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   ◇港澳资讯600644   更新日期:2008-05-23◇   灵通V4.0
【2008-05-23】
刊登关于汶川地震对公司后续影响以及向灾区捐款公告,
    乐山电力公告
    近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供电、供气、供水系统以及煤矿、宾馆受地震影响情况又进行了仔细核查和统计,现将本次地震对公司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对生产经营影响的最新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地震灾害造成公司部分输变电设施和房屋损坏,截止目前,直接经济损失约为522万元;公司还在对地震及余震引起的损失进行评估。
    2、5月19日,公司下属因地震已停产煤矿企业经当地煤矿安监部门查验合格,目前开始试生产,由于余震因素是否能正常复产尚不能确定。
    3、目前,由于供电区内部分用电企业和供气、供水区内部分居民用户未恢复正常使用,公司用电、用气、用水量尚未恢复到地震前水平。
    到目前为止,公司及其员工已向灾区捐款合计100.1858万元人民币(其中以公司名义捐款50万元),捐赠物资16.55万元,共计116.7358万元。同时,公司已向灾区派出首批自来水抢修技术人员参与灾区抗震救灾。

【2008-05-14】
刊登关于汶川地震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汶川地震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区发生里氏7.8级强烈地震,本次地震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四川省乐山市波及较大。因公司所在地离震中较远,本次地震未造成公司员工伤亡事故,也未对公司发电、供电、供气、供水系统以及煤矿、宾馆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受地震影响,公司电网上有部分用电企业已停止生产,同时公司电网有部分输电线路出现中断供电情况,经抢修,目前已恢复供电;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公司下属煤矿企业已暂停生产,人员已全部撤离;本次地震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2008-05-13】
因地震交易所无法与公司取得联系,今起停牌
    乐山电力因重要事项未公告。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强烈地震,上交所无法与在上交所上市的四川、重庆上市公司取得联系。上交所决定自2008年5月13日起,对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直至公司刊登公告后复牌。

【2008-05-08】
刊登诉讼执行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执行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就已胜诉的与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1200万元投资合同纠纷一案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近日,该院以(2008)乐执字第11号受理通知书受理了公司的执行申请。

【2008-04-25】
公布2008年一季报,
    乐山电力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608元,稀释每股收益0.0608元,每股收益(扣除)0.0576元,每股净资产1.83元,净资产收益率3.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8809343.26元,营业收入179960581.8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9845560.6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97044028.71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4月23日召开,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实施2008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总计54项、预计总投资6388万元。
    三、事会同意公司对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的约17亩土地以政府回购的方式进行处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眉山市国土部门协商回购价格、签订相关协议。

【2008-04-15】
刊登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乐山电力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0.6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4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8日
    除息日:2008年4月21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28日

【2008-04-12】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四川高院)有关民事裁定书,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温泉公司)就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温泉供水有限公司投资清算纠纷案向四川高院提出撤诉申请。四川高院裁定:准许温泉公司撤回起诉。

【2008-04-02】
刊登有关诉讼的公告,
    乐山电力有关诉讼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川民初字第16号应诉通知书和(2008)川民初字第16号举证通知书。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山温泉公司)因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温泉供水有限公司投资清算纠纷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峨眉山温泉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决原被告(指峨眉山温泉公司和本公司)对共同投资的"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温泉供水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清算并分割财产(总投资额为4200万元)。2、判决被告(指本公司)承担全部投资损失。
    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没有影响。
    本公司已做好相关应诉准备。有关该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2004年4月以投资合同纠纷为由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峨眉山温泉公司。2007年12月,经二审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川民终字第419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判定:1、本公司与峨眉山温泉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无效;2、峨眉山温泉公司返还本公司投资款1200万元及利息。

【2008-03-27】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6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现金0.60元(含税),不转增。
    四、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预计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威硅业)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同意天威硅业股东会有关授权决定。

【2008-03-26】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召开股东大会。

【2008-03-20】
刊登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近日与德国多晶硅设备公司签订了乐山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格约2200万美元,相关设备于2009年9月15日前完成交货。

【2008-03-06】
公布2007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乐山电力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908元,稀释每股收益0.1908元,每股收益(扣除)0.1993元,每股净资产1.7679元,净资产收益率10.7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5057841.46元,营业收入660436264.8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2308076.1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77198468.05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3日召开六届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07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3264801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含税)。
    五、通过公司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预计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同意公司使用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授信额度。
    十、通过公司为控股51%的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威硅业)进口美国多晶硅设备公司的设备开立第一笔金额为1095.12万欧元信用证的90%提供985.608万欧元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议案。
    完成上述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42.875万元、欧元985.608万元。
    十一、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天威硅业股东会有关授权决定的议案。
    十二、聘任唐前正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3月26日上午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担保解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为控股78.49%的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燃气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的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燃气公司已将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偿还完毕,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预计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将预计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总部、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象月电厂和公司实际控制的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下称:花溪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现持有公司10.05%的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下称:电力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电力公司眉山公司销售电力,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623.88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为772.08万元;公司总部、象月电厂向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采购电力,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4199.45万元,预计2008年度交易总金额8148.55万元;花溪公司向电力公司眉山公司采购电力,2007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69.46万元。
    上述交易已签署相关协议。

【2008-02-20】
刊登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51%,下称:乐电天威)于2008年2月17日与多晶硅设备工程公司(在美国加州注册,下称:多晶硅设备公司)签订了乐山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格近4000万欧元,合同自乐电天威开立第一张信用证之日(在2008年3月15日前开立)起生效。

【2008-01-22】
刊登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使用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下称:成都分行)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六届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成都分行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担保的议案》,因该两公司未使用上述借款额度,现改由公司作为借款主体,采用信用方式向成都分行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执行基准利率、期限12个月以内。
    二、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乐山市分行采用信用方式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根据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威保变)共同投资组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乐电天威)的有关事宜,公司于2008年1月2日与天威保变召开了乐电天威创立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乐电天威章程》和选举产生了乐电天威第一届董、监事会。2008年1月18日,乐电天威取得了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51%),实收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营业期限为2008年1月18日至永久。

【2008-01-03】
刊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公告,
    乐山电力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6369872股将于2008年1月8日起上市流通。

【2007-12-27】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投资组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乐山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建设的议案。

