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 ◇港澳资讯600239 更新日期:2008-05-20◇ 灵通V4.0
【2008-05-20】
刊登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云南城投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6月10日上午9:30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39";投票简称为"城投投票"。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基本情况
投票代码:738239;投票简称:城投投票;表决议案数量:33
2、投票程序: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下列议案序号。例如,1.00元代表《关于签署<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合同>的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1 《关于签署<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合同>的议案》1.00
2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2.00
3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3.00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3.01
(2) 发行方式3.02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3.03
(4) 发行数量3.04
(5)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3.05
(6) 募集资金用途3.06
(7) 限售期3.07
(8) 上市地点3.08
(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3.09
(10) 决议的有效期3.10
4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5.00
6 《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6.00
7 《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00
8 《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8.00
9 《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9.00
10 《关于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0.00
11 《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11.00
12 《关于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2.00
13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13.00
14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4.00
15 《关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00
16 《关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6.00
17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17.00
18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18.00
19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制度>的议案》19.00
20 《关于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议案》20.00
21 《关于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议案》21.00
22 《关于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的议案》22.00
23 《关于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23.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2、在议案3中,申报价格3.00元代表议案3项下的全部10个子项,对议案3中各子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3的表决申报。
3、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4、股东仅对上述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008-05-13】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云南城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5月9日、1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核实,公司除2008年5月9日和12日在相关媒体上公告的重大事项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对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发行股份等对公司股价具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及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在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5-12】
刊登向不超过10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云南城投董事会决议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签署《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合同》(下称:《委托合同》)的预案: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由市政府授权的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管理办公室委托公司对环湖东路沿线土地(总面积约4.18万亩)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并与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开发期限自2008年5月30日至2013年5月30日;开发所需资金由公司筹措和垫付。公司与市政府对一级开发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益实行分成;合同项下全部可出让土地地块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全部可出让土地出让总价款在扣除相关金额后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公司按50%的比例获得收益。但若公司按以上方式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全部土地的一级开发总成本的5%时,市政府将保证向公司另行支付差价款,以确保公司的收益不低于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的5%。
二、通过公司向不超过10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本次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3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5.17元/股,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不超过20亿元。
三、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预案。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08-05-09】
刊登股票复牌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云南城投公告
2008年5月7日,经昆明市十二届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讨论,同意将昆明市约30平方公里范围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交由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具体土地现状情况以勘测定界成果为最终依据,土地规划面积以经批准的片区控规为最终依据。公司将于近两日就上述事项与相关方签订协议。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从2008年5月9日10:30起复牌。
【2008-05-06】
刊登关于变更联系方式及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云南城投关于变更联系方式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已搬迁,现将变更后的证券事务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地址:昆明市民航路400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电话:0871-7199767
传 真:0871-7199767
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
鉴于公司存在本周三(2008年5月7日)昆明市政府讨论拟将昆明市约30平方公里范围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交由公司完成的重大事项,且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08年5月6日起停牌,直至政府讨论会结果明确后公告并复牌。
【2008-04-26】
公布2008年一季报,
云南城投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208元,稀释每股收益-0.0208元,每股收益(扣除)-0.0234元,每股净资产2.44元,净资产收益率-0.85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804164.5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053308.4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08385135.6元。
【2008-04-23】
刊登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云南城投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就公司与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作出的有关执行令、裁定书以及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裁定冻结、扣划公司银行存款10138471元或查封、扣押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现佛山中院已冻结了公司在农业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开设的帐户、冻结了原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城西支行开设的帐户、查封了公司所有证号为昆国用(2007)第00394号的土地使用权,并要求公司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122020元、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77461元。
截至目前,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光创业)尚未向公司支付该商标侵权纠纷案的赔偿金,以致公司未能如期自动全部履行《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根据公司与新光创业签订的《质押协议书》的约定,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所应支付的赔偿由新光创业承担,新光创业将其持有的云南光明印楝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4706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94.12%)及其派生的权益、云南印楝研究院有限公司99.9%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给公司,在新光创业不按期足额支付赔偿金和相关费用时,公司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上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鉴于上述,公司已向新光创业再次发出了支付通知。
【2008-04-03】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云南城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3月31日、4月1日、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实,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复函,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3-20】
刊登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云南城投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公司不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提出上诉。近日,公司收悉广东高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院已作出二审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61010元,由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更名之前的名称)承担。
根据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光创业)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重组文件的约定,公司因该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所应支付的赔偿由新光创业承担,为此,公司已向新光创业发出了支付通知。
【2008-03-11】
公布2007年年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云南城投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1637元,稀释每股收益0.1637元,每股收益(扣除)0.1991元,每股净资产2.46元,净资产收益率6.6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7845671.48元,营业收入375177581.2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7564061.1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14438444.04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9日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及五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与银行合作为购买大理河赕古道﹒武庙会项目楼盘的客户在银行办理的购房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在银行和购房借款人办理完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公司所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自行免除。公司预计此次最大承担7436.47万元担保额度。
四、通过关于对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肆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六、聘任卢育红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七、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上述有关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08-01-30】
刊登预计07年度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50%以上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云南城投200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经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750%以上(上年同期净利润为5407396.83元)。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业绩预增原因说明:2007年公司完成资产置换后,主营业务由"啤酒生产、销售"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部份房地产项目2007年销售状况良好,故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上升。
【2008-01-18】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云南城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15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核实,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及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7-12-27】
刊登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云南城投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富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郑海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合计持有云南城投股份1660万股,占云南城投总股本的5.71%。其中,富邦公司持有云南城投股票500万股,占云南城投总股本的1.72%;郑海若持有云南城投股票1160万股,占云南城投总股本的3.99%。
2007年11月30日至2007年12月24日,郑海若买入云南城投股票0.9万股,卖出24.5万股;富邦公司买入云南城投股票610万股,卖出110万股。
