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事☆   ◇港澳资讯000011   更新日期:2008-05-26◇   灵通V4.0
【2008-05-26】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ST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本公司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1、股权转让仲裁结果
    卓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临时公告,对上述仲裁结果进行了披露。
    2、仲裁结果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结果的原因,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无法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5-24】
刊登2007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S*ST物业2007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S*ST物业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08年4月15日刊登,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现对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部分内容作出补充说明。
    一、关于2007年度报告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的非经营性损益项目以及涉及该项目的相关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补充说明:
    扣除的非经营性损益项目和涉及金额 单位:元
    非经营性损益项目                          原披露金额    现更正金额
                                              (2007年度)    (2007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3,782,532.36 13,782,532.36
    2、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14,163,977.25 14,163,977.25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882,995.07  1,882,995.07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567,442.61 33,932,265.82
    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605,521.16 -2,605,521.16
    合计                                      47,791,426.13 61,156,249.34
    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系指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损益(20,567,442.61元)、期初职工福利费余额冲回(13,364,823.21元)。
    二、关于2007年报及年报摘要
    2007年报"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中及年报摘要3.1和3.2中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的补充说明: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原披露金额(2007年度) 现更正金额(2007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5,169,089.90       -88,533,913.1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原披露金额  现更正金额
                                             (2007年度)  (2007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387     -0.16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3.30%     -15.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4%     -15.31%

【2008-05-19】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ST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本公司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1、股权转让仲裁结果
    卓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
    2、仲裁结果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结果的原因,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无法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5-1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ST物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1、股权转让仲裁结果
    卓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临时公告,对上述仲裁结果进行了披露。
    2、仲裁结果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结果的原因,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无法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2008-05-10】
刊登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公告,
    S*ST物业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公告
    S*ST物业及公司合营公司--深圳国贸天安物业有限公司分别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9日在深圳签署房产租赁合同。
    公司将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2号的国贸大厦A区1-5层及周边部分自有房产,建筑面积合计约2万余平方米租赁给天虹商场公司。
    公司合营公司--国贸天安公司(公司拥有国贸天安公司50%权益),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天安商场一至四层部分房产,建筑面积合计约1.4万余平方米租赁给天虹商场公司。
    上述房产租赁合同的签订将盘活本公司闲置房产,使本公司未来增加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减少空置房产物业管理费的支出,对本公司主营业务及业务独立性未构成影响;对房屋租赁业务有一定影响,合同期限为15年,合作期间公司有持续的租金收入,构成本公司该项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05-07】
刊登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7年度报告,
    S*ST物业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07年度报告
    S*ST物业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6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7年度报告。
    (五)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2007年度董事、监事人员奖励薪酬分配的议案。
    (七)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九)《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8-05-06】
刊登A股股价异常波动及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ST物业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S*ST物业A股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停,属于股价异动。
    公司国贸商场(位于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已停业约两年,目前商场招租工作正在积极洽谈中,公司努力争取今年第四季度使国贸商场能达到开业条件,有关国贸商场招租的实质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商场的租赁工作对本年度的经营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或与该事项有关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另召开股东大会。