【2007-12-26】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644              乐电投票        3          A股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0元
    2        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公司投资组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乐山3000吨/年多晶
             硅项目建设的议案                              3.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7-12-25】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四川高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公司(原告)诉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下称:温泉公司)1200万元投资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和温泉公司不服初审判决,向四川高院上诉,现四川高院终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述判决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2007-12-21】
刊登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乐山电力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6日14:00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投资组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乐山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建设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644”;投票简称为“乐电投票”。



【2007-12-12】
刊登更正公告,
    乐山电力更正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1日在相关媒体披露的《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4、登记时间:2007年12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007-12-11】
刊登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乐山电力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6日14:00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公司投资组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乐山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建设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644";投票简称为"乐电投票"。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644              乐电投票        3          A股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0元
    2        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公司投资组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乐山3000吨/年多晶
             硅项目建设的议案                              3.00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7-12-05】
刊登对外投资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乐山电力董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3日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及六届三次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公司使用交通银行成都分行新增的授信额度人民币2500万元借款,执行基准利率下浮5%、信用保证,期限一年。
    四、通过关于投资组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下称:新公司)进行乐山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于2007年12月1日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新公司出资人协议》,双方约定共同投资组建新公司,将负责建设和经营乐山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下称:多晶硅项目)。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自筹资金出资255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1%,其他项目建设资金为项目贷款和其他融资方式相结合。新公司首次注册资本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以后各次注册资本金以工程建设进度资金需求和公司法的要求到位。新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永久。多晶硅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2亿元。该项目投资不可预测因素较多,要求经营层完善相关措施后,再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07-11-28】
刊登对外投资意向公告,继续停牌
    乐山电力对外投资意向公告
    根据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参股企业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目前投资250万元,投资比例0.80%,下称:新光硅业)第十四次股东会决议,新光硅业股东对新光硅业二期2×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达成意向性意见:乐山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拟在乐山注册成立新的公司,新公司投资方为公司和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22亿元,其中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自筹和其他方式相结合)按注册资本金的51%出资。新公司注册资本金尚未确定。
    鉴于公司对该项目投资尚处于意向性阶段,公司目前也尚未与其他相关投资方签署任何投资协议,该项目投资尚需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因此,该投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拟于董事会对上述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并将决议公告的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2007-11-27】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继续停牌
    乐山电力因重要事项未公告,11月27日全天停牌。

【2007-11-26】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因重要事项未公告,11月26日全天停牌。

【2007-11-23】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因重要事项未公告,11月23日全天停牌。

【2007-11-22】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因重要事项未公告,11月22日全天停牌。

【2007-11-21】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下午临时停牌
    乐山电力临时停牌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11月21日下午停牌。 

【2007-10-27】
公布2007年三季报,
    乐山电力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1635元,稀释每股收益0.1635元,每股收益(扣除)0.1843元,每股净资产1.73元,净资产收益率9.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0170481.26元,营业收入462503947.2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3385351.0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66185417.54元。

【2007-09-18】
刊登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乐山电力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合并报表中未对乐山新又新大戏院有限公司和乐山黄泥埂煤矿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乐山金粟电厂的投资未采用权益法核算,经六届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现对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报表数据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其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更正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调整后
总资产                       1,232,107,122.42    1,237,430,530.74
所有者权益                     539,529,263.04      529,980,202.10
每股净资产                               1.65                2.13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调整后
净利润                          31,340,750.00       31,072,147.58
基本每股收益                           0.0960              0.1246
净资产收益率(%)                          5.81                5.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0                0.16

【2007-09-06】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5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07-09-05】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召开股东大会。

【2007-09-04】
刊登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案件的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边河电业)向中国银行乐山市分行借款3000万元、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1300万元提供担保,共计承担2170万元的一般保证赔偿责任案,因该两笔借款担保的债权转让给了乐山市兴业投资公司(下称:兴业投资),公司按照与兴业投资签订的《担保债务清偿协议书》约定,向兴业投资支付673万元后,兴业投资免除了公司2170万元的担保责任。公司已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乐山中院)提出执行马边河电业偿还公司代为偿付的债务673万元诉求。
    近日,公司与马边河电业在乐山中院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马边河电业从2007年8月1日到12月30日之前,每个月30日前支付15万元给公司,从2008年1月到6月,每个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给公司,余额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再次协商解决方法;若马边河电业不按此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公司有权恢复执行,并保留加算同期贷款利息的权利。
    公司从马边河电业收回的款项将直接增加公司当期收益。
    二、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农村信用联合社)诉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信都)和公司1000万元借款纠纷一案,四川省高院判决公司对四川信都不能偿还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执行过程中,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遂宁中院)已执行四川信都本金787.2439万元,尚差本金212.7561万元及全部利息共计600多万元。因查明四川信都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经三方友好协商,遂宁中院下达了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向农村信用联合社分三期支付460万元,公司在2007年10月底前付清后,此案终结。华蓥市信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都商城)与公司签订了《代为补偿协议书》,在公司代四川信都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信都商城以在华蓥市开发的"信都商城"商业门市(面积537.52平方米,评估价格为253.22万元),代为补偿给公司。公司针对该事项于2004年计提了100万元预计负债,2005年计提了200万元预计负债。
    目前,上述门市的房产权证、土地权证的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该事项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2007-08-18】
刊登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乐山电力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9月5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等事项。

【2007-08-14】
公布2007年半年报,
    乐山电力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996元,稀释每股收益0.0996元,每股收益(扣除)0.1167元,每股净资产1.66元,净资产收益率6.0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8100733.22元,营业收入294031502.9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2529698.2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40718211.29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召开六届三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在建工程项目计提了减值准备共计8,411,697.22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4,272,071.20元,沫江煤电三期技改工程计提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139,626.02元。
    二、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损失减少当期利润1,101,466.65元。
    三、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关于沫江煤电三期工程停建及停建后有关遗留问题处理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电网2007年度技改计划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截至目前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尚未组建成立。公司于2003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终止投资,撤回资金。但经与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多次谈判,都未达成一直意见。为此,公司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其返还占用公司的1200 万元投资款及利息,公司胜诉,公司拟变更用途。
    上述拟投资项目涉及改变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200万元,占总筹资额的7.47%;涉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061.03万元,占总筹资额的6.61%,以上两项募集资金共计2261.03万元,占总筹资额的14.08%。
    公司拟投入的新项目名称及投入金额:"金(山)-马(铺)燃气输气管线工程";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261.03万元。本次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
    新项目金(山)-马(铺)燃气输气管线全长45 公里,投资总额为7,085.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400万元,企业自筹2,685.66万元),工程建设期一年,该项目内部收益率约为7.8%,投资回收期约为11年。