【2007-12-22】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云南城投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和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子公司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办公楼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召开五届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许雷为公司董事长。
二、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选举欧阳骞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2007-12-21】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云南城投召开股东大会。
【2007-12-13】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云南城投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7年12月10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核实,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复函承诺在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对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发行股价等对公司股价具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及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及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2-06】
刊登高管变动公告,
云南城投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4日召开四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许雷为公司董事长,并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二、通过聘任公司高管人员的议案,其中聘任石渝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余劲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舒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顾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通过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聘任许雷先生、刘猛先生、马宁辉先生、石渝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徐永光先生、贺建亚先生、李延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欧阳骞女士、闫新平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李向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四、通过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00号"、注册资本变更为"29052.1376万元"的预案。
五、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预案。同意对独立董事每人每年发放津贴6万元(不含税),不含会务补贴,按年度发放。
六、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云南红河)收购公司子公司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整体净资产评估值为17128.78万元;云南红河现持有其75%的股权,下称:南亚汽车)股权的议案:根据云南红河、云南同德合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合信投资)、昆明丰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丰邦房产)与昆明市勤利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勤利电子)、云南金源典当有限公司(下称:金源典当)于2007年10月2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中有关约定,因合信投资、丰邦房产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支付收购金源典当所持南亚汽车25%股权的款项,现由云南红河拟收购该部分股权,并支付该等股权转让价款4000万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南亚汽车将成为云南红河的全资子公司。
七、通过南亚汽车向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销售办公楼之关联交易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1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关联交易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城建公司)拟以市场价购买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云南南亚汽车商城有限公司开发的"南亚广场"的部分写字楼作为公司本部及其他下属公司的办公用地,其中购买的1、2层(大堂)面积为4877平方米,单价6500元/平方米,总价31700500元;14-19层面积为7700.24平方米,单价4998元/平方米,总价38485800元;购买车位150个,其中100个为广场地下车位(单价90000元/个),50个为地下改造车位(65000元/个)。合计金额8200万元左右。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07-11-30】
对价支付股份上市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20229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21402086股按每10股约转送2股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上述两步实施完成后,流通股股东合计获得的股份数量为33882243股,相当于直接向流通股股东每股送股0.358427股。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11月28日。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及复牌日:2007年11月30日,该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7年11月30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云南城投",股票代码"600239"保持不变。
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90,521,37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62,108,893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28,412,483股。
刊登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云南证监局有关通知文件的要求,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启动了治理专项活动,并形成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已经公司四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07-11-27】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继续停牌
2007年11月30日复牌
S城投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20229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21402086股按每10股约转送2股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上述两步实施完成后,流通股股东合计获得的股份数量为33882243股,相当于直接向流通股股东每股送股0.358427股。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11月28日。
新增股份上市流通及复牌日:2007年11月30日,该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7年11月30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云南城投",股票代码"600239"保持不变。
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90,521,37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62,108,893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28,412,483股。
【2007-11-26】
刊登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继续停牌
S城投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核准文件,核准公司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投)发行不超过79300974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云南城投的相关资产,并同意豁免云南城投因收购、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发行股份取得的130321221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目前公司已按照资产置换结果于2007年11月20日办理了云南城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5102.0248万股股份过户手续,并于2007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办理对价支付手续,并将实施结果进行公告。公司在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实施过程完毕之前将继续停牌。
【2007-11-24】
刊登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继续停牌
S城投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投)定向发行7930097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为4.57元。公司已于2007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及股份限售工作。本次发行完成后,云南城投合计持有公司50.78%的股份。云南城投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变更前股数 变更股数 变更后股数
国家股 32,114,880 0 32,114,880
国有法人股 1,944,000 79,300,973 81,244,973
社会法人股 48,749,040 0 48,749,040
流通股 94,530,240 0 94,530,240
合计 177,338,160 79,300,973 256,639,133
【2007-11-19】
刊登关于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继续停牌
S城投关于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核准文件,核准公司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投)发行不超过79300974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云南城投的相关资产,并同意豁免云南城投因收购、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发行股份取得的130321221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资产置换手续,相关中介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和合规性核查意见,公司将根据资产置换结果继续办理相关股权过户、定向增发、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等事项。公司股票在重组及股改事项实施过程完毕之前将继续停牌。
【2007-11-12】
刊登关于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继续停牌
S城投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核准文件,核准公司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投)发行不超过79300974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云南城投的相关资产,并同意豁免云南城投因收购、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发行股份取得的130321221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现正按照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办理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置换手续,在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实施过程完毕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2007-11-06】
刊登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董事会决议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全文详见2007年11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07-11-05】
刊登变更公司名称及股票简称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变更公司名称及股票简称提示性公告
根据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即公司更名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已完成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手续。自2007年11月8日起公司A股简称变更为"S城投"(股改实施完毕后为"云南城投"),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核准文件,核准公司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投)发行不超过79300974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云南城投的相关资产,并同意豁免云南城投因收购、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发行股份取得的130321221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现正按照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办理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置换手续,在重组及股改事项实施过程完毕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2007-10-31】
刊登变更名称的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变更名称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10-29】
刊登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核准文件,核准公司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投)发行不超过79300974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云南城投的相关资产,并同意豁免云南城投因收购、股改和定向发行股份取得的130321221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现正按照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办理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置换手续,在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实施过程完毕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2007-10-26】
刊登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证监会核准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核准公司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投)发行不超过79300974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云南城投的相关资产,并同意豁免云南城投因收购、股权分置改革和定向发行股份取得的130321221股普通股(占总股本的44.8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按照该文件的内容将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尽早实施完毕达到复牌条件。在此之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重大资产置换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07年5月1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公司拟以除40,646.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分别为:开国用(98)字0051号和0278号)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与云南城投的经营性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进行置换,并向云南城投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拟置入的云南城投相关的资产按基准日(2007年3月31日)评估结果作价64,198.24万元。公司除40,646.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分别为:开国用(98)字0051号和0278号)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按基准日(2007年3月31日)评估结果作价27,957.70万元。由公司向云南城投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发行股份数量79,300,97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价格为4.57元(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