【2008-05-05】
刊登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ST物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1、股权转让仲裁结果
    卓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临时公告,对上述仲裁结果进行了披露。
    2、仲裁结果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结果的原因,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无法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2008-04-28】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ST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本公司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1、股权转让仲裁结果
    卓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
    2、仲裁结果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结果的原因,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无法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4-26】
公布08年一季报及预计1-6月的累计净利润亏损650万元至2,800万元之间公告,
    S*ST物业公布2008年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093元,稀释每股收益-0.0093元,每股收益(扣除)-0.0169元,每股净资产1.0226元,净资产收益率-0.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9172567.24元,营业收入69197447.0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31278.2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54058051.5元。
    关于2008年中期业绩预亏的公告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预计亏损额:-650至-2,800万元之间。
    具体亏损数额取决于相关子公司的业务进展情况。
    4.亏损原因:由于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均处于开发或销售状态,尚未达到结转条件,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然是亏损。
    二、业绩预告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主要措施
    本次业绩预告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本公司由于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为避免退市风险,公司将力争在2008年实现扭亏,具体从以下方面入手:
    1、抓好在建房地产项目的施工进度,保证皇御苑"御花园"项目年底前竣工入伙,达到结转条件;
    2、抓紧加快风和日丽"天阔苑"项目施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地下室工程已经施工完毕,争取在年内拿到预售许可证实现销售;
    3、加大招商力度,保证国贸商场在深圳市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前盛大开业。
    4、通过规模化经营,确保小汽车出租的新增运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008-04-21】
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ST物业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S*ST物业A和*ST物业B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达到跌停,属于股价异动。
    本公司电话咨询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本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将于2008年4月26日公布。本公司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本公司目前情况与前期披露的情况相比没有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本公司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1、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卓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本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临时公告,对上述仲裁结果进行了披露。
    2、仲裁结果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鉴于上述仲裁结果的原因,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无法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4-15】
公布2007年年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告,停牌一天
    S深物业A公布2007年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505元,稀释每股收益-0.0505元,每股收益(扣除)-0.1634元,每股净资产1.0445元,净资产收益率-4.8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8533913.11元,营业收入332985105.2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377663.7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65896202.38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S深物业A董事会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4月14日召开,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2007年度计提各项准备金的议案;
    2007年度计提各项准备金98,648,374.04元,其中:坏帐准备44,045.258.80元,存货跌价准备5,989,584.07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5,163.80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48,508,367.37元。
    (四)、审议2007年度减少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议案;
    2007年度减少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3,008,653.28元,其中:坏帐准备13,455,444.30元,存货跌价准备9,195,494.26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57,714.72元。
    (五)、审议处理短期投资相关事项的议案;
    2006年度,本公司对短期投资进行清理,对未入帐的证券投资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原始凭证不齐的证券保证金转入5,279,032.80元、以及证券保证金转出5,651,120.00元事项,由于至今尚未获得相应的资料,本公司决定继续作为"其他应付款"5,279,032.80元和"其他应收款"5,651,120.00元挂账,留待以后具备相关资料时再行处理。
    (六)、审议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议案;
    (七)、审议2007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2007年度公司报废资产的净值合计105753.04元。
    (八)、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九)、审议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公司2007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拟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
    (十二)、审议关于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结果显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三章"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在2007年度报告披露日2008年4月15日停牌一天,从2008年4月16日复牌开始,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具体处理措施为:
    1、A股股票简称由原"S深物业A"变为"S*ST物业",股票代码仍为000011,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B股股票简称由原"深物业B"变为"*ST物业B",股票代码仍为200011,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2008年,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抓好在建房地产项目的施工进度,保证皇御苑"御花园"项目年底前竣工入伙,同时做好销售工作,完成销售目标。
    2、加大招商力度,保证国贸商场在深圳市改革开放30周年庆典前盛大开业。通过规模化经营,保证小汽车出租的新增运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后,存在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三)、审议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处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定于2008年5月6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2008-04-14】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本公司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1、股权转让仲裁结果
    卓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
    2、仲裁结果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结果的原因,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无法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4-07】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本公司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1、股权转让仲裁结果
    卓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
    2、仲裁结果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结果的原因,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无法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2008-03-31】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1、股权转让仲裁结果
    卓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
    2、仲裁结果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结果的原因,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能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8-03-28】
刊登子公司全额清偿逾期欠款公告,
    S深物业A子公司全额清偿逾期欠款公告
    2008年1月18日,S深物业A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了剩余欠款及罚息共计人民币5,018,022.07元(税后)。
    因公司2006年期末预计罚息为人民币19,541,677.84元,并已计提该笔损失。本次《备忘录》履行,可能使公司营业外利润增加约1400万人民币,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2008-03-24】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股权转让仲裁结果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1、股权转让仲裁结果
    卓见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公司股权转让之事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申请人(卓见投资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
    2、仲裁结果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影响
    鉴于上述仲裁结果的原因,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能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8-03-17】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8-03-10】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8-03-03】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2-28】
刊登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S深物业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一、本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1、美丝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要求判决撤销深房登函(2007)490号《关于申请撤销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等房地产证的复函》;同时要求判令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限期撤销本公司名下所有的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第0103139号、第3000119900号、第3000137414号《房地产证》,将上述《房地产证》所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重新登记到美丝公司名下,并为美丝公司颁发《房地产证》。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开庭审理此案,尚未判决。
    2、本公司于2008年2月26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起诉状》,美丝公司再次起诉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要求判决撤销本公司名下所有的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第0103139号、第3000119900号、第3000137414号《房地产证》,并要求将上述《房地产证》所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恢复到美丝公司名下。
    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诉讼,并定于2008年3月20日开庭审理。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2008-02-25】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8-02-18】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8-02-04】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8-01-28】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8-01-21】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1-14】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1-07】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8-01-0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2-24】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7-12-21】
刊登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公告,
    S深物业A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同意出售"*ST长钢"股票公告
    S深物业A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0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三)选举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四)出售"*ST长钢"股票。
    董事会选举陈玉刚为董事长并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S深物业A董事会扩大会议于12月20日召开,通过以下议案:
    (一)选举陈玉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二)续聘魏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续聘王航军先生、刘胤华先生、李子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续聘郭玉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0日在深圳国贸大厦4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选举曹子杨先生为本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2007-12-2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深物业A召开股东大会。

【2007-12-18】
刊登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诺函”公告,
    S深物业A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诺函" 公告
    S深物业A于2007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诺函》。

【2007-12-17】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7-12-10】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007-12-05】
刊登关于第六届董监事会候选人的公告,
    S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会议于12月3日上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国贸大厦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通过的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为:陈玉刚、魏志、刘光新(职工代表董事)、王鹏、文利(女)、郭立威、李晓帆(独立董事)、查振祥(独立董事)、董志光(独立董事)。
    (三)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四)关于出售"*ST长钢"股票的议案;
    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变现本公司持有的2,302,839股"*ST长钢"股票,变现资金用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12月4日在深圳国贸大厦4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本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曹子杨、郭陆肆、陈马兴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公司职代会选举王秋平、张戈坚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12月20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20日(周四)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07年12月13日
    6、会议审议事项: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出售"*ST长钢"股票等议案。

