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   ◇港澳资讯601600   更新日期:2008-05-22◇   灵通V4.0
【2008-05-22】
刊登订立收购六家铝业公司股权协议的公告,
    中国铝业订立收购六家铝业公司股权协议公告
    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本公司成为六家铝业公司("目标公司")股权最终受让方后,中国铝业公司("中铝公司")与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色科技",与中铝公司合称"转让方")及本公司("受让方")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订立了收购协议。
    根据收购协议,中铝公司将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i)兰州连城陇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ii)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的100%股权,(iii)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的71.01%股权,(iv)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的75%股权,(v)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的60%股权,及(vi)华西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56.86%股权;而中色科技将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的13.01%股权。
    收购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转让方支付总计约人民币41.75亿元,其中约人民币40.52亿元将支付予中铝公司,约人民币1.23亿元将支付予中色科技。提交投标出价时,本公司已支付人民币5亿元履约保证金,用以向北京产权交易所证明本公司的财务能力。该保证金将用作支付部分收购价款。
    收购协议订约方将共同努力完成各目标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并自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修订各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财务业绩将并入本公司下一次的综合账目。转让完成后,收购协议各订约方将聘请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各目标公司的相关财务状况。

【2008-05-21】
刊登2007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中国铝业2007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由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2007年年报编制要求在理解上存在偏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于2008年3月18日在相关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予以更正。

【2008-05-15】
刊登成为六家铝业公司股权最终受让方公告,
    中国铝业成为六家铝业公司股权最终受让方公告
    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08年5月12日,公司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下称:产交所)提交了受让申请,以人民币417475.89万元的价格竞购中国铝业公司和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合称"转让方")在产交所挂牌交易的兰州连城陇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84.02%的股权、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75%的股权、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60%的股权及华西铝业有限责任公司56.86%的股权。2008年5月13日,公司已收到产交所的确认,成为前述股权的最终受让方。
    待与转让方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将进一步公告相关的详细情况。

【2008-05-12】
刊登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及中沙电解铝项目合资安排公告,
    中国铝业中沙电解铝项目合资安排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铝香港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矿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MMC)和沙特阿拉伯王国本拉登集团(SBG)于2008年5月9日签署了中沙电解铝项目"合资安排"。同时,沙特投资总局还与合资三方签署了该项目的"支持承诺谅解备忘录"。根据合资安排,合资公司在沙特阿拉伯杰赞经济城开发和运营年产约100万吨的电解铝厂及自备电厂。目前预计项目总投资约45亿美元。公司拟分别持有电解铝厂40%的股权和电厂20%的股权,是该电解铝项目的最大股东和电厂的第三大股东。
    本合资安排仅构成对各方意愿的初步的、无约束力的说明。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9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竞购中国铝业公司和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兰州连城陇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84.02%的股权、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75%的股权、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及华西铝业有限责任公司56.86%的股权。
    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9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本集团及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独立核数师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07年度末期股息派发方案:2007年末期每股派人民币0.053元(含税);以H股股息宣派日(即2008年5月9日)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收市价平均值人民币1.00元兑港币1.1142元,公司每股H股股息(即人民币0.053元)大约为港币0.059元。
    三、通过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补选王梦奎、朱德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四、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独立核数师及国内核数师。
    五、批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
    六、批准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七、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八、批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

【2008-05-0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中国铝业召开股东大会。

【2008-04-30】
刊登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中国铝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500,684,89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5月6日。

【2008-04-23】
公布2008年一季报,
    中国铝业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863元,稀释每股收益0.0863元,每股收益(扣除)0.101元,每股净资产4.369元,净资产收益率1.9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67069667.57元,营业收入15227471443.0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66796227.6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9091453232.59元。

【2008-04-18】
刊登董事会决议及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中国铝业董事会决议及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在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可分期发行);期限为三年和/或五年;预计三年期、五年期中期票据的年利率分别约为5.2%、5.5%,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优惠利率;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于2008年5月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表决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已经批准了前述提案,同意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会议的其他事项不变。