【2007-08-02】
刊登关于控股子公司技改项目停建损失的提示性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控股子公司技改项目停建损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原: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99.96%的权益)在建的沫江火电三期50MW火电机组技改项目于2003年初立项,2003年3月通过四川省经贸委备案(川经贸备投[2003]28、29、30号文),2003年6月通过可行性研究审查。经本公司200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沫江三期项目工作班子负责签署前期有关协议,并支付前期相关费用。
    近日,公司收到乐山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50MW火电机组技改项目予以注销的通知》,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予以注销。"
    目前,公司该项目已累计投资2,841.93万元,其中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支出为930.00万元,设备前期款项为1,084.00万元,可行性研究等待摊投资827.93万元。
    该项目的停建将使公司的前期投入产生部分损失,其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支出930.00万元,公司将采用政府回购或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处理;待摊投资827.93万元和设备前期款项1,084.00万元共计1,911.93万元,截止2007年6月末,公司针对该在建工程项目计提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827.93万元,占待摊投资和设备前期款项的43%。最终具体损失情况公司将根据协商的结果确定,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对该工程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

【2007-07-31】
刊登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交通银行成都分行7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和需要逐笔申请借款,基准利率下浮10%,期限一年,信用保证。



【2007-07-14】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市商业银行诉乐山博森咨询策划有限公司(原: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博森公司)借款620万元,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提供担保一案,法院以有关判决书判定公司对598.2588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该院两次扣划了公司598.2588万元。经公司追偿,目前博森公司还差欠公司333.83万元。为此,公司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四川中院)提出诉求。
    公司近日收到四川中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博森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给公司人民币333.83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博森公司负担。

【2007-07-04】
刊登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30日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7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0833-2445800、2445850)、传真(0833-2445800、2445850)及电子邮箱(600644@VIP.163.COM)等联系方式对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7-06-29】
刊登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同意公司以其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其78.49%的权益)、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其85.75%的权益)为借款主体,以转授信方式分别向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合计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1415.875万元人民币(含上述担保)。

【2007-06-19】
刊登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乐山电力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6,480,1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扣税后每10股派0.54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5日
    除息日:2007年6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3日

【2007-06-01】
刊登诉讼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边河电业)向中国银行乐山市分行借款3000万元、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1300万元提供担保,共计承担2170万元的一般保证赔偿责任案,该两笔借款担保的债权转让给乐山市兴业投资公司(下称:兴业投资)后,公司按照与兴业投资签订的《担保债务清偿协议书》约定,向兴业投资支付673万元,兴业投资免除了公司2170万元的担保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近日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乐山中院)提出执行诉求:责令马边河电业偿还公司代为偿付债务673万元;由马边河电业支付执行费用。乐山中院以有关受理通知书受理了此案。

【2007-05-11】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64801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同意增补魏晓天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近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公司(原告)诉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被告)1200万元投资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如下初审判决: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温泉供水有限公司投资协议》无效;被告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投资款1200万元及利息(从原告起诉之日起至付清为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利率计算)。

【2007-05-1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召开股东大会。

【2007-04-26】
公布2007年一季报,
    乐山电力公布2007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549元,每股收益(扣除)0.0463元,每股净资产1.67元,净资产收益率3.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5105004.94元,主营业务收入123909660.64元,净利润17933655.62元,股东权益545830976.51元。

【2007-04-20】
刊登澄清公告,
    乐山电力澄清公告
    近日,有关媒体出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整体上市的传闻。对此,公司作澄清声明如下:
    经询问公司主要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四川省电力公司,均未研究过整体上市的有关事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007-04-17】
公布2006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乐山电力公布2006年年报:每股收益0.2111元,每股收益(扣除)0.1785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211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1785元,每股净资产2.1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2.05元,净资产收益率9.9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4512498.11元,主营业务收入483497596.4元,净利润52633558.98元,股东权益527604589.48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3日召开六届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64801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0.60元(含税)。
    四、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度及预计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00万元左右。
    五、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对公司2006年回收陈欠电费进行奖励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5月10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他相关事项。

【2007-04-05】
刊登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乐山电力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经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净利润561.96万元相比增长200%以上。
    业绩增长主要原因:
    1、销售量和销售均价有所上升,使得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2、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融资管理,使成本费用有所下降;
    3、非经常性收益增加。
    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007-04-03】
刊登提示性公告,
    乐山电力提示性公告
    根据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乐山电业局[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目前持有公司3630.7059万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03%,下称:四川电力)的下属机构]提出的并网申请,经乐山电业局向四川电力申请,四川电力于2007年3月30日召开了并网审查会,审核同意了公司电网与乐山电业局电网临时并网方案。公司电网于2007年3月30日晚10:32与乐山电业局电网实现临时并网。
    本次并网属临时性并网,有关正式并网方案将继续论证后,按有关程序上报批准后实施。

【2007-02-13】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2日召开六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廖政权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魏晓天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李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曾跃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孙志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李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吴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
    四、通过增补魏晓天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举杜品春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2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用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兴建金(山)-马(铺)线燃气管线的议案。
    三、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2007-02-1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召开股东大会。

【2007-02-03】
刊登关于增加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增加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公告
    2007年2月2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推荐谢永康等同志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候选人的函》,鉴于你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任期届满,经研究,推荐以下同志作为你公司第六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候选人:1、谢永康、朱建国同志为董事人选;纪昌全、毛杰同志为独立董事人选。2、杨向东同志为监事人选。以上人员中,除纪昌全、毛杰同志以外,其他同志均兼职不取酬。请按《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2007年2月2日,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73.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关于推荐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的函》,推荐:张言庆、王国华作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卫华、郑大金作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于2007年2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07-01-30】
刊登收购资产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其78.49%的权益,下称:燃气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成都分行(下称:成都分行)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公司与成都分行联系,成都分行同意给予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额度期限壹年。公司拟以燃气公司为借款主体以转授信方式先期向成都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并由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0483.875万元人民币(含上述担保)。
    二、通过关于收购增持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29万元,下称:金竹岗电站)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立事达公司)于2007年1月25日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公司拟自筹资金以每股1.51元的价格收购立事达公司持有的金竹岗电站50%即564.5万股股权,收购总金额为854.78万元。本次收购增持股权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本次股权收购增持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竹岗电站100%的股权,金竹岗电站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测算,公司投资增持金竹岗电站股权的投资回收期约为4.5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20%。
    三、同意公司拟将持有的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6年末累计亏损已达11.20万元)25万股股权在乐山市产权中心进行挂牌转让,挂牌起价为20万元。