【2007-12-03】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7-11-26】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7-11-19】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1-15】
刊登关于落实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措施情况的补充说明,
    S深物业A关于落实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措施情况的补充说明
    公司关于"向大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的问题"作补充说明如下:
    本公司已于2007年10月10日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治理非规范行为加强监管的补充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39号)转呈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10月31日本公司已向深圳证监局出具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披露治理非规范情况和报送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名单的《承诺函》。截至2007年11月14日,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尚未出具《加强未公开信息管理承诺函》。

【2007-11-1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1-05】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1-01】
刊登全资下属公司中标出租车营运牌照公告,
    S深物业A全资下属公司中标出租车营运牌照公告
    深圳市于2007年10月30日举行"2007年度深圳市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拍卖",S深物业A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国贸小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54.25万元的车牌单价中标,新增100台"红的"营运牌照。
    本次竟拍车牌的资金筹集方式,完全依靠国贸小汽车公司利用自身现有资源筹措资金。
    本次出租车营运牌照的中标,对公司本年利润无重大影响。

【2007-10-31】
公布2007年三季报及预计2007年度累计净利润仍然是亏损,上午停牌一小时
    S深物业公布2007年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541元,稀释每股收益-0.0541元,每股收益(扣除)-0.055元,每股净资产1.0543元,净资产收益率-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9818939.89元,营业收入235841869.1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9322395.6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71206418.28元。
    由于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尚处于开发状态,均未达到销售条件,所销售的项目为以前年度未售完的尾盘,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然是亏损。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S深物业董事会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落实公司治理情况监管意见的整改措施报告》。
    关于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仲裁结果的公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卓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第一被申请人")以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第二被申请人")于2005年4月1日签署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或"本案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于2007年5月30日提交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申请书,受理了本案。本案案件编号为GT20070286。由于第一被申请人与第二被申请人合并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被申请人"或与第一、第二被申请人统称为"被申请人"),相关权利义务应由其承担,因此申请人将其列为本案的第三被申请人。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10月25日作出如下裁决: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5年4月1日签订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为合法有效合同,被申请人应当继续履行本案合同;申请人应当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履行要约收购股份义务,如果期满仍未履行,本案合同即行解除;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三)本案仲裁费199,730美元,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承担50%,即各自承担99,865美元。申请人已经向仲裁委员会预缴仲裁预付金199,730美元,全部冲抵本案仲裁费;故被申请人应该向申请人支付99,865美元,用以补偿申请人为其代垫的仲裁费。
    以上第(三)项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 天内支付完毕。逾期,则加计年利率4%的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仲裁结果对本公司本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

【2007-10-29】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0-27】
刊登董事会改聘副总经理公告,
    S深物业A董事会改聘副总经理公告
    S深物业A董事会会议于10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聘任魏志、王航军、刘胤华、李子鹏为公司副总经理;免去查生明、杨顺成、罗俊德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07-10-2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0-15】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10-08】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9-24】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大公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09-17】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2007-09-13】
刊登诉讼案进展公告,
    S深物业A"国贸珠宝金行"诉讼案进展公告
    S深物业A于日前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就深圳市盛丰路国贸珠宝金行有限公司拖欠公司租金等费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公司支付人民币32,524,650.45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若华对上述债务承担人民币10,053,000元的连带清偿责任。
    "美丝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关于美丝公司诉S深物业A土地使用权纠纷案,S深物业A日前收到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送达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就公司要求撤销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作出的《关于撤销深房地字第3000119899和3000320987号<房地产证>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目前,美林厂房和综合楼建筑物产权及所占地11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仍属公司所有。

【2007-09-10】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控股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二、股权分置改革最新进展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2007-09-03】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7-08-30】
刊登董事会通过公司治理自查报告,
    S深物业A董事会通过公司治理自查报告
    S深物业A董事会于2007年8月29日召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治理自查报告的议案;
    (二)《高层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规定》;
    (三)关于对子公司深圳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本公司决定向监理公司追加投入100万元的注册资金,使监理公司的现有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

【2007-08-27】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正在开展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7-08-25】
刊登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的公告,
    S深物业A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公告    
    2007年8月22日,S深物业A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银企合作协议》。在符合建设银行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在未来5年内,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

【2007-08-20】
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深物业A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深物业B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累计涨跌幅偏离值异常。
    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并提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设计、沟通、协调、方案报批等专业服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面正式启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尽职调查、方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法律顾问。世纪证券有限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面正式启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尽职调查、方案设计、沟通等工作。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和财务顾问并提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设计、沟通、协调、方案报批等专业服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担任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法律顾问。
    世纪证券有限公司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面正式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尽职调查、方案设计、沟通等工作。
    截至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股东提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