【2008-04-14】
刊登澄清公告,
    中国铝业澄清公告
    近日,境内某媒体报道,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原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铝业",被公司吸收合并后已注销,现为公司山东分公司)涉嫌财务造假。经公司核实,现作出以下澄清:
    有关报道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严重不符。就报道所提及的募集资金投向、财务独立性和关联交易等事项,山东铝业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山东铝业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系按招股说明书披露和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和变更,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对山东铝业进行审计,并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山东铝业上市时,即成立了独立的财务、计划、营销和人力资源等管理机构,建立了独立的财务账簿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按照监管要求进行独立运作。山东铝业的关联交易,均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了相关批准和披露程序。
    公司一贯遵守境内外的财经相关法律法规,并聘请境内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铝业进行年度审计,均未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真实性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008-03-26】
刊登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中国铝业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9日上午9:00、10:00依次召开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及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2007年度末期股息分配方案等事项、公司竞购中国铝业公司和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六家公司股权的议案。

【2008-03-18】
公布2007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中国铝业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82元,稀释每股收益0.82元,每股收益(扣除)0.81元,每股净资产4.28元,净资产收益率17.6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113892000元,营业收入76180448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22505800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7924660000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业绩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7年度末期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一)经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公司利润分配的就低原则,公司2007年度末期股息按照当年税后利润的35%,在扣除公司已分派的2007年中期股息后,按每股人民币0.053元(含税)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息,总计派息人民币7.16亿元。本公布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分配。
    (二)同意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7年度末期股息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派发2007年度股息。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生产计划及2008年度财务计划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资本支出计划及融资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2008年度资本支出计划及融资方案,在批准的资本支出总额及贷款总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组织实施公司2008年度资本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竞购中国铝业公司和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六家公司股权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以不超过41.8亿元的购买对价收购中国铝业公司及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兰州连城陇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中铝西南铝冷连扎板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84.02%的股权、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75%的股权、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及华西铝业有限责任公司56.86%的股权,并将此议案提请公司于2007年5月9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的议案。
    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竞购中国铝业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兰州连城陇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及竞购成功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事项:
    (一)设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在公司收购陇兴铝业后,由连城分公司管理陇兴铝业的资产及人员;并在适当的时候解散陇兴铝业并进行清算和注销。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有关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所有相关事宜。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梦奎先生和朱德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于2008年5月9日召开的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选举。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08年度薪酬标准及2007年度任意性奖金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度薪酬标准及2007年度任意性奖金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接续购买2008-200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营业范围的议案。同意在公司营业范围中增加以下业务:拟增加的业务:蒸压粉煤灰砖的生产、销售及装卸、搬运服务。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一)提请公司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作为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公司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后至2008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的期间按下列条件发行短期融资券: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次发行;
    2.短期融资券的期限在一年以内;
    3.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优惠利率;
    4.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5.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原材料以及进口氧化铝等;如有剩余,则用于归还到期借款。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提请公司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在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给予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20%的限额内,增资发行H股的常规一般性授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及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于2008年5月9日上午9:00和10:00分别在公司总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30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股东周年大会和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收购五间铝加工厂及一间原铝制造厂的股权公告
    本公司拟竞购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五间铝加工厂及一间原铝制造厂的股权的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而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本次交易须予披露且须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
    尽管本次交易无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一般交易的规定进行披露,但是考虑到境内外两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从严披露的要求,现将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编制的《收购五间铝加工厂及一间原铝制造厂的股权公告》全文刊载如下:
    董事会谨此公告,本公司将就转让中铝公司于目标公司各目标股权,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参与公开招标。考虑到招标的条件,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成功于公开招标中中标的机会甚大。转让的总代价将不超出人民币41.80亿元(约相当于44.60亿港元)。倘若本公司成功中标,本公司与中铝公司将订立收购协议。本公司预期以内部资源支付收购价。
    由于转让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倘若本公司成功中标,转让将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此外,由于中铝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1.78%,转让亦将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并须遵守申报、公告及于临时股东大会寻求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中铝公司及其联系人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批准转让的决议案放弃投票。

【2008-03-07】
刊登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铝业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与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41.78%的股份,下称:中铝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公司租赁中铝公司原有445块合计总面积约5822万平方米的土地的税金,使得土地使用税比2007年8月21日调整时的计算基数增加20006万元;公司因业务发展所需向中铝公司新增租赁25块合计面积约299.91万平方米的土地,年度租金为人民币7427万元。为此,自2008年1月1日起,公司与中铝公司的土地租金关联交易的年度上限额由原来的人民币62000万元调整至人民币100000万元,时间为2008年度和2009年度。