【2007-01-24】
刊登再次延期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乐山电力再次延期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2007年1月22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758.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和第二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73.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共同出具的有关提案,因公司董、监事会换届的相关准备工作仍未完成,提议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再次延期。
    为此,董事会决定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再次延期至2007年2月12日上午召开。
    除此之外,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地点及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2007-01-12】
刊登增加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及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乐山电力增加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及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9日收到第二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73.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四川省电力公司提名廖政权、赵勤、孙志远、蒋毅为董事候选人,并将该提案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758.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关于推迟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将原定于2007年1月20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07年1月31日上午召开。

【2007-01-09】
刊登关于担保解除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担保解除公告
    目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享有的2170万元债权已全部转让给了乐山市兴业投资公司(下称:兴业投资),根据兴业投资于2006年7月28日与公司所签订的《担保债务清偿协议书》,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170万元担保解除。该事项减少了公司当期利润22万元。公司在支付673万元解除担保后,仍可向马边河电业进行追偿。
    2005年12月20日,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公司占95.56%的权益,下称:大岷水电)在乐山市商业银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的担保,大岷水电已于2006年12月8日归还了该笔借款,公司担保责任解除。
    2001年8月28日,由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顶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支行(下称:工行峨眉支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金顶集团已于2006年5月归还了该笔借款的本金及利息。2006年12月,工行峨眉支行向公司出具了担保责任解除的说明。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483.8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4%,较2005年末减少了11273.75万元。

【2007-01-05】
对价支付股份上市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S乐电对价支付股份上市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乐山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9股股份,同时,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定向转增股本5.9912股。经上述送股和定向转增后,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6.8912股。
    公司股票复牌日:2007年1月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7年1月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乐山电力",股票代码"600644"保持不变。
    股改实施后,总股本为326,480,131股,有限受条件的股份为108,986,38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17,493,744股。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4491.68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其78.49%的权益,下称:乐山燃气)拟投资兴建乐山市境内金山镇-马铺(地名)输气管线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为7085.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4400万元,企业自筹2685.66万元),工程建设期1年。乐山燃气正在办理该项目的立项手续。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月20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2006-12-30】
刊登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公告,继续停牌
    S乐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完毕公告
    根据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乐执字第76-3号民事裁定书,2006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划拨款2625.034万元,其中2542.74万元已用于清偿四川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同时,根据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乐执字第76-2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召开了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司法裁定受让四川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乐山市商业银行1306万股股权的议案》,并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确认书。由此,本公司持有的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由990万股增加到2296万股。
    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清偿工作已全部完成。

【2006-12-28】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继续停牌
    2007年1月5日复牌
    S乐电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乐山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9股股份,同时,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定向转增股本5.9912股。经上述送股和定向转增后,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6.8912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2月29日。
    公司股票复牌日:2007年1月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7年1月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乐山电力",股票代码"600644"保持不变。
    股改实施后,总股本为326,480,131股,有限受条件的股份为108,986,38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17,493,744股。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但其持有的2,494,325股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全部被质押冻结,无法执行送股。根据有关协议、国资委批准文件和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向流通股股东送股股数为239,731股,由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垫付115,602股、四川省电力公司垫付79,516股、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垫付44,613股。
    宁波市海曙能汇电器有限公司因注销而无法联系,无法执行送股。根据有关协议、国资委批准文件和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宁波市海曙能汇电器有限公司应向流通股股东送股股数为15,378股,由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垫付7,415股、四川省电力公司垫付5,101股、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垫付2,862股。
    上海孟慧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殷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06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过户手续,股权受让方上海孟慧实业有限公司已书面同意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承担上海东殷化工有限公司所同意的、在乐山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应执行的对价安排。
    S乐电清欠进展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6日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将变卖四川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创新投资)持有的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得价款划拨2625.06万元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自来水公司),清偿创新投资所欠自来水公司债务;将剩余的0.026万元变卖款退还给创新投资。该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同日,自来水公司收到上述划拨款2625.034万元,其中2542.74万元用于清偿创新投资对自来水公司和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剩余的82.294万元用于抵偿公司代其垫付的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有关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2006-12-26】
刊登清偿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告,继续停牌
    S乐电清欠进展情况公告
    2006年12月25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乐山中院")有关民事裁定书,称:乐山中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川民终字第397号民事判决书,于2006年12月1日向被执行人四川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创新投资")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创新投资未履行义务。乐山中院已于2005年7月21日依法裁定冻结了创新投资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山商行")持有的股份3500万股,于2006年12月8日委托由双方当事人选择一致的四川鼎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每股价值2.01元。乐山中院于2006年12月13日向创新投资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但创新投资至今仍未履行义务。依照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将创新投资持有的乐山商行的股权1306万股,以每股2.01元的价格变卖给公司;对乐山中院2005年7月21日以(2005)乐民初字第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的创新投资在乐山商行持有的股份3500万股解除冻结。
    根据上述裁定,公司将以每股2.01元的价格受让创新投资持有的乐山商行的股权1306万股,总价款为2625.06万元,将用于清偿创新投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公司代其垫付的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目前,有关股权过户手续公司正在办理过程中。
    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偿工作已基本完成。

【2006-12-20】
刊登股改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告,继续停牌
    S乐电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相关股东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改方案的议案》。
    参加投票的全部股东表决情况:
    单位:股
    股份分类  参加投票的股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率%
    全体股东     142,445,597 140,103,267 2,331,226  11,104   98.36
    流通股股东    32,610,567  30,268,237 2,331,226  11,104   92.82
    非流通股股东 109,835,030 109,835,030       0        0   100.00

