承诺的2000万元,触发了追送对价的条件。公司董事会确定2008年4月28日作为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公司股东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将根据股改承诺向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追送5,199,996股公司股份,按照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3,400,000股计算,每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可获送0.502901股。为保证承诺的履行,公司已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了此部分股份的临时保管。
追送对价实施公告日:2008年4月25日
追送对价股份变更登记日:2008年4月28日
追送对价股份到帐日:2008年4月29日
追送对价属于执行对价安排的一部分,无需缴纳税费。追送对价的股份变更登记日次一交易日为对价到帐日,到帐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