【2008-03-01】
刊登公告,
    中国铝业公告
    近日有关公开招标的报章,涉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标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41.78%的已发行股本,下称:中铝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资产。公司董事会谨此说明:
    公司对中铝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若干附属公司资产比较关注。公司如果决定购买,将经过一系列程序批准后,另行作出公告。

【2007-12-29】
刊登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之换股实施结果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中国铝业关于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之换股实施结果、股份变动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或"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换股合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13号文件核准,并于2007年12月28日完成换股。
    本次换股合并后,公司总股本增加637,880,000股,变更为13,524,487,892股。
    公司本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282,542,632股上市日期为2008年1月4日。
    本次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东为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合计持有的355,337,368股中国铝业A股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限售36个月。

【2007-12-27】
刊登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之换股实施提示性公告,
    中国铝业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之换股实施提示性公告
    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13 号文件核准,并已进入实施阶段。现将本次换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换股方案
    1、中国铝业新增637,880,000股A股股份按照1.48:1的比例换取包头铝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全部431,000,000股包头铝业股份,即每1.48股中国铝业A股股份换取1股包头铝业股份。
    2、换股对象为包头铝业的全体股东。
    3、本次换股将于2007年12月28日实施。
    4、本公司新增A 股股份具体登记结果及其上市流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余股处理办法
    换股对象所持包头铝业股份按换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顺序向换股对象依次送一股,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发放,直至实际换股数与本次中国铝业新增股份数一致。
    另披露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2007-12-26】
刊登A股异议股份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
    中国铝业A股异议股份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告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异议股份请求权方案,A股异议股东应当于申报期(2007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就其所持有的A股异议股份向公司申报全部或部分行使异议股份请求权。现申报期已结束,公司未收到任何A股异议股东提出的异议股份请求权申报。

【2007-12-19】
刊登关于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异议股份请求权实施公告,
    中国铝业关于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异议股份请求权实施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为充分保护对本次合并决议持异议的公司A股股东的利益,公司安排第三方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河投资)按公平价格收购在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对"批准关于公司以新增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投反对票的A股股东(下称: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下称:异议股份请求权)。
    异议股东可以其自2007年9月12日至申报日持续持有的异议股份向公司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异议股份请求权。异议股东有效申请行使异议股份请求权的股份,将按照公司确定的价格取得现金,相应的股份过户给银河投资。公司将于申报期(2007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期间)结束后的通知期(申报期结束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股份的收购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有效申报行使异议股份请求权的异议股东。
    申报的异议股份将自有关申报经公司核查并确定有效之日起停止交易,直至异议股份请求权方案实施完毕。行使异议股份请求权等同于异议股东以公司确定的价格卖出公司A股股份,请投资者慎重判断行使异议股份请求权的风险。
    关于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铝业")的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13号文件核准。该核准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包头铝业的股东将因本次合并持有637,880,000股中国铝业的股票。
    关于中国铝业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的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下称:铝业公司)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铝业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包头铝业(集团)公司、兰州铝厂及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因公司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而增持公司股份所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

【2007-12-10】
刊登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中国铝业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已于2007年12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21次重组委审核工作会议审议并获得有条件通过。待公司正式收到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公司A股股票将于2007年12月10日复牌。

【2007-12-07】
刊登停牌公告,停牌一天
    中国铝业停牌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到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2007年12月7日审核公司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因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A股股票将于当日停牌一天,并将于审核结果确定后次日复牌。