【2006-12-18】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
    S乐电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644             乐电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S乐电    1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乐电”A 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44     买入       1元      1股
    2、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44    买入     1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6-12-14】
网络投票起止日:12-14至12-18,继续停牌
    S乐电网络投票起止日:12-14至12-18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644             乐电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S乐电    1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乐电”A 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44     买入       1元      1股
    2、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44    买入     1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6-12-13】
刊登股改方案获四川省国资委批准公告,继续停牌
    S乐电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1日接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已获批准。

【2006-12-11】
刊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公告,继续停牌
    S乐电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18日14:00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14日-18日期间股票交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644”;投票简称为“乐电投票”。
 



【2006-12-08】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12月8日-12月17日,今起停牌
    S乐电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年12月08日至2006年12月17日。

【2006-12-06】
刊登电价调整公告,
    S乐电电价调整公告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乐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居民生活用电及趸售电量电价的批复》(乐市价发[2006]197号),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通知>》(川价发[2006]145号)精神,本公司有关电价调整情况如下:
    1、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递增电价,即:城乡一户一表的用户,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67分;月用电量在61至100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提高8.67分;月用电量在101至150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1.67分;月用电量超过151千瓦时部分,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6.67分;合表用户,电价每千瓦时提高5.67分。
    2、电网1-10千伏趸售电价提高,即:趸售居民生活用电、趸售非普工业用电、趸售农业生产用电电价均提高2.94分。
    3、此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调整及趸售电量电价的调整从2006年11月抄见电量起执行。在公司现有销售电量的基础上,经过今年7月份的电价调整(其电价调整现已基本落实到位,详见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以及本次电价调整后预计公司每年可增加利润总额约1000余万元,预计2006年增加利润总额约400余万元。

【2006-12-05】
刊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
    S乐电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18日14:00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改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2月14日-18日期间股票交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公司股改方案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644";投票简称为"乐电投票"。

【2006-11-30】
刊登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停牌一天
    12月1日复牌
    S乐电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结果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8日召开五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方案的议案:公司股改方案于2006年11月21日公告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受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对股改方案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9股股份;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定向转增股本5.9912股。
    经上述送股和定向转增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6.8912股,换算成总股本不变情况下的直接送股形式,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9股对价股份。
    调整后的股改方案尚需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2月1日复牌。

【2006-11-29】
刊登公告,继续停牌
    S乐电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85.75%的权益)申请执行四川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一案及公司申请执行东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案,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发出有关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上述两项案件。
    

【2006-11-22】
刊登清欠工作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S乐电清欠工作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自来水公司")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川民终字第397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就自来水公司诉四川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创新公司")追偿借款担保款纠纷一案,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对冻结的创新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的股权进行拍卖。
    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华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源电力")于2004年5月21日签订了《"金鹅"水电站前期费用付款协议》,协议约定由华源电力于2004年12月底前支付公司"金鹅"水电站前期费用700万元,若到期不履行,由东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能集团")负责支付并承担相应的资金占用费用(其资金占用费以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该协议签订后,华源电力于2004年6月支付了400万元后尚差300万元。根据协议,应由东能集团支付余下的300万元。公司与东能集团达成协议,东能集团承诺于2006年5月3日前归还公司3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逾期未还,公司可对其强制执行。并经乐山市公证处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2006年5月3日届满后,公司多次去函去人要求东能集团归还欠款,但一直未还款。2006年11月20日,公司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院正在立案受理中。

【2006-11-21】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说明书,继续停牌
    最晚于2006年12月1日复牌
    S乐电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根据测算,确定由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直接送股与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方式进行乐山电力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方式为:
    1、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0.9股股份;
    2、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定向转增股本4.5137股。
    经上述送股和定向转增后,流通股东每10股获得5.4137股,换算成总股本不变情况下的直接送股形式,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A股上市流通权。
    乐山电力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在此基础上,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规定的12个月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07日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2006年12月08日至2006年12月17日
    网络投票起止日:2006年12月14日至2006年12月18日
    网络投票代码:738644    投票简称:乐电投票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12月18日
    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   2006年12月05日   2005年12月11日
    投资者交流网站:www.cs.com.cn
    投资者交流会时间:2006年11月27日(星期一):13:00-15:00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644             乐电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S乐电    1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乐电"A 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44     买入       1元      1股
    2、如某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644    买入     1元      2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关于举行股权分置改革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公司于2006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等相关文件,为了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更好地推进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本公司拟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有关事宜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网上路演),具体安排如下:
    1、路演时间:2006年11月27日(星期一):13:00-15:00
    2、路演网站:中证网(http://www.cs.com.cn)
    3、出席人员:非流通股股东代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
    

【2006-11-20】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今起停牌
    S乐电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四川省电力公司(含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转让的2037万股股份)共同提出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2006年11月25日前披露股改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006-11-16】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S乐电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85.75%的权益,下称:乐山自来水公司)诉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四川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创新)追索借款担保款(2500万元及该款的利息)纠纷一案,四川创新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四川高院)。公司近日收到四川高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第二审案件受理费162000元,由四川创新负担。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将申请执行。

【2006-11-13】
刊登变更投资咨询电话公告,
    S乐电变更投资咨询电话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2006年11月13日起启用新的办公电话,原公告的联系电话及传真不再作为投资咨询电话使用。电话、传真调整为:0833-2445800;0833-2445850。

【2006-10-28】
公布2006年三季报,
    S乐电公布2006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1764元,每股收益(扣除)0.1763元,每股净资产2.07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97元,净资产收益率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3967773.12元,主营业务收入354683107.54元,净利润43978301.43元,股东权益517342123.18元。

【2006-10-11】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公告,
    S乐电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原定计划在2006年9月底前进入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程序。目前,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已就股改事宜进行了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力争10月份内向相关部门履行完报批手续,进入股改程序。