【2007-08-14】
公布07年半年报及预计07年三季度业绩亏损2500-3000万元左右,上午停牌一小时
    S深物业A公布2007年半年报:基本每股收益-0.0286元,稀释每股收益-0.0286元,每股收益(扣除)-0.0328元,每股净资产1.0692元,净资产收益率-2.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6184425.18元,营业收入149851407.4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471109.2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79280492.1元。
    关于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预亏的公告
    预计亏损额:2500-3000万元左右。具体数据将在2007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
    业绩变动原因:由于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处于开发状态,均未达到销售条件,报告期内所销售的房产为以前年度未售完的部分尾盘房产。
    本次业绩预告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2007-08-13】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刊登了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拟重新启动本公司股改工作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已公告内容未有新的需公告的事项。

【2007-08-06】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刊登了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拟于近期重新启动本公司股改工作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已公告内容未有新的需公告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对重新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具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7-07-30】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本公司股改工作进展情况本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刊登了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拟于近期重新启动本公司股改工作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已公告内容未有新的需公告的事项。
    二、本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对重新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具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7-07-23】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本公司股改工作进展情况本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刊登了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拟于近期重新启动本公司股改工作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已公告内容未有新的需公告的事项。
    二、本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对重新启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具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7-07-16】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
    S深物业A于2007年6月18日刊登了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拟于近期重新启动公司股改工作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已公告内容未有新的需公告的事项。

【2007-07-09】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于2007年6月18日刊登了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拟于近期重新启动公司股改工作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已公告内容未有新的需公告的事项。

【2007-07-05】
刊登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深物业A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S深物业A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属于股价异动。
    公司电话咨询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公司尚未收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目前情况与前期披露的情况相比没有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

【2007-07-0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于2007年6月18日刊登了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拟于近期重新启动公司股改工作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已公告内容未有新的需公告的事项。

【2007-06-30】
刊登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深物业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深物业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6年度报告;
    (五)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1.5亿元贷款的议案;
    (七)2.5亿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八)聘用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7-06-2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深物业A召开股东大会。

【2007-06-25】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于2007年6月18日刊登了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拟于近期重新启动公司股改工作的临时公告,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已公告内容未有新的需公告的事项。

【2007-06-19】
刊登“深物业”股权转让提起仲裁公告,
    S深物业关于“深物业”股权转让提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下午收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2007〕284号《关于深物业股权转让提起仲裁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2007年6月7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投资控股公司)向卓见投资公司发函称:鉴于双方就深物业股权转让终止后续事宜的有些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投资控股公司拟于近期提起仲裁。
    二、2007年6月11日,投资控股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称卓见投资公司已向该会提交仲裁申请。

【2007-06-18】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日前收到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函,该公司决定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商,拟于近期重新启动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2007-06-11】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时间及结果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1月13日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未实施的原因
    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向本公司发来深投控〔2007〕181号《关于终止深物业股权转让的通知》,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在通知中表示将适时提出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
    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有关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

【2007-06-09】
刊登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告,
    S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通过1.5亿元贷款的议案。本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振华支行申请贷款1.5亿元人民币,其中8600万元用于偿还老贷款,剩余的6400万元用经营周转资金。
    (四)、通过2.5亿元贷款担保的议案。控股子公司皇城地产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振华支行申请皇御苑项目C区B地块开发贷款2.5亿元人民币,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同时,皇城地产以其拥有的皇城广场价值约5000万元的房产作抵押。
    (五)、通过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拟继续聘用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A、B股审计工作。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还旧借新1500万元贷款的议案。本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百花支行的贷款,办理1500万元还旧借新,期限一年,继续由原抵押物作抵押。
    (七)、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29日(周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会议审议事项: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

【2007-06-08】
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深物业A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S深物业A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价异动。公司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电话咨询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公司尚未收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目前情况与前期披露的情况相比没有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


【2007-06-04】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向公司发来《关于终止深物业股权转让的通知》,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在通知中表示将适时提出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
    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有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
    关于A股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股票S深物业A(证券代码:00001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07年5月30日--6月1日)收盘价格跌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价异动。
    核实情况说明
    1、本公司电话咨询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本公司尚未收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
    

【2007-05-30】
刊登澄清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深物业澄清公告
    一、传闻情况
    2007年5月28日《中国证券报》B02版刊登了由该报记者徐晏、实习记者江沂署名的题为《深物业收购双方法庭上见?》的报道。
    二、澄清情况
    本公司就此向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发去了书面问询函,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对本公司作出回复,现将回复函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1、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表示并不清楚《中国证券报》报道中有关方面就深物业股权转让发表有关言论的具体情况,其观点也不代表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的立场。
    2、截至目前,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并未收到任何涉及深物业股权转让问题的法律诉讼文件。
    3、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已于2007年4月23日发出了《关于终止深物业股权转让的通知》。关于股权转让终止后的有关事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与卓见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协商。
    三、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及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7-05-28】
因《中国证券报》B02版报道了公司的有关事项,今起停牌
    S深物业A临时停牌
    因《中国证券报》B02版报道了公司的有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6条的规定,本所将于2007年05月28日开市起对S深物业A(证券代码为000011),深物业B(证券代码为200011)进行临时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向公司发来《关于终止深物业股权转让的通知》,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在通知中表示将适时提出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
    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有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