【2007-12-05】
刊登变更与山西漳泽的发电机组管理协议公告,
    中国铝业关于变更与山西漳泽的发电机组管理协议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的子公司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下称:华泽铝电)于2007年12月4日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泽铝电40%股权,下称:山西漳泽)就山西漳泽管理华泽铝电第3及第4号发电机组订立委托管理协议,在该协议订立之前,原拟定以固定承包费用为基准,估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华泽铝电就承包两台发电机组而将会支付的年度承包费上限约为人民币8亿元。现新签协议约定固定管理费以每千瓦时计,根据估计,应付山西漳泽的年度管理费用约为人民币1,300 万元,远低于承包协议费用。原估计年度限额人民币8 亿元的承包安排已不再适用于该交易。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07-11-28】
刊登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铝业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持有公司41.08%的股权,下称:中铝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的方式出让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81633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下称:河湾发电)49%股权,以河湾发电评估价值87560.7万元为基础并适当溢价确定该等股权挂牌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公司以人民币49681.08万元的价格受让该等股权,并于2007年11月23日与中铝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铝公司将不再持有河湾发电股权,河湾发电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07-11-22】
刊登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公告,
    中国铝业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接到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机构之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河证券)有关函,由于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保荐代表人高轶文工作调动,银河证券决定将该项目原保荐代表人高轶文、卢于,变更为卢于、李宁。 

【2007-10-30】
公布2007年三季报,
    中国铝业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68元,稀释每股收益0.68元,每股收益(扣除)0.68元,每股净资产4.59元,净资产收益率16.06%,营业收入54574879860.4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439874041.6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9191188708.77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下述重大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的议案,批准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持有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湾发电")49%股权的议案
    中铝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的方式出让河湾发电49%股权并已在该交易所挂牌,现同意公司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收购中铝公司持有的河湾发电49%的股权。目前河湾发电注册资本为81633万元,其中中铝公司享有49%股权,公司享有51%股权。此交易属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赵固煤业")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与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的约定,按股权比例为赵固煤业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金额为29400万元。

【2007-10-17】
刊登2007年中期股息及特别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铝业2007年中期股息及特别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7年中期股息及特别股息派发方案为:以2007年6月30日总股本12,886,607,8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1.35元人民币)。
    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23日
    除息日:2007年10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10月31日

【2007-10-15】
刊登关于吸收合并包头铝业的债权人公告,
    中国铝业关于吸收合并包头铝业的债权人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头铝业)事宜发布债权人公告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以自2007年10月15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公司债权人有权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本公司,逾期则本公司视为有关债权人其放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
    申报债权方式:
    1、直接到公司申报:请持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和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到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财务部。
    2、以邮寄方式申报: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邮政编码:100082。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010-82298825;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人:郎雪瑶;联系电话:010-82298815
    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派发H股股息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07年10月12日下午2:00、2:30及2:45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公司以新增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二、批准关于因本次公司以新增A股股份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的议案。
    四、批准关于同意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按中国大陆的有关法规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议案。
    五、批准关于授权公司执委会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批准关于公司2007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批准关于分配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八、批准关于调整产品及服务互供业务关联交易豁免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批准了董事会提议的派发2007年中期股息及特别股息,分别派发于本公司股东每股人民币0.137元(含税)和人民币0.013元(含税)的提案。

【2007-10-1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中国铝业召开股东大会。

【2007-09-20】
刊登非执行董事辞任公告,
    中国铝业非执行董事辞任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由于美铝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已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权,故Helmut Wieser自2007年9月17日起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

【2007-09-17】
刊登召开股东大会的第二次公告,
    中国铝业召开股东大会的第二次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07年10月12日下午2:00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同日下午2:30召开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公司以新增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88600",投票简称为"中铝投票"。

【2007-09-11】
刊登召开股东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铝业召开股东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07年10月12日下午2:00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同日下午2:30召开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公司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2007-08-29】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中国铝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7年8月24日-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征询公司大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得知均不存在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及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8-27】
刊登召开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告,
    中国铝业召开股东会议的通知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0月12日下午2:00及2:30分别召开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0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会议均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A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以新增A股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88600";投票简称为"中铝投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9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7年9月13日至10月11日(每日9:00-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A股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88600    中铝投票      8          A股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1 关于公司以新增A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 1.0元
2 关于因本次公司以新增A股份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元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的议案  3.0元
4 关于同意中铝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按中国大陆有关法律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4.0元
5 关于授权公司执委会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的议案 5.0元
6 关于公司2007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6.0元
7 关于分配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7.0元
8 关于调整产品及服务互供业务关联交易豁免额度的议案  8.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或者申报不全的均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7-08-23】
刊登修订互供协议项下的交易年度上限公告,
    中国铝业董事会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下称:中铝公司)于2006年及2007年初购并数家大型原铝生产厂,引致中铝公司及其联系人从公司采购的数量及金额增加;公司控股90.5%的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铝国贸)为其客户向中铝公司及其联系人采购原铝,改变原先于估计互供协议项下支出交易的年度上限时代理销售的计划。由于上述原因,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6个月,公司与中铝公司订立的于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内互供协议项下的收入交易及支出交易总额已分别达到约人民币30.3亿元及41.40亿元。因此,董事建议修订于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互供协议项下的交易年度上限,修订后的年度上限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支出    5,800    4,200    3,800
    收入    8,500    7,600    7,300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修订须经股东大会重新批准。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获同意,在前述互供协议项下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交易上限修订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豁免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年度批准持续关联交易。