【2006-09-07】
刊登公司拟用峨边大堡股权质押借款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四川省电力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二、通过公司拟用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5年末公司出资278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9.83%,下称:峨边大堡)股权向乐山市商业银行市中区支行(下称:中区支行)质押借款的议案:公司拟对现有的贷款银行进行调整。2003年5月,公司以拥有的峨边大堡2782万股股权质押给光大银行成都市分行(下称:光大银行),在该行办理了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目前,公司在该行只有9月14日即将到期的票据380万元,其余借款已全部清偿完毕。在清偿完该笔银行承兑汇票后公司将及时解除质押给光大银行的峨边大堡股权。
    2006年8月,中区支行同意对公司公开授信5000万元,期限二年,贷款按基准利率执行,银行承兑汇票缴纳50%的保证金,用公司所持有的峨边大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006-08-22】
刊登关于部分国家股股权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乐山电力关于部分国家股股权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眉山国资)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下称:四川电力)于2006年8月18日签订的关于公司国家股股份转让协议,眉山国资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3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17%)协议转让给四川电力,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5元,转让总金额为4990.65万元。
    本次收购完成后,眉山国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四川电力将持有公司股份5667.70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述股份转让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和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四川电力保证在完成股权收购及过户事宜后,尽快推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关于解除部分国家股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眉山国资)与成都燕宇投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为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成都燕宇)签订的关于解除公司国家股股份转让的协议,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04年1月9日,眉山国资与成都燕宇签订了《国家股股份转让合同》,眉山国资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3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17%)协议转让给成都燕宇。截至目前为止,以上股份转让未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也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2006年8月18日,眉山国资与成都燕宇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终止协议书》,上述股份转让行为从协议签署日终止,其股权持有人仍为眉山国资。
    澄清公告
    2006年以来,四川、重庆遭遇了多年不遇的严重干旱,降雨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受旱情的影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电网上的部分水力发电站不能按正常出力发电,但到目前为止旱情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造成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发、供电情况正常。

【2006-08-11】
刊登法人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乐山电力法人股股权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从日前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公司第三、四大法人股股东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海通投资)、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派实业)于2006年8月4日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036.66万股和1594.0459万股法人股协议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下称:四川电力)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06年8月9日全部办理完毕。
    过户完成后,海通投资、汉派实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四川电力持有公司股份3630.70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法人股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从日前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获悉:公司第四大法人股股东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全部公司1594.0459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24933.6499万股的6.39%),已于2006年8月8日全部解除了质押登记。



【2006-08-08】
刊登关于法人股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法人股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第三、四大法人股股东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业海通)、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派实业)于2006年8月4日分别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下称:四川电力)签订的关于公司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业海通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036.6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17%)及汉派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1594.045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39%)分别协议转让给四川电力,转让价格均为每股人民币2.45元,转让总金额分别为4989.81万元及3905.41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业海通及汉派实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四川电力将持有公司股份3630.70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四川电力保证在完成股权转让及过户事宜后,继续履行业海通及汉派实业有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
    另刊登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6-07-25】
公布2006年半年报,
    乐山电力公布2006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1214元,每股收益(扣除)0.1125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1214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1125元,每股净资产2.03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93元,净资产收益率5.9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8042376.36元,主营业务收入231143760.49元,净利润30257395.99元,股东权益506677166.95元。
    更正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审查2006年中期报告时,发现2006年4月28日披露的2005年年度报告第十章 "重 要事项"中的重要诉讼仲裁事项第5)事项中,对乐山市商业银行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为乐山市风景园林局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案,作了如下披露:"……2005年11月1日,四川省乐山市中区 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2004)乐中民初字第1267号民事判决书终止执行。" 
    误将"中止执行"写成了"终止执行"。现予以更正。

【2006-07-14】
刊登对马边河电业公司担保的处置方案的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同意聘任吴泓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江涛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解聘董志坚先生、唐光全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解聘吴娙忠女士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二、通过关于对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马边河电业公司)担保的处置方案的议案:公司对马边河电业公司共计承担2170万元借款的一般保证赔偿责任。目前,该2170万元债权已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下称:成都办事处)。根据乐山市政府授权,乐山市组建了乐山市兴业投资公司(下称:兴业投资),该公司拟收购成都办事处转让的因担保马边河电业公司借款而产生的债务在内的打包债权。经初步协商,公司向兴业投资清偿673万元后,兴业投资将豁免公司2170万元担保的一般保证责任以及所涉及的所有银行利息及罚息。若因其他原因兴业投资最终不能与成都办事处达成债权打包转让协议,虽然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也存在无法实施的可能。截止2006年一季度末,公司针对马边河电业公司担保2170万元计提了预计负债651万元。如果公司与兴业投资最终达成协议,支付673万元解除担保后,公司仍可向马边河电业公司进行追偿。目前尚无法判断追偿金额的多少,如无法进行追偿,则将减少公司未来利润22万元。

【2006-07-10】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2005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就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事项作了以下承诺:“公司将在2006年5月份启动股改程序。”由于启动股改程序的相关准备工作没有完成,因此,公司无法在预定的时间内进入股改程序。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正积极开展股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力争在九月底前进入股改程序。

【2006-06-24】
刊登关于实施转让新业置地投资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实施转让新业置地投资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产权交易成交确认书》,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1日与深圳市仁昌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仁昌顺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仁昌顺业以人民币1450万元的价格受让公司在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业置地)的投资1270.90万元(占新业置地所有者权益的8.95%)。
    公司通过处置新业置地的投资回收资金,将有利于今后积蓄资金发展公司的主业。同时,通过本次转让,公司将实际获得161.70万元(已扣除交易佣金费17.40万元)的投资收益。

【2006-06-09】
刊登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乐山电力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93364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扣税后10派0.9)。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4日
    除息日:2006年6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1日

【2006-06-02】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就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85.75%的权益,下称:乐山自来水公司)诉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四川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创新公司)追索借款担保款纠纷一案判决如下:四川创新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乐山自来水公司2500万元及该款的利息(利息从2005年6月25日至付清之日止)。本案诉讼费16.20万元、财产保全费12.50万元,共计28.70万元,由四川创新公司承担。
    该判决为初审判决。

【2006-05-30】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有关资产核销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末总股本2493364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四、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6-05-2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召开股东大会。

【2006-05-13】
刊登对外担保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川金顶)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公司为四川金顶提供的3000万元项目借款将于2006年5月27日到期,公司同意为其在工商银行峨眉山市支行为期2.5年的3000万元的项目借款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需由四川金顶提供有效的实物资产或其股东持有的该公司股权进行反担保。目前,公司尚未与相关各方签署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为人民币19757.625万元(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2000万元和为四川金顶担保的3000万元)。
    二、通过公司转让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8.95%,下称:新业置地)投资的议案:公司拟退出新业置地的全部投资共计1270.90万元,将这部分投资予以转让。按照有关规定,此次转让将在乐山市产权中心进行挂牌转让,以评估后公司拥有的权益净资产1276.66万元作价1450万元进行挂牌交易。