【2007-05-26】
刊登公司监事买卖公司股票公告,
    S深物业A公司监事买卖公司股票公告
    S深物业A近日获悉,公司监事刘家科先生的证券账户出现了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监事刘家科先生于2006年12月12日购入“深物业A”5000股,中国证券结算深圳分公司已对此股票实施冻结。刘家科先生于2006年7月30日前再次购入“深物业B”5000股,加上以前年度持有的“深物业B”股票,共计持有9900股“深物业B”。2007年5月22日,中国证券结算深圳分公司按25%比例解禁刘家科先生持有的“深物业A”1200股。由于刘家科先生持有的9900股“深物业B”一直未被冻结,刘家科先生误以为其所持有的“深物业B”是可以变现的,分别于2007年3月21日、2007年5月21日卖出了9900股“深物业B”。根据电脑资料显示,刘家科先生的股票账户中于2007年5月22日再次买入“深物业B”3800股。根据相关规定,此次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要求刘家科先生将本次买卖“深物业B”所获收益全额上缴归公司所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行为。


【2007-05-23】
刊登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深物业A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S深物业A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07年5月18日--5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价异动。
    1、公司电话咨询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公司尚未收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公司目前情况与前期披露的情况相比没有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

【2007-05-21】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向公司发来《关于终止深物业股权转让的通知》,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在通知中表示将适时提出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
    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有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

【2007-05-19】
刊登美丝公司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S深物业A"美丝公司"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决定撤消S深物业A原持有的载明美林厂房和综合楼产权所占地11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深房地字第3000119899和3000320987号《房地产证》,将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回复到原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和0103139号《房地产证》的登记状态。根据深房地字第0103142号和0103139号《房地产证》的登记,美林厂房和综合楼建筑物产权及所占地11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属公司所有。
    本次行政决定对本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2007-05-15】
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深物业A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一、B股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深物业B(证券代码:20001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07年5月9日--5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价异动。
    二、核实情况说明
    1、本公司电话咨询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2、本公司尚未收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本公司目前情况与前期披露的情况相比没有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

【2007-05-14】
刊登B股股价异常波动,A、B股股票自5月14日起临时停牌公告,今起停牌
    S深物业AB股股价异常波动,A、B股股票自5月14日起临时停牌公告
    "深物业B"5月9日、5月10日、5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价异动。
    公司正在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待情况核实后再及时披露。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B股股票交易于2007年5月14日起停牌,直至刊登相关公告之日起恢复交易。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
    S深物业A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向公司发来《关于终止深物业股权转让的通知》,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在通知中表示将适时提出深物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
    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有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新动议。

【2007-04-30】
公布2007年一季报及07年中期业绩预亏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S深物业A公布2007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11元,每股收益(扣除)-0.013元,每股净资产1.093元,净资产收益率-1.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800949.68元,主营业务收入63516477.63元,净利润-5965494.81元,股东权益592176214.58元。
    07年中期业绩预亏公告
    由于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尚处于开发状态,均未达到销售条件,报告期内所销售的房产为以前年度未售完的部分尾盘房产,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然是亏损。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一、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时间及结果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1月13日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未实施的原因
    1、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于2007年4月23日向本公司发来深投控〔2007〕181号《关于终止深物业股权转让的通知》。
    2、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卓见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向本公司发来《关于投资控股单方面终止深物业股权转让的回应》。

【2007-04-28】
公布2006年年报,
    S深物业公布2006年年报:每股收益-0.085元,每股收益(扣除)-0.124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85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124元,每股净资产1.078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786元,净资产收益率-7.8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7283745.29元,主营业务收入311948669.86元,净利润-46054221.12元,股东权益583920212.6元。
    董监事会决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公司200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06年度计提各项准备金的议案。
    (四)、200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减少的议案;
    (五)、2006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六)、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七)、《对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和强调事项的说明》。

【2007-04-27】
刊登股票自4月27日起停牌,直至06年度报告公告后复牌公告,今起停牌
    S深物业A股票自4月27日起停牌,直至2006年度报告公告后复牌公告
    S深物业A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由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由于该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所对导致保留意见的文字陈述,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需要按规定重新出具。
    公司A、B股股票交易自4月27日起停牌,直至2006年度报告公告后复牌。

【2007-04-26】
刊登不同意投资控股单方面意图终止股权转让公告,
    S深物业A不同意投资控股单方面意图终止股权转让公告
    关于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S深物业A70.296%股份转让给卓见投资有限公司事宜,于2007年4月19日,投资控股向卓见投资发出了《关于终止深物业股权转让的函》,单方面意图终止上述股权转让。经研究,公司并不同意投资控股单方面意图终止上述股权转让,理由如下:
    一、投资控股单方面解除合同于法无据。
    二、投资控股必须依法切实履行合同。本次转让行为为境外机构收购境内上市公司控股权,需要也已经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的审批同意,目前正在履行全面要约收购的程序中。


【2007-04-25】
刊登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公告,
    S深物业A公司股权转让终止    
    关于S深物业A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深物业70.296%股份转让给卓见投资有限公司事项,由于多种原因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未能按计划完成,基于多方面的因素,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决定终止上述股权转让及附属协议,并于2007年4月19日向卓见投资发出了《关于终止深物业股权转让的函》,有关后续事宜将按照协议内容与卓见投资协商处理。