【2007-08-21】
公布2007年半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中国铝业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53元,稀释每股收益0.53元,每股收益(扣除)0.5元,每股净资产4.81元,净资产收益率23.3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9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417262000元,营业收入3661384800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9664100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8592215000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0日召开三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中期业绩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7年中期股息分配预案:每股派人民币0.137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派发公司特别股息的议案:公司本次以特别股息的形式派发公司利润中因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铝业)、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兰州铝业)而包含的山东铝业、兰州铝业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每股派人民币0.013元(含税)。
    四、通过关于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节能技改项目(总投资约为16.6亿元)、中国铝业西北铝加工分公司板带项目(总投资约为22.9亿元)的议案,该两项目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五、同意将中国铝业青岛再生铝合金分公司重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六、通过关于调整与中国铝业公司(下称:中铝公司)土地租金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申请调整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豁免额度中产品及服务互供业务额度的议案,具体调整额度详见2007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有关事项将提交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更改注册地址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更改为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邮政号码:100082),由2007年7月26日起生效。
    修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年度租金及修订年度上限公告
    根据有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由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下称:中铝公司)租予公司土地使用权,现公司租赁地块总数为455块(较2001年增加了2块),总面积为5964万平方米(较2001年增加了130万平方米),根据有关评估报告,上述土地使用权于2007年1月1日按市场租金的评估值为人民币61920万元。为此,公司租赁中铝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年度租金总额将自2007年1月1日起调整至人民币62000万元。中铝公司与公司将尽快订立补充协议并修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附件。
    根据公司股东通函,于年度租金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租金调整规定修订至人民币62000万元及刊发本公告后,上述获豁免持续关联交易于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各年的年度上限将修订为人民币62000万元。 

【2007-08-10】
刊登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中国铝业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同意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08-09】
刊登提示性公告,
    中国铝业提示性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包头铝业)通知,包头铝业于2007年8月8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的方案。

【2007-08-08】
刊登董事会会议通知公告,
    中国铝业董事会会议通知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8月20日上午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及考虑宣派中期股息。



【2007-08-03】
刊登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公告,
    中国铝业公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收购守则第2.1条,就清洗豁免及合并方案项下与包头铝业集团及贵阳铝镁设计院换取股份的关联交易而言,大福融资有限公司已被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并已经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