【2006-04-29】
公布2006年一季报,
    乐山电力公布2006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225元,每股收益(扣除)0.0224元,每股净资产2.03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93元,净资产收益率1.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580657.42元,主营业务收入107651649.38元,净利润5619643.13元,股东权益506973063.99元。

【2006-04-28】
公布2005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乐山电力公布2005年年报:每股收益0.1607元,每股收益(扣除)0.1688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1607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1688元,每股净资产2.01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91元,净资产收益率7.9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2084419.62元,主营业务收入473157216.9元,净利润40057082.33元,股东权益501353420.86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5日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05年度有关资产核销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5年12月31日末总股本2493364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四、通过公司2006年内清理占用资金方案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七、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5月29日上午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2006-04-18】
刊登关于延期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延期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由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2005年年度报告决议的审议工作尚未完毕,公司将无法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预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内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将延期至2006年4月28日披露。

【2006-04-15】
刊登诉讼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应诉通知书,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下称:东方资产)诉乐山市堰板电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堰板电厂)及公司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东方资产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第一被告堰板电厂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60万元及利息76.94万元,并按日息万分之二点一计付至本息还清之日止;2、判令第二被告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东方资产在诉状中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2004年6月28日,该行将此债权转让给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下称:信达资产),2004年11月29日,信达资产又将该债权转让给了东方资产]于1993年10月12日与乐山市江公堰堰板电站工程指挥部(后经改制由堰板电厂承接其债权债务)签订了两笔金额分别为450万元、150万元共计600万元,期限为1992年12月23日-1999年6月30日的借款合同。公司作为担保单位在借款合同上签章。同时,堰板电厂与公司还签订了《借款合同担保协议书》。合同到期后,堰板电厂未全额归还借款,公司也未履行连带还款责任"。
    就上述事项,公司认为:该担保已超过诉讼时效。但最终结果如何要待法院判决后才能得知。

【2006-01-21】
刊登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9日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与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合同,并立即退还占用公司的投资款人民币1200万元及其利息。该院作出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公司的上述诉讼请求。公司对该判决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6-01-06】
刊登变更通讯方式的公告,
    乐山电力变更通讯方式的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2006年1月9日起启用新的办公电话,原公告的联系电话及传真不再作为投资咨询电话使用。电话、传真调整为:0833-2445800;0833-2445887。

【2005-12-30】
刊登2005年度业绩增长10%-20%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29日召开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追加投资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出资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95%,下称:新业置地)的议案:新业置地启动一期"嘉州新城-佛伦堡"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8050平方米,计划投资成本7381.18万元)及开发"嘉州新城-学府花园"项目(规划建筑面积47806平方米,计划投资成本6815.20万元),包括公司在内的各股东均同意按出资比例分别追加投资5300万元及2200万元,其中公司按出资比例应分别投入货币资金474万元及196.90万元,共计670.90万元,本次追加投入的资金全部计入新业置地资本公积金。本项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追加投资后,公司共计投入新业置地1270.90万元,占新业置地8.95%的股权比例,拥有1270.90万元的股东权益额。
    二、聘任曾跃驰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曾在第三季度报告和业绩修正公告中披露公司2005年全年的业绩将较2004年增长50%以上。由于公司的相关长期投资和诉讼事项等在2005年第四季度有了初步的结果,公司将在200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致使公司2005年的净利润增长在2004年的基础上达不到50%,预计增长幅度在10%-20%之间(上年同期净利润为3169.43万元)。具体数据以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为准。

【2005-11-29】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8日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一名董事的议案。

【2005-11-28】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召开股东大会。

【2005-11-26】
刊登诉讼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公告
    近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应诉通知书,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诉四川信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第一被告四川信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37.6万元和利息154万元及到付清时止的利息;2、判令第二被告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诉称"1998年8月28日、12月11日,中国投资银行成都分行(后债权债务被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承接)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川信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500万元合同,共计1000万元。公司签订了担保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合同到期后,四川信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全额归还借款,公司也未履行连带还款责任。"
    就上述借款担保事项,公司与四川信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蓥市信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定了《房地产反担保抵押合同》,华蓥市信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属的商业门市及商业用房经评估价值781.54万元,三方认可作价750万元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并完善了反担保抵押登记手续。

【2005-10-25】
公布05年3季报及05年净利润增长50%以上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乐山电力公布200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1568元,每股收益(扣除)0.168081609864908元,每股净资产2.01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88元,净资产收益率7.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1908880.15元,主营业务收入333815754.31元,净利润39088567.18元,股东权益499955721.19元。
    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3日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一名董事的议案。
    同意张小波辞去董事职务,提名谢永康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1月28日上午召开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由于公司2005年进行了组织结构的调整,加大了电力业务和非电力业务的整合力度,加强了财务的集中管理力度,有效地降低了公司成本费用;同时,公司在电力业务市场的拓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以预期公司2005年全年售电量将较上年有一定幅度增加,再加上本年度政策性电价上调,预计全年累计净利润将较上年增长50%以上。

【2005-09-23】
刊登签定出资人协议公告,
    乐山电力签定出资人协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曾经于2004年11月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启明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嘉能佳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近日,据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保定天威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向该公司增资,注册资本将由19850万元变更为3085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仍为250万元,由原来占注册资本的1.26%降为0.80%。公司于2005年9月21日与上述各方再次签定了《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新公司先期建设1000吨/年多晶硅项目,项目总投资129390万元。

【2005-09-16】
刊登关于依法收回四水厂土地进行补偿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权益85.75%,下称:水公司)关于乐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四水厂土地进行补偿的议案:水公司与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于2005年8月24日签署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水公司位于乐山市中心城区柏杨西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84669.40平方米,给予水公司补偿费23541020.91元(截止2005年4月30日,以政府批准后的结果为准。政府后来认定了四水厂的总成本费用为23389387.86元);2005年4月30日至款项完毕之前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土地使用税按土地收回之日计算。
    由于往年发生的涉及该宗土地成本费用已进入当年并冲减了当年的利润,水公司的土地由政府收回补偿后,预计将给水公司带来671万元左右的利润总额(其中:含营业税及附加131万元争取减免,如果不能减免,预计将给水公司带来540万元左右的利润总额),同时预计每年将降低财务及其他相关费用约132万元,有利于提升水公司的盈利能力。