【2007-04-23】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潜在股东卓见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提议者和对价安排的实际执行人,由于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没有新的进展,致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仍未能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未收到任何有关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商谈工作新进展的通知。


【2007-04-16】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有关S深物业A国有股权转让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正与受让方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具体商谈,商谈工作未有新的进展,致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仍未能实施。

【2007-04-11】
刊登“美丝公司”诉讼案进展公告,
    S深物业A"美丝公司"诉讼案进展公告
    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S深物业A现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06)粤高法行终字第154号《行政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公司的上诉,维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5)深中法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公司承担。
    根据该判决,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将重新审查深圳市美丝实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申请撤销公司深房地字第3000320987、3000119899号《房地产证》的请求。

【2007-04-09】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由于S深物业A国有股权转让工作没有新的进展,致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仍未能实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正与受让方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具体商谈,截至本公告日有关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商谈工作未有新的进展。

【2007-04-02】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S深物业A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由于S深物业A国有股权转让工作没有新的进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仍未能实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正与受让方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具体商谈,商谈工作未有新的进展。

【2007-02-01】
刊登依法申报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公告,
    S深物业A估值报告书公告
    评估对象:深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S深物业A的70.296%国有股权
    评估范围:S深物业A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评估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
    成本法估值结果:122,064.90元。
    收益法估值结果:110,906.72元。
    深物业国有股权转让的其他附加条件:深物业国有股权转让的其他附加条件包括:保持深物业三年内人员稳定、公司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额外支出、预付款及利息、注入5亿元资金和5亿元项目、承担2000万元担保责任等。上述附加条件,尤其是员工三年稳定待遇对深物业的定价影响最少在21,000万元以上,对深物业国有股权转让的最终定价影响巨大。
    卓见公司对深物业的出价
    1、对占深物业总股本70.296%的国有股权的协议收购出价458,576,423.93元人民币;
    2、根据受让方卓见公司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对占深物业总股本29.704%的流通股权的要约收购出价404,390,693.35元人民币及170,856,887元港币,合计约折合人民币5.79亿元(选取港币汇率1.02)。
    因此,卓见公司对深物业100%股权的出价折合人民币约10.37亿元。
    依法申报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公告
    2007年1月26日,深圳市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发出《关于依法申报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单位于2007年4月1日前,对公司自1994年11月1日以后竣工的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名称及应缴交的专用基金进行自查并缴交。
    根据有关规定,S深物业A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自查与申报,据公司初步计算,公司需支付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约4900万元。
    另外,根据深府办[2006]79 号文《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清理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政府将以成本价收回由开发单位建设的公益配套设施,包括小学、幼儿园、居委会等,本公司已与政府相关部门交涉,据本公司初步计算,上述公益配套设施的面积约为29899.17平方米,金额尚未确定。

【2007-01-30】
刊登公司国有股估值结果公告,今起停牌
    S深物业临时停牌公告 
    公司有重大事项将要公告,经公司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股票S深物业A(证券代码为000011),深物业B(证券代码为200011)自2007年01月30日开市起停牌,直至该事项披露之日复牌。
    公司国有股估值结果公告
    S深物业A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9日向公司发来《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估值结果的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具体规定,现予以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深物业")第一、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2004年10月该两家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已合并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深物业70.296%国有股权给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77,962.99万元。

【2006-12-13】
刊登国有股权转让相关情况及公司经营现状公告,
    S深物业A国有股权转让相关情况及公司经营现状公告
    S深物业A现将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相关情况及公司经营现状予以公告。
    一、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情况
    二、关于国有股权估值工作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由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的国有股权估值工作仍在进行中,估值工作尚未完成。
    三、关于股权分置方案落实的情况
    由于本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未能如常进行,致使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仍无法实施。
    四、关于本公司的经营现状
    本公司目前开发的地产项目均处于开发建设期,本年度未达到销售条件。由于受前期资金面的影响,地产项目开发进度缓慢,目前项目开发贷款已落实。本公司上半年销售的项目为以前年度未售完部分,下半年没有可供结算的房地产项目。小汽车营运、物业管理业务基本稳定。房屋租赁业务中,受深圳市盛丰路国贸珠宝金行欠租停业事件的影响,本公司2005年租金收入大幅减少,2006年因种种原因国贸商场对外租赁不畅,影响公司整体租金收入。公司部分银行贷款已经逾期,正与银行商谈续期事宜。
    公司本部及下属企业均面临资金严重短缺的压力,公司全年资金状况十分紧张。自2006年3月以来,公司本部已多次向下属企业拆借资金达6300万元,用于支付银行利息、税金、本部员工工资及其他管理费用,以及部分支付个别下属企业的员工工资、经营及日常开支。本公司已于2006年10月21日刊登第三季度报告时,对2006年全年经营业绩预计亏损发布了提示性公告。