本次交易置入的资产按评估值作价为64,198.24万元,占公司截止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84%,根据证监会105号文件的规定,属于重大资产置换行为,须报证监会核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份转让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互为条件,同步实施,任一项内容未获得完全批准或核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也将不予实施。
云南城投承诺:在红河光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自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本次通过资产置换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拟进入本公司的云南城投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资产及业务具体包括:
1、云南城投全资子公司云南红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25,936.72万元。
2、云南城投全资子公司云南城投置地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评估价值为4,950.89万元。
3、云南城投持有的云南城投大理置地有限公司50%的股权,评估价值为988.29万元;
4、云南城投所持有的位于大理古城西南片区的38,904.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6,675.92万元。
5、云南城投所持有的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小哨乡的109,662.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5,646.43万元。
6、配套需要投入之现金2亿元。
具体发行方案为: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2、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数量:79,300,973股(最终以证监会核准数量为准)
5、锁定期安排:在红河光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6、发行价格:以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流通A股交易收盘价之算术平均值的100%,具体发行价格为4.57元/股。(最终以证监会核准价格为准)
7、发行对象: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8、认购方式: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置入资产超过公司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购买
9、本次发行股份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A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根据105号文件和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须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007-10-22】
公布2007年三季报,继续停牌
S红河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605元,稀释每股收益-0.0605元,每股收益(扣除)-0.0648元,每股净资产1.697元,净资产收益率-3.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493292.66元,营业收入107219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722811.3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1013559.93元。
关于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07年8月2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委员会要求,对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意见回复并于9月上旬上报到中国证监会。目前等待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批准文件。公司目前正积极督促相关各方在推进此事项的进程,以便在获得批准文件后将重组及股改工作尽快实施完毕。在此之前公司将继续停牌,并对长期停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2007-10-15】
刊登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关于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07 年8 月2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委员会要求,对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意见回复并于9 月上旬上报到中国证监会。目前等待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批准文件。公司目前正准备实施重组及股改的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各方在积极推进此事项的进程,以便在获得批准文件后将重组及股改工作尽快实施完毕达到复牌条件。在此之前公司将继续停牌,并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批露义务。
【2007-10-08】
刊登关于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关于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目前公司还在等待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批准文件,以便公司在获得批准文件后将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尽早实施完毕达到复牌条件。在此之前,公司将继续停牌。
【2007-09-24】
刊登长期停牌事项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会后按照有关要求,对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意见回复并于9月上旬上报到中国证监会。目前等待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批准文件。公司目前正积极准备实施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事项,以便公司在获得批准文件后将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尽早实施完毕达到复牌条件。
【2007-08-31】
刊登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07年8月2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2007-08-29】
公布2007年半年报,继续停牌
S红河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419元,稀释每股收益-0.0419元,每股收益(扣除)-0.0462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41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462元,每股净资产1.716元,净资产收益率-2.439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193941.21元,营业收入10489931.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423459.9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04312911.38元。
【2007-07-03】
刊登关于高管变更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董事会决议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四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解除对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宏兴的聘任,聘任石渝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石渝平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以前,仍由公司董事长王劲松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二、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07-06-30】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选举许雷为公司董事、欧阳骞为公司监事。
【2007-06-29】
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
S红河召开股东大会。
【2007-06-20】
刊登关于增加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通知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关于增加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通知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102.0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在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选举许雷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欧阳骞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
经董事会审查,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提案列入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布关于变更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公告
因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原定会议地点不能满足客观需要,现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变更为"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16号云南滇池温泉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2007-06-15】
刊登股改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3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投票表决结果:
人数 所持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 流通股 所持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决权股份 股东人数 流通股股份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赞成 591 126,320,672 95.74 588 44,844,424 88.86
反对 280 5,565,993 4.22 280 5,565,993 11.03
弃权 5 57,236 0.04 5 57,236 0.11
【2007-06-13】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
S红河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239 投票简称:红河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1.00元代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本次股东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顺序号 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一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7-06-1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股改提示性公告,网络投票起止日:06-11至06-13,继续停牌
S红河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建)通知,云南城建已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6月8日出具的有关复函,云南城建于2007年6月7日公告的《云南城建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承诺函》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优化方案已经获得备案。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8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网络投票起止日:06-11至06-1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239 投票简称:红河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1.00元代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本次股东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顺序号 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一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007-06-08】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继续停牌
S红河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239 投票简称:红河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 元代表第2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顺序号 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议案一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一) 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 1
(二) 向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 发行方式 2
2 发行股票类型 3
3 股票面值 4
4 发行数量 5
5 锁定期安排 6
6 发行价格 7
7 发行对象 8
8 认购方式 9
9 上市地点 10
10 决议有效期 11
(三) 同意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 12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13
议案三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4
议案四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有关
事宜的议案 15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007-06-07】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建)有关函,云南城建就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向云南城建定向发行若干股份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及云南城建收购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交易完成后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补充承诺: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年度后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若2007年底前完成本次交易,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08年、2009年、2010年),如公司累计实现合并报表上的净利润总额少于5亿元,云南城建将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差额。
二、以上第一条中所述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若云南城建获得相关金融、证券及矿业类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在获得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云南城建将该等资产按公允价值转让给公司。
三、云南城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四、在本次交易完成年度后的三个会计年度,云南城建向公司提议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007-06-05】
刊登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今起停牌
S红河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13日14:00-16: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1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39”;投票简称为“红河投票”。
【2007-06-04】
刊登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S红河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8日14:00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39”;投票简称为“红河投票”。
【2007-06-02】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红河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30日-6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以上,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有公司相关人员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公共传媒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