【2005-08-23】
刊登法人股股权质押公告,
    乐山电力法人股股权质押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大股东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15940459股,占公司总股本249336499股的6.39%。日前,该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总府支行。上述质押于2005年8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005-08-20】
公布2005年半年报,
    乐山电力公布2005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1066元,每股收益(扣除)0.099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1066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999元,每股净资产1.96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83元,净资产收益率5.4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4918702.25元,主营业务收入218013787.23元,净利润26582770.41元,股东权益487764924.42元。公司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7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权益85.75%)向乐山市井研县供水项目,由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井研县供排水公司、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井研县人民政府四方于2005年7月12日共同签定了《乐山至井研供水项目框架协议》。2005年8月2日,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井研县供排水公司签定了《乐山至井研供水项目供水合同》。乐山市井研县供水项目总投资约2900万元,其中由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投资约900万元(工程投资约400万元,购买井研县供水特许经营权500万元)。期限30年。本项投资的资金来源为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2005-08-02】
刊登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乐山电力200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2493364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5年8月8日
    除息日:2005年8月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5年8月12日

【2005-07-27】
刊登诉讼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因供电合同纠纷给公司带来损失613万元一案,诉讼过程中,公司申请追加公司供电分公司为共同原告。因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供电分公司供电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决结果对本案的诉讼进展有实质影响。近日,公司和公司供电分公司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该院以[2004]乐民初字第44号民事裁定书准予公司和公司供电分公司撤诉。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85.75%权益)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向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500万元提供担保,乐山市商业银行依合同约定,于2005年6月扣划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在该行的2500万元存款,用于替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偿还该笔借款。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7月12日以追索借款担保款纠纷一案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乐山市商业银行3500万股股权,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有关受理通知书受理了此案,并作出[2005]乐民初字第30号裁定书,冻结了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3500万股股权。

【2005-07-09】
刊登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乐山电力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一、由于公司在2005年第二季度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加强内部成本管理及电价涨价因素的影响,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05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将比2004年同期增长70%-100%。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340.35万元
    2.每股收益:0.0538元
    三、在前一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况
    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公司网上的高耗能用户的用电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期间无法准确预计2005年第二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故在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未进行业绩预告。

【2005-07-02】
刊登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诉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00万元储蓄合同纠纷一案,因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6月24日将扣划公司在该行的2500万元存款归还了公司,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该院以[2004]乐民初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公司撤诉。近日,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商业银行特种转帐传票扣划了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85.75%权益)2500万元帐款,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89.83%权益)、公司供电分公司供电合同纠纷案经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三方不服该判决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乐民终字第3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如下:
    1、撤销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04]峨边民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
    2、解除四川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
    3、公司供电分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给四川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的清炉、筑炉、烘炉的直接经济损失13.34万元及可得利益损失74.77万元,合计偿付金额为88.11万元;
    4、四川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尚欠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费169.63万元及2004年3月30日止之前的违约金26.44万元,2004年3月31日起至付清款时止的违约金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给付;
    5、驳回四川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公司根据一审判决已于2004年计提67.87万元预计负债。根据终审判决,公司供电分公司将损失88.11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公司拥有89.83%权益)将收回电费本金169.63万元及判决生效之日起相应违约金约103.79万元。

【2005-06-25】
刊登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终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四川省乐山市管山煤矿、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黄泥埂煤矿的上诉理由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不能成立。""原审认定案件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处理结果恰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该判决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005-06-21】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8日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12月31日末总股本2493364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用所持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银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2005-06-20】
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乐山电力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5-06-01】
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决议公告
    通过对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新增修改内容的提案: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公司章程中的第二章第十三条的经营范围修改为"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宾馆、餐饮、文化娱乐等。"并将上述修改内容新增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一并提交公司于2005年6月18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05-05-10】
刊登聘任高管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聘任李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泓为公司总工程师,免去董志坚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18日上午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2005-04-29】
公布2005年一季报,
    乐山电力公布200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122元,每股收益(扣除)0.0131元,每股净资产1.96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84元,净资产收益率0.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260774.14元,主营业务收入95936241.5元,净利润3044980.16元,股东权益489160784.07元。

【2005-04-26】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进展公告
    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诉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案,公司不服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川遂中民初字第23号民事判决;二、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偿付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截止2004年10月31日的利息为2252000元,从2004年11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农村信用社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三、公司对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偿还本案债务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认定,公司对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借款不承担担保责任。由于本案件在一审过程中,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楼盘及股权等财产,公司认为,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和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情况,如果法院能够顺利地执行查封的财产,公司将不会遭受损失。

【2005-04-20】
公布2004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乐山电力公布2004年年报:每股收益0.1271元,每股收益(扣除)0.127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127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1271元,每股净资产1.95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83元,净资产收益率6.5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1680698.36元,主营业务收入423310235.82元,净利润31694252.83元,股东权益486115803.91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6日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五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核销以及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4年12月31日末总股本2493364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通过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上述有关事项需提交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议案另行通知。

【2005-03-18】
刊登担保事项公告,
    乐山电力董事会临时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5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用所持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银行质押借款的议案:经公司与乐山市农业银行协商,该行同意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给公司,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争取基准利率,采用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股权质押方式担保。为此,公司拟用拥有的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2950万元股权(占该公司股权的99.62%)为此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005-02-01】
刊登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乐山电力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司曾在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04年累计净利润将较2003年有大幅度提高。
    现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04年全年实现净利润将比2003年提高400%以上(上年同期净利润为739.91万元)。具体数据公司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2005-01-13】
刊登诉讼进展公告,
    乐山电力诉讼进展公告
    公司诉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拖欠电费503.51万元(公司近三年年报均有披露)。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做出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公司债权系一般债权,故清偿率为零。公司已在2003年度计提坏帐准备302.11万元,并在2004年第三季度计提了剩余的201.40万元坏帐准备,预计该事项将减少公司2004年度利润20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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