【2007-07-31】
刊登提示性公告,
    中国铝业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下称:中铝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暨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时的承诺,截止2007年7月30日,中铝公司未增持公司股份,中铝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期限已于2007年7月30日届满。
    公布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则》于2007年7月2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规则于2007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007-07-23】
刊登公司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预案说明书,上午停牌一小时
    中国铝业董事会关于吸收合并包头铝业预案说明书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包头铝业)预案说明书:
    1.中国铝业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同时彻底解决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2.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铝业将以新增A股股份与包头铝业股东所持包头铝业股份换股,以实现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
    3.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包头铝业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并入中国铝业,中国铝业为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
    4.中国铝业董事会和包头铝业董事会分别通过了同意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决议,但上述事项尚需经中国铝业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和包头铝业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实施还需取得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等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5.中国铝业本次新增A股全部用于吸收合并包头铝业,除此之外,不向其它公众投资者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根据包头铝业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换股比例计算,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新增A股股份数量为637,880,000股。
    6.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中国铝业换股价格为20.49元/股,包头铝业换股价格为21.67元/股。作为对参加换股的包头铝业股东的风险补偿,在实施换股时给予其40%的溢价,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1.48,即参与换股的包头铝业股东和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所持有的每1股包头铝业股份可以换取1.48股中国铝业A股股份。该换股价格仅供参考,最终以换股比例为准。
    7.为充分保护包头铝业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由第三方向包头铝业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在现金选择权申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包头铝业股东可以以其所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按照21.67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在现金选择权实施日,由第三方受让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行权部分的包头铝业股份,并向其支付现金对价,而后,第三方连同未行使现金选择权及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所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换为中国铝业新增A股股份。
    8.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实施后,参与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包头铝业股东将成为存续公司中国铝业的A股股东,中国铝业用于换股吸收合并包头铝业的新增A股股票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包铝集团及贵阳铝镁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持有的中国铝业A股股票可在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和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
    包铝集团及贵阳铝镁承诺:自中国铝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因换股而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除转让给中国铝业公司及其关联方外)。
    此外,由于本次吸收合并将导致中铝公司持有中国铝业股份比例上升,中铝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中国铝业股份的义务。根据相关规定,中铝公司及兰州铝厂承诺:自中国铝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
    9.双方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提交中国铝业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和包头铝业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预案中,包头铝业和中国铝业的换股比例为唯一、最终的比例,合并双方董事会不会协商调整换股比例,或者向中国铝业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和包头铝业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包括新的换股比例的合并方案。
    10.包头铝业为召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8月1日,该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包头铝业股东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在包头铝业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包铝集团及贵阳铝镁作为中国铝业的关联方予以回避,不参加对合并预案的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数。
    该事宜尚需获得有关有权部门批准。
    二、同意公司与包头铝业签署《吸收合并协议》。
    三、同意公司及其关联方因本次吸收合并而增持公司股份免于向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四、授权公司执委会根据本次合并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董事会决定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内资股(A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以上有关事项,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007-07-17】
刊登2006年度末期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铝业2006年度末期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6年度末期股息派发方案为:每股派人民币0.115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035元;外资股股息及其派发事项另见2007年7月10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3日
    除息日:2007年7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30日

【2007-07-1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派发H股股息公告,
    中国铝业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将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予以公告。
    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完善SAP系统授权问题
    2、严格程序变更上传过程的审批程序和业务流转程序
    3、公司控股股东存在"一控多"现象,两家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派发H股股息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0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末期股息具体派发方案的议案:每股派人民币0.115元(含税)。
    公司向H股股东的股息派发按人民币计算,折算为港币支付,每股H股股息(即人民币0.115元)大约为港币0.118元。有关末期股息将由收款代理人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支付并将于2007年7月30日或之前,由香港登记有限公司以平邮寄予有权收取股息的H股股东,而邮误风险概由H股股东承担。

【2007-07-1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中国铝业召开股东大会。

【2007-07-03】
刊登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中国铝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包头铝业)的议案:公司本次与包头铝业进行合并将采用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为吸收方和存续方,包头铝业为被吸收合并方。包头铝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将全部按照本次董事会会议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公司的股份。本次包头铝业与公司进行换股吸收合并的换股比例为1:1.48,即包头铝业每股股份将换取1.48 股本公司股份。包头铝业的股东有权以其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按照21.67元/股的价格申报行使该现金选择权。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2007-07-02】
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中国铝业因重要事项未公告,7月2日全天停牌。

【2007-06-19】
刊登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继续停牌
    中国铝业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次发行,发行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相关事宜,公司已于2007年6月15日发行了2007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为"07中铝CP01",代码为"0781115";实际发行总额为3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期限365天,发行收益率3.55%。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

【2007-06-14】
刊登就整合包头铝业的原铝业务公告,继续停牌
    中国铝业公告
    因近日多家报纸提述有关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下称:中铝公司)向秘鲁铜业公司(其股份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提出现金收购要约的报道。公司董事会对此谨作出澄清,公司并未参与上述现金收购要约。
    为实施中铝公司在公司A股招股说明书中有关承诺,公司已暂停A股交易,已准备与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铝公司间接持有其55.06%的股权,下称:包头铝业)就整合包头铝业的原铝业务进行磋商,磋商可能涉及公司、中铝公司或包头铝业。