截至目前,公司除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工作外,未有其他重要交易、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接受资助、重大报批等事项发生。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5-29】
刊登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告,
S红河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批准。
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13日14:00-16: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1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39";投票简称为"红河投票"
【2007-05-25】
刊登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停牌一天
2007年5月28日复牌
S红河股东公布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7年5月23日,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百瑞佳)与杜芳、李伟兵、吉会才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百瑞佳将其所持有的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红河)2462.4万股股份(计13.89%)分别转让给杜芳1189万股(计6.70%)、李伟兵410.4万股(计2.32%)、吉会才863万股(计4.87%)。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8日首次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一、原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包括云南城投在内的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320229股,云南城投和公司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将本次获得转增的全部股份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成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股。
二、云南城投就原业绩方面的承诺事项现调整为:云南城投与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若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30000万元,云南城投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获得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5月28日复牌。
【2007-05-24】
刊登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继续停牌
S红河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13日14:00-16: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1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39";投票简称为"红河投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6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7年6月5日-12日每日9:00-16:00和2007年6月13日9:00-12: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6月11日-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239 投票简称:红河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1.00元代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本次股东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顺序号 议案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一 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1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8日14:00-16:00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等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39";投票简称为"红河投票"。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为: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5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7年5月31日-6月7日每日9:00-16:00和2007年6月8日9:00-12: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2007-05-23】
刊登召开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通知,继续停牌
S红河召开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网上交流会的通知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7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与投资者就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进行网上交流,投资者网上交流网址: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网)。
【2007-05-19】
刊登收购报告书摘要,继续停牌
S红河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收购是红河光明本次结合股权分置改革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概述如下:
红河光明目前的第一大股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有的占红河光明股份总数28.77%的股份,共计51,020,248股,转让给云南城投。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北京新光将不再持有红河光明股份,云南城投将成为红河光明的第一大股东。本次收购已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
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319,576,995.49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6.26元人民币。
【2007-05-18】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继续停牌
S红河董事会决议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17日以通讯和传真方式召开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2007年5月17日,公司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云南城投)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书》,公司拟以除40646.9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外的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评估结果作价27957.70万元)与云南城投的经营性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作价64198.24万元)进行置换,并向云南城投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超过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362405449.74元),发行股份数量为79300973股,发行价格为4.57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
同时,云南城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光创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新光创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5102.0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7%)转让给云南城投,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股份收购价款包括人民币4000万元及云南城投取得的公司置出资产。股权转让完成后,云南城投即成为公司潜在第一大股东。
上述资产置换及定向发行股份同时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云南城投免于发出要约,但最终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批复。
二、通过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三、通过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股份转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在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由非流通股股东以本次获得转增的全部股份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具体如下:
1、云南城投受让新光创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与云南城投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3、云南城投及相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作出的对价安排: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包括云南城投在内的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0.300320股,云南城投和公司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将本次获得转增的全部股份转送给流通股股东,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成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0.5股。
公司所有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潜在非流通股股东云南城投均承诺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承诺义务外,具体承诺事项如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云南城投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
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云南城投就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起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届满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明示不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由云南城投在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书面意见后五日内,向该等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已承担的对价安排股份。
云南城投与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若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25000万元,云南城投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
鉴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转让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密切相关。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日、网络投票时间将视公司股份转让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另行通知。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鉴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会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一些不确定的影响,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从2007年4月20日起持续停牌,公司董事会承诺最晚于2007年5月18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8日起复牌交易,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7年5月25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7年5月25日之前(含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下一交易日复牌;如遇特殊原因,公司董事会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协商并在取得其同意后申请延期,具体延期结果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协商结果而定。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许虹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徐晖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辞呈,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王劲松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007-05-16】
刊登关于第一大股东名称变更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关于第一大股东名称变更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名称已经变更为“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后,该公司仍持有公司法人股股份5102.024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8.7%)。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娄集团)原委托李晓峰、徐建荣分别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12000万元和3000万元,现上述两人已将所持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了南娄集团,南娄集团现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15000万股(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07-04-30】
公布2007年一季报,继续停牌
S红河公布2007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7元,每股收益(扣除)-0.025元,每股净资产1.8578元,净资产收益率0.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360239.96元,主营业务收入10271691.49元,净利润1267566.1元,股东权益329466463.75元。
【2007-04-28】
公布2006年年报,继续停牌
S红河公布2006年年报:每股收益0.0305元,每股收益(扣除)-0.077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305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77元,每股净资产1.74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73元,净资产收益率1.7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663675.05元,主营业务收入41888670.42元,净利润5407396.83元,股东权益308404397.43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4日召开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通过关于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修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6月29日上午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2007-04-20】
刊登关于承诺于5月18日前披露股改方案的公告,今起停牌
S红河关于承诺于5月18日前披露股改方案的公告
经有关部门多次督促,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有关非流通股股东多方协商,已能基本确定股权分置改革结合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承诺最晚于2007年5月18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否则将取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1日起复牌交易。
鉴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会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产生一些不确定的影响,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从2007年4月20日起持续停牌。
【2007-04-17】