【2006-11-25】
刊登逾期未清偿欠款公告,
    S深物业A控股子公司逾期未清偿欠款公告
    S深物业A分别于2000年11月21日、2001年1月5日、2002年7月3日刊登临时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皇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甲方)与香港合和皇岗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乙方)签订了《解除〈合作开发成立及经营深圳皇岗口岸服务区协议书〉的协议》,双方解除合作协议,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根据协议规定,甲方须在协议生效起四十八个月内退还乙方投资本息共计人民币433,880,000元。
    根据协议规定,全数欠款应于2005年7月11日付清。由于公司经营资金长期短缺,公司尽最大努力已偿还了大部分的欠款,截至2005年7月11日尚欠乙方1.71亿元。截至2006年11月23日,尚有1.08亿元的逾期欠款未能付清。
    公司目前仍难以筹措足够的资金还清欠款。公司已向乙方提出延期还款的请求,在得到乙方谅解和支持的同时,公司将就还款计划的具体安排与对方进行积极的磋商。

【2006-11-09】
刊登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深物业A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深物业A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8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一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二)《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6-11-08】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S深物业A召开股东大会。

【2006-10-24】
刊登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公告,
    S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6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一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本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向建设银行申请一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工程开发公司的"风和日丽"项目,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李晓帆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8日(周三)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向建设银行申请一亿元人民币贷款的议案》;
    2、审议《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6-10-21】
公布2006年三季报及2006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S深物业A公布2006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695元,每股收益(扣除)-0.0662元,每股净资产1.1139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74元,净资产收益率-6.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5851754.2元,主营业务收入228288394.15元,净利润-37634861.65元,股东权益603527453.42元。
    2006 年全年业绩预亏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尚处于开发状态,均未达到销售条件,本年度销售的项目为以前年度未售完部分,预计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累计净利润亏损。

【2006-08-17】
刊登澄清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深物业A登澄清公告
    《证券时报》于2006年8月16日在C2版刊登涉及深物业A股权转让的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现公司说明如下:
    1、《证券时报》报道中提到的行政许可决定,即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60号书面批复,对此,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卓见投资公司于2006年4月29日刊登了关于豁免全面要约收购申请未获批准的提示性公告,已将该批复内容告知投资者。
    2、随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97号发出《关于暂停审核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通知》,公司已于2006年6月5日刊登临时公告,将该通知内容告知投资者。
    公司要求相关媒体对上述报道作出处理。
    

【2006-08-16】
公布2006年半年报及因媒体报道公司要约收购事宜,临时停牌一天
    深物业A公布2006年半年报:每股收益-0.0432元,每股收益(扣除)-0.0399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0432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0399元,每股净资产1.140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8985元,净资产收益率-3.7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1602596.95元,主营业务收入177142145.36元,净利润-23391427.55元,股东权益617770887.52元。
    临时停牌
    因2006年8月16日《证券时报》C2版报道了有关公司要约收购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6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将于2006年08月16日开市起对深物业A(证券代码为000011),深物业B(证券代码为200011)进行临时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2006年第三季度业绩预亏的提示性公告
    预计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的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50--200%以上。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房地产项目尚处于开发状态,均未达到销售条件,本年度销售的项目为以前年度未售完部分,预计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累计净利润亏损。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通过《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对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说明》。
    三、通过《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的说明》。

【2006-08-05】
刊登美丝公司诉讼案的进展情况公告,
    深物业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在2005年3月1日披露的2004年度报告中第九:重大事项(二)其它小额未决诉讼事项披露了"美林公司诉本公司土地使用权纠纷案"。2006年4月15日临时公告编号:2006-6号"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的年报补充公告"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做补充公告。
    日前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情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深中法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作出判决:维持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复决[2005]294号行政复议决定。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不服此判决,已于2006年8月2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次上诉。
    有关此案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做及时披露。

【2006-07-20】
刊登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物业A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物业A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为“皇御苑C区A地块”项目1.6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为“风和日丽天阔苑”项目1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06年7月19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何文华董事辞职的议案。

【2006-07-19】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深物业A召开股东大会。

【2006-07-04】
刊登为项目提供贷款担保公告,
    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物业A于2006年7月3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物业集团200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为“皇御苑C区A地块”项目1.6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为“风和日丽天阔苑”项目1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皇城地产公司7000万元贷款展期一年的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06年7月19日(周三)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上事项。

【2006-07-01】
刊登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物业A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物业A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5年度报告;
    (五)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的议案;
    (六)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八)选举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九)聘用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30日上午11:30在深圳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的议案,董事陈玉刚当选为本公司董事长。

【2006-06-30】
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深物业A召开股东大会。

【2006-06-08】
刊登200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上午停牌一小时
    深物业A200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状况,对半年度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测算,预计200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约达200%以上。具体数据将在2006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年同期业绩:净利润15,091,441.59元
    未能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的原因:本公司董事会抱歉地告知投资者,由于本公司存在一些不明朗因素,本公司未能在刊登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时对200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进行准确预测,同时也未能在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半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告。

【2006-06-06】
刊登深交所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通知的公告,
    深交所关于深物业股票复牌的通知的公告
    2006年6月5日,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物业)董事会披露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暂停审核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鉴于深物业短期内无法实施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8条的规定,本所决定深物业股票从2006年6月6日起复牌。同时,深物业应当尽快督促其相关股东做好有关后续工作。