【2007-06-13】
刊登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A股临时停牌的进一步公告,继续停牌
    中国铝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20亿元的2007年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7中国铝业债)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1269号文件批准。
    一、发行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7年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7中国铝业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5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09%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3.41%(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八、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07年6月19日止。
    九、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07年6月13日。
    十、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1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一、计息期限:自2007年6月13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止。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三、付息首日:2008年至2017年每年的6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十四、集中付息期:自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十五、兑付首日:2017年6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
    十六、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十二、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三、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对公司股票停牌的原因作进一步说明如下:根据母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在公司的A股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有关承诺,本次A股停牌,公司正在准备与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整合该公司的原铝业务。

【2007-06-12】
因公司近期将有重大信息披露,今起停牌
    中国铝业公告
    因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将有重大信息披露,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07年6月12日起停牌,待重大信息披露之日起复牌。

【2007-05-19】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8日召开2006年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集团及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独立核数师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通过公司截至2006年末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另外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宣派2006年末期股息。
    三、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董、监事。
    选举肖亚庆、罗建川、陈基华、刘祥民、Helmut Wieser、石春贵、潘耀坚、康义及张卓元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熬宏及张占魁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四、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独立核数师及国内核数师。
    五、批准给予公司董事会增发股份的一般性授权。
    六、批准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次发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优惠利率;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原材料及进口氧化铝等;如有剩余,则用于归还到期借款。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8日召开三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肖亚庆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首席执行官。
    二、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其中,聘任刘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罗建川为公司总裁;聘任陈基华、刘祥民、丁海燕、蒋英刚为公司副总裁;陈基华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抚顺铝业电解铝二期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7.3亿元)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6年度末期股息具体派发预案:对新老股东一并分配,每股派0.115元(含税)。
    五、同意成立公司兰州分公司及公司西北铝加工分公司。
    六、选举敖宏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7月10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2007-05-18】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中国铝业召开股东大会。

【2007-04-30】
网上定价发行的1148077357股无限售流通股今日上市,
    中国铝业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中国铝业公司要约收购中国铝业股票义务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在本公司提出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暨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个月内,如本公司A股股票市场价格低于换股价格6.60元,中国铝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方式来增持本公司流通A股,直至累计增持量达到本公司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中新发流通A股股票数量的30%为止(以下称“本次股份增持”)。就本次股份增持,中国铝业公司于2007年4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铝业公司要约收购“中国铝业”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79号),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中国铝业公司因拟增持本公司不超过371,019,521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网上定价发行的无限售流通股今日上市
    中国铝业将于4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上市交易。该公司A股股本为8942641924元,其中1148077357元于2007年4月30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中国铝业",证券代码为"601600"。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铝业)及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兰州铝业)的控股股东中国铝业以终止上市为目的对山东铝业及兰州铝业进行换股吸收合并。换股实施后,山东铝业及兰州铝业成为中国铝业持股100%的子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山东铝业及兰州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4月30日
    3、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4、股票代码:601600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2,886,607,892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236,731,739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承诺: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也不由中国铝业回购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公司承诺: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兰州铝厂承诺: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也不由中国铝业回购其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公司本次发行的用于与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股东换股吸收合并的1,148,077,357股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增持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承诺:"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个月内,如中国铝业A股股票市场价格低于换股价格6.60元,中铝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方式来增持中国铝业流通A股,直至累计增持量达到中国铝业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中新发流通A股股票数量的30%为止。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中国铝业公司将不出售前述增持的中国铝业流通A股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中铝公司履行该承诺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2007-04-27】
中国铝业自2007年4月30日起纳入上证系列指数样本股,
    关于调整上证系列指数样本股的公告
    S山东铝和S兰铝被中国铝业吸收合并后将于2007年4月30日摘牌,中国铝业于同日上市。经研究,决定自该日起对上证系列指数的样本股进行如下调整:
    删除S山东铝(600205)和S兰铝(600296)的上证综合、上证A股、上证工业类指数、上证180指数,删除S山东铝(600205)的上证50指数。
    601600(中国铝业)纳入上证综合、上证A股、上证工业类指数、新综指、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
    自2007年4月30日起,601600(中国铝业)调入沪深300指数、中证100指数。