刊登取消股权分置改革公告,停牌一天
自2007年4月18日复牌交易
S红河取消股权分置改革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6年12月29日刊登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停牌至今。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7年4月5日承诺最晚于4月17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但经与有关非流通股股东多方协商,仍无法按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自2007年4月18日复牌交易。
【2007-04-05】
刊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展的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刊登了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停牌至今。
经公司董事会与有关非流通股股东多方协商,已能基本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董事会承诺最晚于2007年4月17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否则将取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自2007年4月18日复牌交易。
【2007-04-04】
刊登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质押解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3日质押给山东金固元海洋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的社会法人股246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已于2007年3月29日解除质押。
【2007-04-0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度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股权分置改革进度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但尚未披露具体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现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度公告如下:
截止目前,经过反复沟通,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仍未能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的具体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致使公司无法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7-03-26】
刊登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目前,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仍未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的具体形式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继续与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尽快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7-03-19】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度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股权分置改革进度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程序,但尚未披露股改方案,截至目前,公司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仍未能就公司股改支付对价的具体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2007-03-1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度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股权分置改革进度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股改程序,但目前尚未披露股改方案,为保证公司股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公司股改工作进度公告如下:
一、公司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仍未能就公司股改支付对价的具体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二、公司将继续与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力争加快股改工作的进程,尽快披露股改方案。
【2007-03-06】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度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股权分置改革进度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程序,但目前尚未披露股改方案,经与公司各主要非流通股股东沟通,其仍未能就公司股改支付对价的具体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2007-01-10】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程的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股权分置改革进程的提示性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原定于2007年1月10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的相关文件,但截止目前,由于有关文件资料的取得和准备尚不充分,公司无法按预定计划进行披露。公司股票从2007年1月10日起继续连续停牌。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改的相关文件。
【2006-12-30】
刊登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S红河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准备进入股改程序。公司董事会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由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将与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有关事宜正在筹措和办理之中,本公司股票将从二00七年一月四日起连续停牌。
2、本公司最晚将于二00七年一月十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
关于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解除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本公司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华清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2006年11月28日签订),该文件载明: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以本协议终止双方于2004年6月17日签订的关于甲方(指步长公司)向乙方(指华清公司)转让红河光明5108.5048万股股份的《股权转让协议》。
【2006-12-29】
刊登提示性公告,今起停牌
S红河提示性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因重大事项未公告,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006年12月29日停牌。公司将于近期公告重大事项。
【2006-12-28】
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S红河因重要事项未公告,停牌一天。
【2006-10-27】
公布06年三季报及06年度业绩同比预盈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红河公布2006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224元,每股收益(扣除)-0.0225元,每股净资产1.7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69元,净资产收益率-1.3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991230.72元,主营业务收入32296209.98元,净利润-3972931.88元,股东权益301421092.85元。
2006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尽管"红河红"商标案件及开远工商银行划扣存款案件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持续的不利影响,但经过全体员工不懈的努力,公司的啤酒产业较为稳定,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狠抓了各项费用的降低,使啤酒经营产生的亏损大大降低,且印楝产业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初步形成了原料基地-研发-生产的产业链,即将发挥整体拉动效应,为公司的主营业务贡献利润,因此,与2005年度相比,预计净利润将出现盈利。
【2006-10-09】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公告,
S红河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展公告
根据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公司曾预计在2006年9月底前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工作,但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仍未能就公司股改的具体方案及方式达成一致,故公司不能在2006年9月底前启动股改工作。公司股改工作将力争在2006年年底前完成。
【2006-09-19】
刊登股东公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午停牌一小时
红河光明股东公布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娄股份)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受让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下称:红河光明),下称:北京步长]全部股权,暨间接收购红河光明28.77%股份的决议,并决定委托自然人李晓峰、徐建荣暂时代为持股。
北京步长原自然人股东赵涛、赵超与李晓峰、徐建荣于2006年7月2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赵涛及赵超将其持有的北京步长80%及2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李晓峰及徐建荣。
收购人南娄股份通过本次受让北京步长的全部股权,将间接持有红河光明5102.02万股股份,占红河光明总股本的28.77%。
南娄股份与李晓峰和徐建荣于2006年7月20日签订了委托持股协议,南娄股份委托李晓峰和徐建荣分别代为持有北京步长80%和20%的股权。
根据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2,200万元。协议签订之日,受让方以现金及其他方式支付了上述款项。本次收购所需支付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收购方的自有资金。
【2006-08-26】
公布2006年半年报,
红河光明公布2006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213元,每股收益(扣除)-0.0208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21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208元,每股净资产1.701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69元,净资产收益率-1.2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690541.41元,主营业务收入24128723.72元,净利润-3779778.47元,股东权益301614246.26元。
【2006-08-19】
刊登关于第一大股东的股东发生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红河光明关于第一大股东的股东发生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第一大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步长创业)《股东变更通知》,称该公司股东赵涛、赵超已经分别将其持有的步长创业全部股份的80%、20%转让给李晓峰、徐建荣,由此步长创业的股东将变更为李晓峰(持股80%)、徐建荣(持股20%)。目前,涉及该次股东变更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006-06-22】
刊登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公告,
红河光明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公告
根据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公司曾预计将在2006年6月份内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工作,但具体股改方案及方式尚存在重大的不确定因素。
现公司主要非流通股股东尚未能就涉及公司股改的具体方案及方式达成一致,故公司原定2006年6月份启动的股改工作不能如期展开。
【2006-06-15】
刊登2006年度中期业绩预亏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红河光明2006年度中期业绩预亏公告
经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6年上半年与2005年上半年相比,业绩将发生较大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90.91万元)。
业绩预亏原因说明
根据本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对2006年上半年的业绩预测情况,即:"本季度,公司狠抓啤酒生产经营成本管理,千方百计扩大产品销量,努力降低印楝产业方面的成本性消耗,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凝聚力和盈利能力,以此来减弱"红河红"商标案件及银行划款案件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虽然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整个啤酒产业未有重大突破。同时,受这两个诉讼的巨大影响,公司的印楝产业仍面临诸多困难。所以,如果上述两项诉讼案件不能及时审理终结,与2005年上半年相比,预计公司净利润可能出现亏损。"目前,上述两项诉讼案件尚未审理终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加之2006 年上半年,公司的生产经营未取得新的进展,结合本公司经济运行状况,经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与2005年上半年相比,本公司2006年上半年业绩将发生较大亏损。
【2006-06-08】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股权分置改革事项澄清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红河光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股权分置改革事项澄清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06年6月5日至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特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当披露而没有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根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工作预计在2006年6月份予以启动并运作,但涉及的具体股改方案及方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6-05-13】
刊登关于对2005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红河光明关于对2005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的有关要求,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现对200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问题予以补充公告。
董事会决议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召开四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之间(下称:酿酒公司)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公司委托酿酒公司加工啤酒、涂料、胶水、塑料制品等产品;用于加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外包装由公司采购和提供,相关辅助材料由酿酒公司采购;啤酒加工费为每吨人民币780元,其他产品加工费据实核算;该《委托加工协议》从2006年5月起执行,两公司之间于2005年签订并执行的《租赁协议》从2006年5月起不再执行。预计2006年度公司将支付啤酒加工费1600万元左右。
【2006-04-29】
公布2006年一季报及预计2006上半年净利润可能出现亏损,
红河光明公布2006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8元,每股收益(扣除)-0.008元,每股净资产1.71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69元,净资产收益率-0.4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499273.72元,主营业务收入13142099.25元,净利润-1498193.72元,股东权益303926449.35元。
业绩预告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的累计利润可能为亏损,原因在于:尽管公司狠抓啤酒生产经营销售及印楝产业方面的成本管理,但整个啤酒产业未有重大突破,同时,受“红河红”商标案件及开远工商银行划款案件的巨大影响,公司的印楝产业仍面临诸多困难。如果这两个案件不能及时审理终结,预计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可能出现亏损.