【2006-06-05】
刊登关于暂停审核卓见投资要约收公司股份事宜的公告,停牌一天
    深物业A关于暂停审核卓见投资要约收公司股份事宜的公告
    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致函本公司,卓见投资有限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97号日期为2006年5月22日《关于暂停审核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意见,鉴于有关方面对你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中的一些问题尚待核实,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要约收购深物业股份事宜暂停审核。

【2006-05-31】
刊登更换股东代表董事公告,继续停牌
    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议于5月3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并通过《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继续聘用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A、B股审计工作。
    6、审议并通过《更换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原由股东委派至本公司担任股东代表董事的田承刚、郭元先、方一兵更换为陈玉刚、王鹏、郭立威,并将陈玉刚、王鹏、郭立威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更换股东代表董事表决情况分别为:田承刚、郭元先、方一兵、陈玉刚、王鹏、郭立威。
    7、定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2006-04-29】
刊登卓见投资关于豁免全面要约收购申请未获批准提示公告,继续停牌
    深物业收购报告书
    本次收购指卓见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0,861,612股股份的行为。转让数量和比例:出让人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转让324,233,612股(占深物业股本总额59.844%),出让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转让56,628,000股(占深物业股本总额10.452%),合计转让380,861,612股(占深物业股本总额70.296%)股份性质:本次收购的股份性质包括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份转让之后,上述股份性质转变为法人股。
    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在深物业200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基础上溢价15%,每股作价为人民币1.20405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458,576,423.93元,其中支付给建设控股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90,393,480.53元,支付给深投公司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8,182,943.40元。
    卓见投资关于豁免全面要约收购申请未获批准的提示公告
    卓见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60号书面批复,卓见投资提出的关于豁免因持有38,086.1612万股深物业股份(占总股本的70.296%)而应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未获批准;卓见投资须在收到批复后15日内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2006-04-20】
公布2006年一季报,继续停牌
    深物业A公布2006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164元,每股收益(扣除)-0.0156元,每股净资产1.1837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9489元,净资产收益率-1.3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434629.68元,主营业务收入80518391.97元,净利润-8907781.68元,股东权益641350611.1元。

【2006-04-15】
刊登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的年报补充公告,继续停牌
    深物业A关于美丝公司诉讼案的年报补充公告
    深物业A在2005年3月1日披露的公司2004年度报告"九、重大事项(二)其它小额未决诉讼事项"中披露了"美林公司诉本公司土地使用权纠纷案"。现对该案件的进展情况作补充公告。
    2005年5月,美丝公司向市国土局申请撤销美林综合楼、美林一号厂房两房产证(证号:3000320987、3000119899),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于7月7日下达复函,表明上述两证均合法有效,不能予以撤销。
    随后,美丝公司又向深圳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行政复议办公室经过书面审理,于2005年10月8日作出了[2005]29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复函》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责令该局三十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本公司随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深圳中院撤销深圳市行政复议办公室[2005]29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案号[2005]"深中法行初字第23号"。截至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2006-04-05】
刊登国有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告,继续停牌
    深物业国有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告
    关于深物业第一、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将持有的公司70.3%股份转让给卓见投资有限公司事宜,公司已披露了该国有股转让获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商务部批准的情况。
    日前,公司就股权转让的其他审批手续进展情况向控股股东和相关方面进行电话询问,了解到涉及公司国有股转让的其它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2006-03-11】
公布2005年年报,继续停牌
    深物业A公布2005年年报:每股收益0.153元,每股收益(扣除)0.1036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153元,加权平均每股收益(扣除)0.1036元,每股净资产1.2元,调整后每股净资产0.965元,净资产收益率12.7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6104024.05元,主营业务收入963481024.09元,净利润82902699.63元,股东权益650258392.78元。
    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监事会议于3月9日召开,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拟用2005年度净利润82,902,699.63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62,631,858.48元;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27,084.12元;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5%法定公益金1,013,542.06元;
    4、上述分配后,2005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230,214.97元,将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此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通过2005年度计提各项准备金的议案;
    2005年度决定计提的各项准备22,406,721.27元,其中:坏帐准备14,027,177.42元,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73,351.46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8,106,192.39元;影响当年损益为16,406,721.27元。
    四、通过200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减少的议案;
    2005年决定减少的各项准备28,788,501.24元,其中:短期投资跌价准备8,369,833.88元,坏帐准备9,329,623.00元,存货跌价准备10,594,038.36元,累计影响当年损益为28,788,501.24元。
    五、通过2005年度核销坏账的议案;
    决定核销应收深圳罗湖大酒店有限公司之债权损失7,566,902.47元。
    六、通过2005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本公司2005年下半年办公及其他设备因使用多年已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决定做报废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净值1.4万元,其中集团本部0.82万元,皇城地产公司0.58万元。预计将产生帐面损失1.4万元。

【2006-03-02】
刊登国有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告(B股不停牌),继续停牌
    深物业国有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公告
    深物业第一、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与卓见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70.3%股份转让给卓见投资有限公司。
    日前,公司就股权转让的其他审批手续进展情况向控股股东和相关方面进行电话询问,了解到涉及公司国有股转让的其它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