【2007-04-26】
刊登1,148,077,357股将于4月30日起上市交易公告,
    中国铝业将于4月30日起上市交易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上市交易。该公司A股股本为8942641924元,其中1148077357元于2007年4月30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中国铝业",证券代码为"601600"。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铝业)及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兰州铝业)的控股股东中国铝业以终止上市为目的对山东铝业及兰州铝业进行换股吸收合并。换股实施后,山东铝业及兰州铝业成为中国铝业持股100%的子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根据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山东铝业及兰州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4月30日
    3、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4、股票代码:601600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2,886,607,892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236,731,739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承诺: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也不由中国铝业回购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公司承诺: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兰州铝厂承诺: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也不由中国铝业回购其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公司本次发行的用于与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股东换股吸收合并的1,148,077,357股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增持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公司")承诺:"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个月内,如中国铝业A股股票市场价格低于换股价格6.60元,中铝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方式来增持中国铝业流通A股,直至累计增持量达到中国铝业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中新发流通A股股票数量的30%为止。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中国铝业公司将不出售前述增持的中国铝业流通A股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中铝公司履行该承诺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

【2007-04-21】
刊登换股发行吸收合并方案暨招股说明书,
    中国铝业换股发行吸收合并方案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数:1,236,731,73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9.60%
    发行后总股本:12,886,607,892股
    其中:A股:8,942,641,924股;H股:3,943,965,968股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60元
    每股收益:
    (1)0.88元/股,按本公司发行前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0.88元/股,按2006年12月31日模拟合并报表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1)7.5倍,按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及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2)7.5倍,按2006年12月31日模拟合并报表(合并山东铝业、兰州铝业)及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每股净资产:
    (1)3.65元,本次发行与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前,按200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数据计算
    (2)3.94元,本次发行及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按2006年12月31日合并模拟财务报表(合并山东铝业、兰州铝业)数据计算
    发行市净率:
    (1)1.80倍,本次发行及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前,按2006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
    (2)1.68倍,本次发行及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按2006年12月31日模拟合并报表(合并山东铝业、兰州铝业)数据计算
    发行方式:换股发行,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股份(中国铝业所持股份除外),本次发行与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互为条件,同时进行
    发行对象:第三方及未申报或者部分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除中国铝业外的其他股东
    预计募集资金:换股发行,无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承诺: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也不由中国铝业回购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物资开发投资公司承诺:所持有的中国铝业股份自中国铝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发行吸收合并方案
    中国铝业拟向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现有的除中国铝业外的其他股东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且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与山东铝业、兰州铝业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换股吸收合并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铝业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全部用于换取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除中国铝业所持股份外、未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及第三方中信信托因现金选择权的行使而持有的全部股份。
    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原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股份(除中国铝业所持股份外)将全部转换为中国铝业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原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中国铝业,其现有的法人资格因合并而注销。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兰州铝业和中国铝业A股股票发行同时进行,且互为前提。中国铝业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为1,236,731,739股,发行价格为6.60元/股。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山东铝业的换股比例为3.15:1,即每1股山东铝业股票可换取3.15股中国铝业A股股票。
    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兰州铝业,兰州铝业非流通股的换股比例为1:1,即兰州铝业除中国铝业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股兰州铝业股票可换取1股中国铝业A股股票;流通股换股比例为1.80:1,流股股东持有的每1股兰州铝业股票可换取1.80股中国铝业A股股票。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由第三方中信信托向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除中国铝业外的其他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山东铝业的流通股股东可以以其所持有的山东铝业股票按照16.65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兰州铝业的流通股股东和除中国铝业外的非流通股股东可以以其持有的兰州铝业股票分别按照9.50元/股和5.534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兰州铝业非流通股股东兰州铝厂已书面承诺放弃现金选择权。2007年2月13日至2月15日山东铝业、兰州铝业的股东进行了现金选择权申报,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分别有3,540股和0股进行了现金选择权的有效申报。
    中国铝业所持的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的股票不参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也不行使现金选择权,合并完成后予以注销。本次发行及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与本次发行及换股吸收合并的有关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日期                                   重要事项
    4月21日     刊登中国铝业招股说明书暨合并报告书等文件
    4月23日     换股吸收合并实施股权登记日
    4月24日     中国铝业向山东铝业和兰州铝业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实施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实施换股
    换股完成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将尽快完成山东铝业、兰州铝业的退市工作和中国铝业的上市工作,具体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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