【2006-04-18】
刊登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红河光明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二大股东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已于2006年4月1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462.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8%)质押给山东金固元海洋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4月13日。
【2006-04-15】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红河光明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4日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对本次提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郭辉华独立董事的辞呈。
二、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未通过将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由11人减少为9人,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和其他部分条款的预案。
五、通过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通过公司与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下称:酿酒公司)及红河光明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设备租赁事项。
七、通过关于继续转让公司持有的酿酒公司股份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加快印楝产业发展的议案。
九、通过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十、通过将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及由11名减为7名,监事会组成人员由5名减为3名的议案。
十一、同意免去张琳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
十二、鉴于苏乔宝、吴卫东董事,刘绍荣及张永葵监事已向公司递交辞呈,特予以确认公告。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免去张仕发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二、通过郭力副总经理的辞呈;
三、通过杨震财务总监职务的辞呈;
四、通过聘任刘绍荣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五、通过在重新聘任财务总监之前,暂由许珂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六、选举方建监事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6-04-14】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红河光明召开股东大会。
【2006-04-06】
刊登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红河光明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二大股东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3.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任免董事的提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决定增加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审议,具体为:
一、审议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将本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及由11名减为7名,监事会组成人员由5名减为3名的议案。
三、关于免去张琳担任的本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另外,鉴于苏乔宝、吴卫东董事,刘绍荣、张永葵监事已向本公司递交辞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确认公告。
【2006-03-11】
公布2005年年报,
红河光明公布2005年年报:每股收益-0.0921元,每股收益(扣除)-0.0851元,加权平均每
股收益-0.0921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851元,每股净资产1.7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
产1.7元,净资产收益率-5.3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5097907.99元,主营业务收入42915690.54元,净利润-16341599.95元,股东权益305424643.07
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7日召开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三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苏乔宝董事及郭辉华独立董事的辞呈。
二、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和其他部分条款的预案。
五、通过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2006年度公司与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下称:酿酒公司)、红河光明酒业销售有限
公司的设备租赁事项,按照双方于2005年1月2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进行。
七、通过关于继续转让公司持有的酿酒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分别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
司(下称:开远汇力)、红河新力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新力商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
现持有酿酒公司2959.2万股股份中的60%即1775.52万股及40%即1183.68万股分别转让给开远汇力
及新力商贸,转让价款分别为1775.52万元及1183.68万元。上述两项转让款共计2959.2万元。本
次股份转让完成之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酿酒公司股份。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14日上午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2005-10-29】
公布2005年三季报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红河光明公布200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35元,每股收益(扣除)-0.061元,每股净资产1.79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77元,净资产收益率-1.9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0738608.09元,主营业务收入33626062.72元,净利润-6154880.43元,股东权益318211284.79元。
200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经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5年年度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51.53万元)。
公司涉及的诉讼标的为771万余元的银行划款案件以及诉讼标的为1000万元的"红河红"商标案件正处于二审程序中,本公司正在积极努力消除该两个案件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但如果这两个案件的二审判决确定本公司不能胜诉,那么,与2004年度相比,预计净利润将出现亏损。
【2005-10-27】
刊登预计2005年1-9月份业绩将出现亏损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红河光明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公司净利润与2004年同期相比将不能扭亏,即本期间公司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360.16万元)。
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的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
公司2005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业绩预告为:预计本公司1-9月份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扭亏。 现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本期业绩无法扭亏,该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造成上述差异的原因为:在公司诉开远市工商银行强行划扣存款一案过程中,公司巨额资金被其占用,直接影响了公司的资金运转,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阻;同时,2005年3季度,山东泰和世纪投资公司及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诉本公司商标侵权一案,法院判决本公司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引起本公司产品消费者疑虑,致使啤酒市场销售下滑,另一方面,公司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的信心也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出现了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的情况,从而导致公司其他产品的研发及销售受阻。正是由于这些情况的出现,最终造成公司不能按原计划进行生产经营,无法实现业绩扭亏。
【2005-09-30】
刊登诉讼事项公告,
红河光明诉讼事项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收悉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院就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起诉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主要如下:
1、被告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效力后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宣传侵犯原告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红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河红啤酒”;
2、被告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就其侵犯原告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和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书面赔礼道歉;
3、被告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和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支付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000万元;
4、驳回原告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和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正按照法律程序提起上诉。
公司收悉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该院就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存款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内容主要如下:
1、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归还公司存款本金7713045.55元。
2、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赔偿公司直接利息损失29618元。
3、驳回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的反诉请求。
4、该案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共129990元由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承担。
【2005-08-27】
公布2005年半年报,
红河光明公布2005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05元,每股收益(扣除)-0.024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05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24元,每股净资产1.8353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81元,净资产收益率0.279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7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295233.9元,主营业务收入24079337.63元,净利润909104.04元,股东权益325476677.82元。公司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5-08-25】
刊登法人股股东股权司法划转的公告,
红河光明法人股股东股权司法划转的公告
2005年8月23日,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划转通知》,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第二大股东驻昆解放军化肥厂(下称:解化厂)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462.4万股已被依法划转给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后,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2462.4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解化厂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权划转前六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2005-06-25】
刊登公司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告,
红河光明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近日,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如下违法行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报;重大委托理财事项未及时披露以及定期报告披露不完整。
经研究决定:对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对王铨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张仕发、徐晖、许虹、冯斌泽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张琳、苏乔宝分别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2005-06-03】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红河光明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2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转让公司现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股份5178.6万股中42.86%的股份的议案,即:分别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红河新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现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股份5178.6万股中的28.57%即1479.6万股转让给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款1645.67万元;将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股份5178.6万股中的14.29%即739.8万股转让给红河新力商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款854.33万元。上述两项转让款共计2500万元(溢价280.6万元)。
【2005-06-0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红河光明召开股东大会。
【2005-04-30】
公布2005年一季报,
红河光明公布200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2元,每股收益(扣除)-0.002元,每股净资产1.81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79元,净资产收益率-0.1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93145.75元,主营业务收入11889568.31元,净利润-393145.75元,股东权益320211754.68元。
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于2005年4月27日召开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转让公司现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股份5178.6万股中42.86%的股份的议案:公司分别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红河新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现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5178.6万股中的28.57%即1479.6万股转让给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款1645.67万元;将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5178.6万股中的14.29%即739.8万股转让给红河新力商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款854.33万元。上述两项转让款共计2500万元(溢价280.6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2日上午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上半年生产经营较稳定,预计公司2005年半年度净利润将扭亏为盈(上年同期净利润为-2335859.40元)。
【2005-04-23】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红河光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2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5-04-22】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红河光明召开股东大会。
【2005-04-09】
刊登增加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的公告,
红河光明增加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的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的提案》,经审核,同意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列为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题并进行表决。
红河光明诉讼事项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收悉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传票》及相关起诉书,该院就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起诉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要求公司于2005年4月11日到该法院开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告为山东泰和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及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第一被告为郑容娟(佛山市一店主),第二被告为公司。
原告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和宣传标注“红河红”啤酒的商品,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一千万元人民币,在指定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承担案件诉讼费、原告调查取证费、律师代理费。
公司对该案件予以重视,现正按照法律程序应诉。
【2005-03-19】
公布2004年年报,
红河光明公布2004年年报:每股收益0.0029元,每股收益(扣除)0.0035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02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035元,每股净资产1.83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8元,净资产收益率0.1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22717.54元,主营业务收入58659284.8元,净利润515273.77元,股东权益324567573.78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5-02-05】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红河光明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5年2月4日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时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开远新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7398万股中的20%即1479.6万股转让给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款1645.67万元;将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7398万股中的10%即739.8万股转让给开远新力商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款854.33万元。上述两项转让款共计2500万元(溢价280.6万元)。
【2005-02-04】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红河光明召开股东大会。
【2004-12-31】
刊登重大项目公告,
红河光明重大项目公告
为实施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以评估值为7398万元的啤酒生产设备、厂房等实物资产作为出资,与自然人张一经共同设立了"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7408万元,其中公司持股7398万股,占99.8%的股份;同时,公司以评估值为426万元的啤酒销售类实物资产(运输车辆、房产等)作为出资,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红河光明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426万股,占85.2%的股份。
近日,云南省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了上述两个新成立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一、基于公司以评估值为7398万元的啤酒生产设备、厂房等实物资产作为出资,与自然人张一经共同设立了"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公司持股7398万股,占99.8%股份的实际情况,决定进行相关股权转让,具体方式为:
同时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开远新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7398万股中的20%即1479.6万股转让给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款1645.67万元;将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7398万股中的10%即739.8万股转让给开远新力商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款854.33万元。上述两项转让款共计2500万元(溢价280.6万元)。
二、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补充说明。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2月4日上午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2004-10-23】
公布2004年三季报,
红河光明公布2004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2元,每股收益(扣除)-0.02元,每股净资产1.8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79元,净资产收益率-1.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607212.84元,主营业务收入36430738.3元,净利润-3601614.97元,股东权益319627861.12元。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4年10月20日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利用公司部分啤酒生产设备,组建专业化的啤酒生产企业,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降低啤酒生产成本的议案。
三、通过利用公司部分存量资金,组建专业化的啤酒销售公司,建立现代化的销售和物流体制,进一步扩大啤酒销量的议案。
四、通过以公司为主要出资人,在北京市组建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的、以印楝产业为主的专业化公司,强化印楝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推广工作的议案。
【2004-08-28】
公布2004年半年报,
红河光明公布2004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13元,每股收益(扣除)-0.013元,每股净资产1.81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78元,净资产收益率-0.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349756.57元,主营业务收入25999957.19元,净利润-2335859.4元,股东权益320893616.69元。
【2004-08-04】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红河光明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四、通过调整公司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免去赵超担任的公司董事长职务,选举王劲松为公司董事长。
二、解除对刘鲁湘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聘任,聘任许珂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解除邓品贤财务总监职务,聘任杨振为财务总监。
三、委任张宏兴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04-08-03】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红河光明召开股东大会。
【2004-07-30】
刊登专项提示公告,
红河光明专项提示公告
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邱淼贵、王鹏、郭辉华签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高学敏、兰炳炎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专门意见》,经审核,根据有关规定,特对上述必须公告的事项进行专项公告。
【2004-07-24】
刊登再次增加2003年度股东大会议题公告,
红河光明再次增加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的公告
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暨改选董、监事会组成人员的提案》,经审核,同意将下列内容列为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题并进行表决:
一、提议免去赵超、史宁生、丁峰俊所担任的董事职务,免去侯永庭、高学敏、兰炳炎所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
推荐并提名王劲松、许珂、吴卫东为董事候选人。
推荐并提名邱淼贵、王鹏、郭辉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提议免去吴永庆所担任的监事职务,推荐并提名沈英为监事候选人。
【2004-07-13】
公布2004年一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红河光明公布200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4元,每股净资产1.8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8元,净资产收益率-0.24%,主营业务收入13711091元,净利润-760899.81元,股东权益322169921.84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近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的提案》,经审核,同意将下列内容列为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题并进行表决:
1、2003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提示性公告
2004年5月25日,中国证监会云南省监管局下发有关文,决定就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事宜进行立案稽查,目前,该稽查工作尚在进行之中。
公司股票自7月12日停牌终止。
【2004-07-01】
公布2003年年报,继续停牌
红河光明公布2003年年报:每股收益-0.1元,每股收益(扣除)-0.075元,每股净资产1.8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1.79元,净资产收益率-5.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3355543.07元,主营业务收入53003039.25元,净利润-17724058.29元,股东权益323229476.09元。
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及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被收购公司(指公司)董事会就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三、通过聘请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8月3日上午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今日(2004年7月1日)披露了2003年度报告,但尚未披露2004年度一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直至披露2004年度一季度报告时方能复牌,并进行正常交易。
目前,公司2004年度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
【2004-06-26】
刊登2003年度报告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红河光明关于2003年度报告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04年5月10日起停牌至今。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2004年6月30日前仍不能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复牌,同时,将被冠以*ST标志,日涨跌幅限制在5%以内,进入退市风险警示阶段。
目前,公司的2003年年报编制工作尚在进行中。
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4年6月17日,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华清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5108.5048万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8.796%)全部转让给华清科源,转让价格2.4元/每股,转让价总额12260.4115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步长创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失去对公司的控制。
【2004-06-24】
刊登提示性公告,继续停牌
红河光明提示性公告
2004年6月18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步长创投于2004年6月17日与北京华清科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5108.5048万股转让给华清科源。
股权转让后,华清科源持有公司5108.5048万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96%,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步长创投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提示性公告
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04年5月10日起停牌至今。根据有关规定,如公司在2004年6月30日前仍不能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复牌,同时,将被冠以“*ST”标志,日涨跌幅限制在5%以内,进入退市风险警示阶段。
目前,公司的2003年度年报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
【2004-06-01】
刊登2003年年度业绩预警及重大事项公告,
红河光明2003年年度业绩预警的公告
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初步估算,预计公司2003年年度将出现亏损。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公告
公司于2004年5月28日收悉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文件-《关于对公司立案稽查的通知》,鉴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公司2003年度年报,违反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
较大事项公告
公司近日收悉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特种转账借方凭证”,该凭证载明:中国工商银行开远市支行已于2004年5月18日无理地将公司的存款7713045.55元转账到其账户上,并在转账原因一栏注明“公司兼并开远市果酒厂所欠贷款本息”。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和分析,但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欠开远工行款项的情况。此款系开远市果酒厂1998年2月至2004年3月欠开远工行的贷款本金及罚息(贷款本金505万元)。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与开远市果酒厂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人单位,各自独立经营、独立纳税;公司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公司,开远市果酒厂则是开远市地方国有企业。公司仅仅是曾经受开远市人民政府委托,在2000年年内对开远市果酒厂进行代管,从未兼并开远市果酒厂,更不存在债务转移的可能。
【2004-05-10】
刊登上交所对公司公开谴责的决定,今起停牌
红河光明因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本公司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本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2004-04-30】
刊登收购报告书,
红河光明公告
2004年3月9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开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开远市市乡企业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405.888万股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1%)一并转让给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现将《收购报告书》予以公告。
同时,公司公布了董事会审议《收购报告书》的有关说明。
另,应交易所要求,5月10日起连续停牌。
【2004-04-27】
刊登关于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红河光明关于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度及2004年第一次季度报告
本公司曾于2004年4月15日、2004年4月22日先后二次发布公告,就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2003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事项作了披露,现第三次进行提示:目前,上述两个报告的编制工作仍未有实质进展,本公司已无法在法定期限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次季度报告。
由于不能按期披露年报,本公司股票将从2004年5月1日起停牌,直至披露年报的交易日上午10:30复牌,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如本公司在2004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年报,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4-04-22】
刊登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红河光明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曾于2004年4月15日发布公告,就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事项作了报告,目前,上述两个报告的编制工作尚无实质进展,公司仍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由于不能按期披露年报,公司股票可能从2004年5月1日起停牌,直至披露年报的交易日上午10:30复牌,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如公司在2004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年报,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4-04-15】
刊登公司不能在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红河光明关于不能在期限内披露2003年度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原定于2004年4月23日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由于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新任公司管理层与原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管理理念上存在差异,新任公司管理层至今未介入公司的日常管理,公司的经营生产仍由原公司管理层负责。新任公司管理层也就此与原公司管理层及有关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目前公司无法确定200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具体时间,因此,本公司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由于不能按期披露年报,本公司股票可能从2004年5月1日起停牌,直至披露年报的交易日上午10:30复牌,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如本公司在2004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年报,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至歉,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4-04-14】
刊登近期情况的补充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红河光明近期情况的补充公告
2003年9月-12月,由于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新任公司管理层与原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程序上存在差异,公司职工与新任管理层之间就生产经营问题进行了质询和被质询,加之公司管理层个别人员的原因,公司生产发生了两次短暂停止,整个过程系在理性、有序中进行。
从2003年12月至今,在有关方面的组织与协调下,公司新任管理层已就公司管理工作的实质问题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程序问题与原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同时,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公司的生产经营仍由原管理层负责,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正常。
国家股转让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04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传真的有关批复,同意开远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开远市市乡企业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405.888万股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1%)一并转让给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国家股转让全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仍为17733.816万股,其中,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405.888万股,加上2003年5月16日开远市建筑安装经营公司、石屏县城郊供销合作社转让的1702.6168万股法人股,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108.50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96%,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上述国家股转让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004-04-03】
刊登第二大股东股权被质押的公告,
红河光明第二大股东股权被质押的公告
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第二大股东驻昆解放军化肥厂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2462.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8%)质押给上海百瑞佳投资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04年4月1日起至2005年3月30日止。
【2004-01-05】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04-04-23,
2003年报预约披露时间:2004-04-23
【2003-12-24】
刊登股权被质押公告,
红河光明股权被质押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1696.136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56%)质押给上海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质押期限自2003年12月22日起至2004年12月29日止。
【2003-10-31】
公布2003年三季报,上午停牌一小时
红河光明公布2003年三季报:净利润119.57万元,股东权益34361.58万元,每股收益0.0067元,每股净资产1.94元,净资产收益率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